湖北一男子行房途中猝死,失足女哭诉:我躺着都没动为啥赔钱!

2019年,湖北一位男子在与44岁的卖淫女发生性关系之时,竟然因为过于激动而意外发生了猝死事故。

这位女子见到嫖客死亡大惊失色,六神无主,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将这具尸体处理掉,在慌乱中,她做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最终将自己送入到铁窗之内。

(一)男子嫖娼过程中意外猝死 失足女为掩人耳目叫人一起抛尸

近年来,涉黄嫖娼现象经过多年打击有所缓解但是在部分地方仍时有发生,一些人为满足性需求而铤而走险,不但要担负法律的风险,更是有可能在发生性行为过程中突发意外而得不到及时救治,2019年,湖北就发生这样一起嫖娼猝死的案例。

据北京青年报消息,当年10月28日,湖北安陆一名男子施某因心中欲火急于倾泻,便在这天上午早晨吃完饭后就赶到了当地一家旅舍内和一位女子达成性交易。

在旅舍内,迎接他的是一位44岁的大龄卖淫女郑某,两人可以说算得上是老相识,之前多次进行过性交易,彼此都不算陌生,刚一见面两人就火速搂抱在一起进行云雨。

本来男女房事点到为止即可,尤其是对那些上了年纪身体下降的中老年人来说更是如此,过度的房事会对自己身体造成严重伤害,有些人因为“不服老”而选择服用性药来延长时间,反而会因此加剧身体负担,个别情况下甚至于发生猝死现象。

偏偏施某长期患有冠心病,心脏本来就有问题,不能表现出过于激动的精神状态,医生多次嘱咐应该静养。

结果施某在行房事时用力过猛,从早上一直“鏖战”到了夜间,纵使出现疲倦也继续进行下去,逐渐体力不支。当晚施某突然因冠心病发作而导致急性心源性猝死,整个人迅速倒在了地上一动不动。

郑某大为惊讶,看着眼前的老熟人赤裸裸地猝死在了自己宾馆之内,她完全手足无措、不知该如何处理。

郑某本身不懂急救知识,只能眼睁睁看着施某失去了抢救的机会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冷静下来之后,郑某开始思考如何处理眼前的这具尸体,她先是叫来旅舍内的一位朋友胡某春一起来商量。

两人一合计,认为还是先将尸体藏到旅舍内隐蔽的储物间避免被外人发现。但尸体一直藏在房间内始终不是个办法,终究会慢慢腐化以至于整个旅舍都是尸体的腐烂味道。

但问题在于要是告诉给死者的家人,那么郑某自己不但会因为卖淫嫖娼而遭到处罚,更会担负严重的民事赔偿责任,死者家属必定对自己不依不饶,以施某猝死为由向自己索要一笔巨额损失费,让自己赔得倾家荡产。

一想到这里,郑某就感到了强烈的恐惧感,她担心会被对方家人讹上,就狠下心来想了一条馊主意——抛尸野外。

郑某心想,只要自己神不知鬼不觉地让尸体消失,将这起案子从猝死案变为失踪案,那么自己将永远不用赔偿钱财给死者家属。

人死为大、入土为安本是天经地义的,结果郑某和胡某春心中却没有一丝丝怜悯死者的意思,两个人商量好了一起抛尸的计划,鉴于尸体过于沉重,两人打算再约另外两个信得过的熟人一道来到旅舍里面开车将尸体运走到一处荒无人烟的地方抛尸。

胡某春就将此事告知给了自己的两个哥哥,四人就在29日凌晨将尸体一齐抬到了麻木车上,乘车前往安陆市洑水镇的一处公路旁边,将尸体选择了一处隐蔽的地点抛下,随即迅速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正当四人以为自己可以将这件事隐瞒下去以后,施某尸体竟被人意外发现了。

(二)罪有应得 卖淫女因侮辱尸体罪被判刑1年2个月

10月底的湖北尚未入冬,暴露在野外的尸体很快出现腐烂症状,尸体附近弥漫着一股恶臭的味道。

一天洑水镇旁的一位村民路过这一路段,便被刺鼻的气体给熏得连连呕吐,顺着气味他逐渐找到了散发味道的源头,定睛一看,施某尸体赫然出现在了眼前将他吓了一跳。

与此同时,施某家人眼见他长时间不归,心中焦虑万分,不久就报了失踪,随着尸体的发现与失踪信息核对,这起抛尸案的真相随之浮现在了公众面前,郑某与胡某春等人的抛尸事迹亦随之暴露,警方对这四人进行抓捕。

当被问及为什么不及时救人而是做出抛尸行为之时,郑某含泪痛哭到,自己当初实在是太害怕担负赔偿责任才不得不出此下策,没想到对方身体这么差,我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对方就一命呜呼。

本来如果郑某等人及时拨打急救电话,或许施某还有一丝救助机会,或者说哪怕郑某承认死者在自己这边死去,那么最多就是承担民事赔偿。

结果郑某等四人因为在野外抛弃尸体而触犯到了法律里面的侮辱尸体罪,他们每个人都要为此付出相对应的代价。由于郑某和胡某春是主犯,责任较多,因此两人被判处了有期徒刑1年2个月,其余两人则被判处了缓刑。

毫无疑问这起案件最大的受害者是施某及其家人,本来猝死在旅舍里面就足够倒霉了,偏偏还无法死后及时安葬,不能入土为安,在荒郊野外暴露多日,如果不是路人发现较早,或许到时候家属永远也找不到尸体了。

总之,这起案件最大的启示莫过于遇到了他人猝死,要第一时间进行抢救,如果实在抢救不了也不能随意将尸体丢弃,这不光是在侮辱死者同时也会造成野外环境污染。

对于那些参加违法嫖娼的人员来说,应该洁身自好、远离烟柳,要学会克制自己心中的欲望,做色欲的主人而不是奴隶,不要肆意挥霍自己的健康。

以案释法

如何看待郑某与施某两人的嫖娼行为?

根据中国大陆地区的法律,卖淫和嫖娼都是违法行为。卖淫是指以牟利为目的,提供性服务的行为,而嫖娼则是指为满足性需求,支付费用与卖淫女发生性行为。

在案例中,卖淫女郑某以提供性服务为目的,而施某则支付费用与她发生性行为,因此,双方都涉嫌违法。其次,嫖娼行为对社会公共秩序和道德伦理造成侵害。性交易常常发生在私密场所,可能涉及非法组织或犯罪团伙,对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产生负面影响。

此外,嫖娼行为不符合社会道德伦理标准,违背了社会公认的道德价值观,因此也对道德伦理产生侵害。郑某等人将施某的尸体抛弃,是否违反了侮辱尸体罪?

在案例中,郑某等人将施某的尸体抛弃在野外属于侮辱尸体罪,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侮辱尸体罪是指故意亵渎、毁坏或者擅自处理尸体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处以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郑某作为卖淫女,面对突发的男子施某猝死的情况,由于担心会因此受到法律制裁和民事赔偿责任,她做出了错误的决定将尸体抛弃在野外,试图掩盖事实。这样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施某的尸体权利和尊严,构成了侮辱尸体罪。

警方及时发现了被抛弃的尸体,对涉嫌侮辱尸体罪的郑某和胡某春等人进行了抓捕和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他们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和相应的刑罚。

侮辱尸体罪不仅侵犯了逝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社会公序良俗,因此,他们应当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何看待郑某拒绝救助的行为?

郑某因为害怕承担责任,选择了不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导致施某无法及时获得救助,最终猝死在旅舍内。这种拒绝救助行为涉及到相关法律问题,可能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等。

首先,关于玩忽职守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明知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救助义务,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救助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郑某是有救助义务的国家工作人员,但她因担心个人利益而拒绝救助,导致施某死亡,那么她可能会涉嫌玩忽职守罪。

关于故意杀人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郑某故意不拨打急救电话,知道这样会导致施某的死亡,那么她可能会涉嫌故意杀人罪。

郑某等人将施某的尸体抛弃在野外是否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在案例中,郑某等人将施某的尸体抛弃在野外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可能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关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规定。

依据《刑法》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违法行为人造成爆炸、放火、投毒、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郑某等人将施某的尸体抛弃在野外,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尸体长时间暴露在野外可能产生恶臭和传播疾病等危险,给公共环境和市民的身心健康带来潜在威胁。因此,这种行为涉及到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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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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