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嫖娼发现女子很享受,感觉自己吃了大亏,反向女子索要服务费

“我要报警!有人抢了我的钱!”

一个女子冲进了派出所,对着民警气喘吁吁地说。

她妆容浓艳,但嘴角眼角有乌青的伤口,脖子还有轻微掐痕,衣服凌乱,看得出来事情发生得非常急迫,使她顾暇不及自己的状态。

“别急别急,坐下说,发生什么事了。”

“我……”女子犹豫了一会像是下定决心一般开了口,“一个男的跟我发生完关系后把我身上的钱包、手机、戒指这些值钱的东西全部抢走了!”

原来,小沐是一名卖淫人员,她在今天的一次卖淫活动中遇到了一个奇葩的嫖客,发生完关系后对方居然说是自己服务了她,伸手跟小沐要起服务费来,小沐不给,男方就打她,然后抢走了她身上的财物。

耐不住寂寞的男子

根据女子提供的线索,警方很快锁定了长沙男子王某,在被戴上手铐时的他还在嘟囔,凭什么抓我,我没犯事。

审讯中,警方发现王某的神智异于常人,显得有些痴傻和愚钝,对于警方的问话,经常答非所问。

经过几天几夜千辛万苦的沟通,王某口中终于磕磕绊绊说清楚了和女子小沐(化名)发生完关系后抢劫的原因。

王某天生有点笨,小学没读完就出来打工了,但是复杂的工作他也学不会,只能在某餐馆的后厨洗洗碗端端盘子,即使是这么机械化的工作,也经常会因为打破盘子而被领导责骂。

日子这么辛苦过下去,王某也勉强养活了自己。可能是大脑发育比常人晚了那么一些,王某将近30岁时,才有了成年人的欲望。

有一天晚上,他手机上收到了一条色情短信,他不由自主地点开了上面的链接。随即展现出来的新世界,让王某大开眼界,他也因此觉醒了性意识。

根据色情网站上的引导,他挑选了一个看起来比较顺眼的女子来为他服务,这个女子就是小沐。

网站上开始显示想要加深了解、上门服务,就需要线上先交费。

王某心里怦怦跳,毫不犹豫就把这个月刚收到的2000块工资交了上去。满心期待的他很快收到了小沐打来的电话,电话里小沐娇滴滴地问他,什么时候见,在哪里见面,上门服务多长时间。

王某环顾了一下自己的出租屋,自觉有些脏乱差,如果就这样让小沐上门来,会不会给她留下不好的印象呢,他突然有了自尊心。

于是第二天一早,王某就起身去家附近的旅馆里订了个房间,然后把地址和房号发给了小沐。

“感觉是我服务了她”

小沐到底是“专业素质”拉满,很快就敲开了王某的门。这见面的第一眼,王某就发现,小沐比网站上的照片更漂亮,忍不住马上抱住她开始亲吻。

小沐轻轻推开他,笑着说:“别急,让我先洗个澡。”说完,转身进了卫生间。

王某等得心急,恨不得进卫生间看看她怎么还没出来。

大概半小时后,小沐围着浴巾走到王某面前,突然解开了浴巾的扣,露出了身体。王某看得眼睛都直了,他虽然没理解刚才小沐故作的情趣,但是此刻的他还是欲望膨胀,紧紧抱住了小沐,往床边走去。

小沐迎合着他,两人很快滚到了床上。

但王某其实并没有什么经验,过程中半天不得要领,小沐后来都开始等得心烦,玩起了手机。

有些愚笨的王某越急越乱,越乱越急,又看到小沐这样心不在焉和不耐烦的样子,内心开始憋了一团火。

摸索了大半夜,王某总算是学会了怎么进行性行为,也把小沐哄得开心了,积极配合起王某来。

两人在凌晨四点多终于是结束了床上运动,王某累得满头大汗,转眼一看小沐,神清气爽,完全没有疲惫的姿态,王某有些不开心,觉得自己全程都在被小沐耍的团团转。

正好马上要到服务结束的时间了,小沐清理了一下自己,拿起包准备离开,结果被王某拦住不让走。

小沐用疑惑的眼神看着王某,王某回答说:“今晚明明是我服务了你,你怎么好意思让我交钱!”

“有病?你叫了我上门来,怎么成了我服务你?”小沐一脸无语,平生第一次遇到这种嫖客。

“不行!你,你给我钱!你全程在玩手机,我全程出力,你得反过来给我,给我服务费!”王某厉声说道。

感觉到王某似乎当了真的小沐,一心只想赶紧离开这个地方,她用力推开王某,手伸向了门把手。轴起来的王某怎么会放过她,他一把把小沐拉回到床边,一拳打在了她的脸上。

小沐被打到一屁股坐在床上,还没反应过来,王某的手又掐住了她的脖子,巴掌很快扇了上来,小沐直叫救命。

打完几巴掌,眼见小沐没有起身的力气,王某把她脖子上的银项链、手上的戒指、地上的包全部抢了过来,“这就当你给我的服务费了,咱们两清。”他说完,开门就走了。

清醒过来的小沐看着自己的财物被洗劫一空,连忙跑到了派出所报警。

王某对于警方指控他所犯的罪行毫不反悔之意,反而认为自己要回服务费的行为有理有据,是完全正当的。

“感觉是我服务了她”,王某的行为完全基于了这一出发点。

虽然考虑到王某低于常人的智商,可能会缺少了对生活常识乃至法律意识的理解,但做出嫖娼、殴打和抢劫他人财物行为的王某,仍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当然,小沐也因为从事违法的卖淫嫖娼活动,不仅将被罚款,还要接受警方的思想教育。

而且经过这一次事件的小沐,内心也是充满了后悔和恐惧,她向警方表示,自己以后一定好好找到正经工作,绝对不再抱着不劳而获的想法,从事这种违法活动了。

法律分析

男子王某在与女子小沐发生关系后,以暴力威胁和强迫的手段索要服务费,并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抢走了小沐的财物,属于强迫交易和抢劫行为。根据刑法,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可构成强迫交易罪和抢劫罪。

女子小沐在案发前从事卖淫活动,这是非法的,违反了我国《刑法》关于卖淫嫖娼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卖淫嫖娼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男子王某在性交后对女子小沐进行了暴力威胁,迫使她交出财物,属于性暴力和软暴力行为。性暴力和软暴力都是严重的侵害他人身心健康和财产权益的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严厉打击。

案例中男子王某通过色情网站进行了交易,并在其中受到了诱导和欺骗,这涉及非法网站的问题。非法网站的存在和运营对社会安全造成了威胁,相关责任人应受到法律制裁。

本案涉及到多个犯罪行为,包括强迫交易罪、抢劫罪、卖淫嫖娼罪、智力低下者的刑事责任、性暴力和软暴力行为以及非法网站问题。

对于这些违法行为,法律将给予相应的制裁,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案例也凸显了对法律教育和意识形态建设的需求,加强对公众的法律知识普及和正确价值观的引导,以预防类似犯罪事件的发生。

王某利用自身身体优势对女子小沐进行软暴力和性暴力,迫使她交出财物。这种行为涉及到性侵犯和暴力威胁,属于犯罪行为。法律对于此类行为应当给予严厉打击,确保受害人得到保护,同时也要加强对此类行为的宣传和教育,让公众认识到性暴力的危害,提高警惕性。

王某天生智力较低,导致其认知和理解能力不足。尽管如此,他仍然犯下了严重的犯罪行为。法律对于智力低下者的刑事责任问题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话题。

需要在确保公平和正义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其智力水平,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定罪和判刑。

小沐是一名卖淫人员,从事非法活动,对此需要进行法律处罚。除了对个体违法者的处罚,预防卖淫嫖娼问题也应得到重视。

社会应加强对性教育和道德建设,提高公众对卖淫嫖娼问题的认知,同时也需要提供更多合法的渠道和机会,帮助有需要的人脱离卖淫嫖娼等违法活动。

小沐在受害后表示决心改过自新,找到正经工作,不再从事违法活动。这需要加强对法律教育和意识形态建设的力度,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远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平正义。

案例中涉及了软暴力、性暴力和智力低下者的刑事责任问题,同时也凸显了对卖淫嫖娼问题的处罚和预防,以及对法律教育与意识形态建设的需求。

通过加强法律教育和意识形态建设,确保公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以预防类似犯罪事件的发生。

法律也要对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受害者得到保护,犯罪者得到应有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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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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