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先后与母女二人发生关系,导致母女两都怀孕,酿就2尸4命惨案

一名男子先后与一对母女发生了不正当关系,导致母女双双怀孕。当母亲得知真相后......

案件叙述

王家英(化名)原本是一位成功的企业家,经营着一家火纸厂。她和丈夫徐鹏(化名)在1995年的时候,决定用手里的所有积蓄投资办厂,不想再过靠天吃饭的日子。他们分工合作,徐鹏负责外出联络销路,王家英负责在家照看工厂生产。他们的生意越来越好,也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徐珍珍(化名)。

但是好景不长,徐鹏在外面接触到各种形形色色的人和事后,渐渐变了心。他不仅偷偷在外面找了女人,而且还偷偷养了一个情妇,并为她生下了一个儿子。

王家英在一次去找徐鹏时发现了他的出轨,心如刀割。她和徐鹏大吵一架,要求离婚。徐鹏也不再挽留,只是要求分一半的财产。王家英为了保住自己辛苦打造的火纸厂,只好答应了。

王家英离婚后,为了让工厂早日东山再起,拿着手里的积蓄大量购买了火纸的原材料竹麻。这时候已经19岁的女儿珍珍成了王家英最得力的帮手。珍珍每天在工厂里忙不过来的时候,就帮助母亲洗衣做饭。可以说是帮母亲分担了不少事情。

原本以为很快就能再次走出困境的母女俩,再次陷入悲剧当中。有一天,珍珍给工人做饭时,不小心把工厂内堆积如山的竹麻给点燃了。

本来就是易燃物的竹麻瞬间烧了个干干净净,根本不给所有人抢救的机会。珍珍当时惊慌失措,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毁掉了母亲的所有。

回到家得知情况的王家英再也忍不住心里的委屈,还没有从丈夫的背叛中走出来的她,再次要面对一场大火的“洗礼,看到嚎啕大哭的女儿,她还是没有忍住对着女儿一顿谩骂。但是又能怎么样呢?总不能让女儿赔偿自己的所有损失,王家英只能独自一个人承担所有债务,在面对情场和生意场接连失意时对生活充满了绝望。她时不时地就会来到被烧毁的工厂注视发呆许久。

当你有钱有势的时候,身边总会围绕一大堆朋友和亲戚,但是当你落魄的时候,也许不会剩下几个人。这句话也得到了验证。王家英的亲戚和朋友都纷纷疏远了她,甚至有些人还趁机讨债。王家英感到十分孤独和无助,只有女儿珍珍还陪在她身边。

也在这时一位“贵人”突然出现了,但是这位“贵人”可以说是拯救了她但也害了她。他叫刘开河(化名),是一位收购魔芋的商人,当他看到王家英家的灰烬时却告诉了她一个好消息,那就是竹麻的灰烬那可是一个“宝贝”,用来种植魔芋再好不过了,如果王家英转行做起魔芋生意的话,肯定可以收回成本的,到时候可以再开起自己的火纸厂的。

王家英当时听说了后也无比心动,但是奈何自己已经没有人积蓄再去种植魔芋,刘开河告诉她自己可以先借给王家英5万块钱,只要最后把种出来的魔芋卖给自己就行。于是不信命的王家英再一次拼命工作,努力的人肯定回收收获。果真没多久王家英不仅还上了自己的欠款,而且还有了一点点的积蓄,于是喊上村民们一块种植魔芋,大家一起勤劳致富。

王家英和刘开河不断地因为生意上的来往联系密切,互相一起聊天吃饭。王家英被刘开河地气质深深迷住,这不就是自己要找的好男人,但是在得知他已经结了婚后,还是打消了念头,因为丈夫的背叛让她特别痛恨破坏别人感情的人。

后来在一次酒会上,两人喝了酒后谈起了自己的婚姻。这时王家英才得知刘开河跟自己的妻子表面上是夫妻,可早已没有了感情,已经准备离婚了。但是妻子不同意,原因就是惦记着自己的那点家底。王家英也坦露了自己婚姻的不幸。就这样的两人借着酒劲发生了关系。

事后的两人为了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丈夫果断地和自己的妻子离了婚。和王家英和她的女儿珍珍重新组成了一个新的家庭。这样的结局可以说是最好的了,但是却有一个人觉得十分不满。这个人并不是王家英的前夫徐鹏,而是自己的女儿珍珍!

正是刘开河到来让女儿珍珍发生了一些奇妙的看法,当时的珍珍陷入由于自己的过错,导致母亲负债累累时的悲痛中是。正是刘开河拯救了母亲,也拯救了自己。对他也产生了一股莫名其妙的倾慕之情。特别是在看到自己母亲跟自己心心念的人感情浓烈时,心里总是有一股说不出的嫉妒。就是在这样的心理下,缺少父爱的珍珍犯下了不可挽回的错误。

一次王家英因为老家有事,就决定独自回去一趟。于是嘱咐自己的女儿珍珍,等丈夫刘开河回来的时候告诉他一声。珍珍表面上答应了,但是心里却产生了一个冲动的想法。珍珍当晚并没有睡在自己的房间,而是偷偷躺在了母亲的房间里,当晚醉醺醺的刘开河回到家,摇摇晃晃地贴着墙壁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但是他并不知道身边的并不是妻子,而是神志不清的他已经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妻子,而且珍珍也并没有反抗。

等到第二天刘开河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犯了大错,发现身边的人竟是珍珍后一下子慌了神。不断向珍珍解释自己昨晚真的是喝多了,看错了人。但是珍珍却十分开心,因为在她看来自己和刘开河的关系更进了一步。但是刘开河并没有过多的心思,表示只是想好好地跟珍珍的母亲在一起。为了不影响珍珍的名誉,于是他请求珍珍将此事留在心里,并告知珍珍以后不要再做出这样的事。

就在所有人以为这件事会销声匿迹的时候,王家英偷偷塞给了刘开河一个小纸条,那就自己怀孕了。刘开河当时吵着闹着要给王家英摆个席庆祝庆祝,可谁知王家英突然发现自己的女儿似乎不太对劲,在母亲的严厉呵斥下,珍珍说出了自己有了妊娠反应以及发生过的事实。

当时一阵怒火涌上心头,王家英没想到自己因为找到了最好的伴侣,谁知道又找到了个衣冠禽兽,于是就把刘开河拉到仓库,随手拿起锄头就是一阵通打。尽管刘开河跪地求饶,事实并不是她像的那样,当是此时的她认为听到的都认为是狡辩。

当女儿珍珍得知后,觉得整起事件都是因为自己而起的。于斯伤心与觉得她痛苦的说道:都怪我太冲动了,是我的过错,我自己解!说完,她就喝下了整瓶敌敌畏!等到所有人察觉到珍珍后立马送往医院救治,当时似乎一切都来不及了。

眼看自己所有的亲人都离自己而去,王家英也做出了自己的决定,那就是去到了医院把自己的孩子打掉,然后走进了警局自首。

案件争议点

这起案件的主要争议点是,王家英是否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侵权行为?她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本案中,如果要认定王家英有故意杀人罪,就必须证明她有故意杀害刘开河的主观意志,并且采取了能够导致其死亡的客观行为。

然而,根据目前的证据,王家英并没有表现出故意杀人的主观意志,她只是在得知丈夫和女儿双双怀孕后,气愤和冲动地用锄头打了刘开河几下,并没有预谋或者预料到会造成其死亡。因此,王家英很难构成故意杀人罪。

那么,王家英是否有其他的刑事责任呢?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因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本案中,如果要认定王家英有过失致人死亡罪,就必须证明她在行为过程中有过失,即违反了一般人应当遵守的注意义务,并且造成了刘开河的死亡。

然而,根据目前的证据,王家英也没有明显的过失行为,她用锄头打刘开河,并不是违反了一般人应当遵守的注意义务。虽然她可能没有及时发现刘开河的身体异常,并及时送医救治,但是这也不能说明她有故意或者过失的故意。因此,王家英也很难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那么,王家英是否有其他的法律责任呢?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死亡的,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死者合理支出、 丧葬费用、死者生前扶养的人以及依法继承人在死者生前应当承担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助费等费用,以及因死者死亡给被扶养人或者依法继承人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等责任”。在本案中,如果要认定王家英有侵权行为,就必须证明她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社会公德,并且造成了刘开河的死亡和其家属的损失。

然而,根据目前的证据,王家英的行为虽然违反了社会公德,但是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她用锄头打刘开河,并不是非法侵害其生命权或者身体权。而且刘开河的死亡也不完全是由于王家英的行为造成的,而是与他自身的身体状况和医疗条件有关。因此,王家英也不一定要承担侵权责任。

综上所述,王家英在本案中可能没有刑事责任和侵权责任,但是她也不能完全摆脱法律责任。她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深刻的反省和悔改,并尽可能地弥补自己对刘开河和徐珍珍造成的伤害。她也应该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教育,以及心理的疏导和治疗,以重建自己的正常生活。

结语

这起案件是一起极其悲惨和惊人的案件,它暴露了人性的丑恶和道德的沦丧。它也警示了我们,在面对感情和亲情的问题时,要理性地处理,不要冲动地行事,更不要伤害无辜的生命。我们应该尊重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维护家庭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案例与图片均来自于网络,案例只为普法所用,无任何不良导向,图片侵权必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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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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