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黑石谈法
编辑|莫问
夏日炎炎,毒辣的阳光让人汗流浃背。
路上行人脚步匆匆,恨不得马上就回到家中享受空调的徐徐凉风。
在家里的人穿着打扮更是随意,大大咧咧地光着膀子的男性也不在少数。
近日,有一位赵先生却因为光膀子摊上事了。
1.院子里光膀子乘凉
“我一个大男人,光个膀子怎么了!”
赵简(化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年人,没什么特别的爱好,平时就爱侍弄一些花花草草。
若说他有什么让人印象深刻的地方,那就是他比较“抠搜”。
这不,夏天到了,每天室内温度都超过了三十度,闷得人浑身难受。
家家户户开空调的开空调,省钱的家里风扇也开始工作。
作为生活比较节俭的人,赵简自然是不愿落于人后。
空调?太贵了不开,风扇?到睡觉时候再用。
平时在家里拿个大扇子手动制造点清凉风就行,自己光膀子散热快。
他买的房子在小区的一楼,理由很简单,便宜。
唯一一个好处就是一楼有一个小花园,跟他的爱好完全符合。
这一天,他没穿上衣服就跑出门到小花园里面给“祖宗们”浇水。
刚好看到自己的邻居回来了,他没有多想就对着她打了一声招呼。
“嗨,刘姐,这么早就回来了?”
然而他口中的刘姐却没有搭理他,甚至连眼神都没有分给他过。
刘鑫,也就是他口中的刘姐,装作没看到一般就径直走进了楼道。
赵简有点纳闷,但是也没有多想,女人嘛,情绪不稳定多正常,可能是遇到不开心的事了。
因此,他也就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2.被女邻居警告
持续的高温让赵简晚上不得不开了一晚上的空调,这让他的心都在滴血。
为了省钱,他决定白天都要节约用电。
今天一早,他就光着上半身跑到了花园里侍弄花草,十分悠闲。
这一举动也让他的心情变得好了许多。
直到他遇到刘女士出门,下意识地打了一个招呼。
可能是他太过随意的举动,也可能是他光着膀子的行为看起来特别不雅观。
刘鑫终于忍不住了。
她一副忍无可忍的样子对赵简说:请你穿上衣服再出来。
这句话一出来让赵简很懵,他在家穿不穿上衣跟刘姐有啥关系啊,他们好像交情也没到这份上?
虽然心里十分不满,为了邻居间的和睦相处,他嘴上还是答应得好好的。
“好的刘姐,你放心,我下次出来一定穿好衣服。”
两家人虽然是邻居,平时并没有太多接触,也就是到互相知道姓名的这个程度。
所以刘鑫在赵简看来,他们之间就是比陌生人好一点的关系,她的话当然要左耳进右耳出。
赵简依旧我行我素,十分不以为然。
我在自己家穿什么衣服凭什么要被一个陌生人指指点点?
3.女邻居忍无可忍上去理论
刘鑫在告诫了赵简以后,她以为这件事就过去了,既然答应了自己,赵简一定会改变。
毕竟没有人会想做一个不讲信用的人吧。
可是,这一次她猜错了,赵简还真不是一般人!
一天之内她也就能见到赵简两次面,但是时不时地就要看到他光膀子的辣眼场面。
公共场合光膀子不顾及自己的脸面也得考虑一下别人吧!
更何况这栋楼里跑上跑下的未成年人也有很多,这也太不妥了。
刘鑫思前想后,觉得自己应该再认真地警告赵简一次
可能是前两次态度比较随意,这才让他将自己的告诫不放在心里。
在心里打好腹稿,想好怎么劝说赵简之后,刘鑫登上了赵简的家门。
为了让自己显得友好一些,她还带了一些自家做的腊肉,口味一绝,做上门礼物很合适。
可谁知赵简听到自己的建议之后,表情瞬间变得十分不耐。
“我就是爱光膀子,你不爱看就闭上眼睛别看,少多管闲事。”
刘鑫看到赵简混不吝的样子十分生气,明明是他的行为不雅观,怎么还如此不思悔改。
她带着火气警告赵简,向他说明在公共场合光膀子属于违法行为,希望他能够意识到这件事的严重性,不然就要靠法律来解决了。
赵简也被气到了,他觉得刘鑫就是来找事的,直接回怼了一句:有本事你去告啊!
眼看着谈判就要破裂,刘鑫也就不想再忍耐了。
回到家里,她就报了警。
既然不想跟自己交谈,那就让赵简跟警察解释去吧。
4.在家光膀子违法?
这天,赵简依旧光着膀子在自家小花园里闲逛。
一阵敲门声响起,赵简怀着疑惑开了门,这一看可不得了,竟然是警察上门了。
他不明白自己犯了什么事居然还能跟警察扯上关系。
思前想后,最近自己就跟刘鑫发生过冲突,估计是她报的警。
想明白了警察来的原因,赵简瞬间不担心了,自己家还不能光个膀子了?
这几位警察一进来就要求赵简先穿好衣服,有一件事需要他配合调查。
等赵简穿上衣服,他们才说明来意,也确定了赵简的猜测。
他们告诉赵简,一位女士向公安局举报,有一位男子在公共场合裸露出自己上身,十分不雅,因此过来向他调查举报是否属实。
他感到很荒唐,一句理直气壮的问句脱口未出:“我在家光膀子碍着谁了?她凭什么举报我?”
这句反问一出口就让几个警察确定了刘鑫的举报属实。
于是二话不说就将赵简带回了公安局接受调查。
他们认为赵简经过刘鑫的多次警告提醒,但是他依旧我行我素,这种行为比较恶劣。
综合考虑,赵简被处以十天行政拘留。
这件事一出,群众直接炸开了锅。
有人认为这个处罚莫名其妙的,赵简这是碰到了铁板啊!
也有人认为他既然不穿上衣就在露天的小花园里走来走去十分不雅,这本来就属于半公开场合,也不怪刘女士举报他吧?
大家的说法可谓是众说纷纭,谁都说服不了谁。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男子在自家小花园裸露上半身,让别人看到是否违法?
1.在家里裸露身体不违法
《民法典》第六章第1032条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民法典中“隐私”定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依照法律的角度来说,一个人的家是自己独有的隐私的地方。
每个自然人都应该享有隐私权,因此赵简在家里裸露上半身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但是经过民警盘查之后认为,赵简在一楼的花园里裸露身体这件事不算完全隐私。
虽然是在他的家,但是一楼的露天花园,每个路过的人都能够看到光膀子的赵简。
2.小花园属于公开场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4条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在小区中,一楼的院子一般都是赠送,是不属于业主私人产权的地区。
因此属于公共空间。
所以赵简在小花园光膀子,就属于在公共场合裸露身体,那么就符合以下法律条款了。
3.赵简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法律所述,在公共场合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赵简就属于这种情况,并且被民警定性为情节恶劣。
因此他最后被判处十日的行政拘留。
其实赵简的行为算不上恶劣,因为天气炎热在公共场合裸露上半身的人其实很多。
更何况公共场合故意裸露身体和猥亵他人是属于同等处罚。
他们的差别就在于有没有人举报。
光膀子属于个人行为。
若是没有人举报顶多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并不会受到法律上的惩罚。
这起案件看似十分离谱,但确实是真实发生过的案件。
这也表明了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一些随处可见、人们习以为常的事情渐渐地成为了人们厌恶的事情。
比如随地大小便、随地吐痰,还有光着身子这种事情。
面对不雅的事情,沟通也变得十分重要,和谐的邻里关系需要大家共同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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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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