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闯红灯,凭什么我负责?”交警的处罚引发众怒,车主当场翻脸

文|沈言论

文章由沈言论头条首发


“红灯停,绿灯行”是法治社会中人人都要遵守的交通法规。然而近日,在山西太原市,一个行人违规闯红灯,自己撞上了正常行驶的车辆。

司机及时下车查看,反而被路人不依不饶地要求赔偿,司机不服报警后却仍然被判处要对此次事故负10%的责任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还要倒回到车祸发生的现场一探究竟......

路人既闯红灯又“碰瓷”

炎热的夏季已至,正值下班的车流高峰期,热气从地底蒸腾上来,让十字路口等红绿灯的行人们汗流浃背。高温之下,一些违规行驶的不良现象也发生了。

就在红灯还剩十几秒时,行人黄某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径直窜了出去。由于他的脚步太快,对于身边穿梭过去的车流熟视无睹,不仅危害到了自己的人身安全,还让正常行驶的司机张某遭遇了车祸。

当时张某驾驶着私家车遵守交通规则,在绿灯的情况下速度正常准备通过十字路口。可下一秒,一个行人就突然出现在张某的车前!

由于事发突然来不及反应,加上眼前的路人又距离太近,踩下刹车也无法抵抗车辆的惯性,电光石火之间,行人黄某就被张某的汽车撞倒在地

一向小心谨慎的张某被眼前的场景吓得不轻,在案发后接受采访时,他向记者说“我开车一直很小心的,当时也是正常行驶,谁知道会突然冒出来一个人?”

见到人倒在路中间后,张某赶忙熄火下车查看情况。一开始,黄某躺在地上不肯动弹,张某吓得不知如何是好,以为行人被自己撞得不轻。

待他询问行人要不要自己送他去医院检查伤势时,地上躺着的黄某才缓缓说了一句:“我不去医院”。

张某眼见他能够回话,想来应该没有大碍,便鼓起勇气上前检查他的伤势,看了一圈发现除了手臂有些许的擦伤之外,并没有其他的外伤

张某这才将一颗心放回肚子里,但是出于毕竟是自己撞到了人家,以及对于伤者的负责,他还是向被撞的行人黄某提议:由自己送他去医院拍个片子检查一下,以防有肉眼看不出的内伤,造成后续不清不楚的纠纷。

看到张某想送自己去医院,黄某不知为何,态度异常坚决地重复着“我不去医院!”

由于两人是在十字路口发生的碰撞,而且一个躺在路中间、一个站在车边,协商了半天都没结束,又正巧赶上了下班的高峰期,周围围观的群众也是越来越多。

见身旁看热闹的路人变多了,被撞的伤者竟然又躺了回去,并且大声地向张某说道:“我被你撞成这个情况怎么能够去医院?你不愿意赔偿我医药费,我今天就躺在这里不走了!”

听闻这话,张某气不打一处来,感觉眼前这人好像是来“碰瓷”索赔的!周围的人也开始起哄,七嘴八舌的声音和炎热的天气叠加在一起,让他烦躁不已。

张某觉得自己是正常行驶,并没有违反交规,本来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私下解决就好。但是眼前态度恶劣又不愿意配合的黄某让他很生气:明明是他违反交通规则闯红灯,自己被撞了,居然还理直气壮地耍起了无赖、要医药费?

想到这里,张某终于忍不住内心的怒火,于是他拿起手机,拨打了110,报警想让警察评评理

挂掉电话后,张某义正词严地向躺在地上的路人吼道:“现在我已经报警了,马上警察就会来!我是正常行驶,你是违规闯红灯,等着瞧吧,你一分钱也捞不到!”

见此情景,围观的路人也都议论纷纷,或是指责黄某的无赖行为,或是对最终的结果表示好奇。但是无论怎样,大家都觉得应该是闯红灯在先的黄某负全部责任。

很快警察就到达了现场,在了解了现场情况之后,作出的判决却让在场的人都吃了一惊......

令人不解的处理结果

警察到达现场后,首先对现场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在听取了双方的陈述之后,先将被撞的路人送往了医院,并且让两人等候调取监控之后的最终处理结果

张某自觉有理,回家之后便将这件事情放在了脑后。可是两天之后,他却接到了交通部门的电话,要求他去领取责任通知书。

然而等他到了现场,白纸黑字写着的判决结果却让他大呼疑惑:处理结果显示,张某要对这次的事故,负10%的责任!

张某当时就坐不住了,激动地向办案人员再次陈述情况:是路人违反交通法规闯红灯在先,自己是正常行驶,由于事发突然才误撞到行人的。

而办案人员见到这个情景,也无奈地向张某解释了调查的情况,在进行了现场勘察和调取监控的情况下,核实张某的说法是正确的在本起交通事故中,张某确实没有过失

而事故界定结果之所以要张某负10%的责任,是因为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看着眼前激动又委屈的驾驶员张某,办案人员先是安抚了他的情绪,对于他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表示肯定,又批评了行人黄某闯红灯的行径。

等到张某情绪稍微平复下来之后,办案人员就指着责任界定书上的文字,又拿上《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张某进行了解释,表示他们虽然理解张某的委屈,但是这样的判处结果是依法依规的,并不是故意为难张某。

在办案人员耐心地进行了法律条例科普之后,张某虽然内心有些难过,但是仍然遵纪守法,主动承担起了那百分之十的责任,赔偿了黄某相应的医药费。

其实行人闯红灯被撞的案例并不是第一次发生

2021年9月28日,在北京天坛公园旁的永定门内大街道路上,就出现了行人闯红灯被机动车撞翻在地的事例。

北京天坛公园旁的永定门内大街也有一处十字路口,由于道路比较长、又十分宽广,因此车辆的行驶速度较快,红灯的停留时间也比较长,因此经常出现行人等不及红灯,违规闯红灯穿行马路的现象。

根据当时的监控录像显示,蓝色私家车车主在经过十字路口时是正常行驶。而横穿马路的两名女子违反了交通规则。

这两名女路人将交通法规抛在脑后,两人手拉着手、有说有笑地交谈着,对于亮起的红灯熟视无睹,大摇大摆地一路小跑,径直穿过马路。

和本案当中的张某一样,由于路人行动的速度较快,驾驶员没有充足的反应时间来规避横穿马路的行人。

同时,因为道路宽广,在正常允许的范围内,汽车的时速较高,汽车的惯性导致司机无法及时停下或者避开行人,因此蓝色私家车直接撞上了那两个闯红灯的女路人

而这两个被撞倒在地的女行人就远远没有本案当中的黄某一样幸运了。

其中一名女路人伤势较重,当场昏迷,她的同伴身上也多处损伤,血流不止。这可把清醒着的那个伤者以及蓝色小轿车司机吓得不轻,司机当场保护好了现场,拨打了110和120电话,随即警察与救护车都赶到了现场。伤者当时就被送往了医院进行治疗,最后也成功脱离了危险。

而这起事件处理结果,也是和本起案件的结果一样。虽然私家车司机遵守交通规则正常行驶,在本案中没有过失,但仍是界定其应当对这起事故负10%的责任

事情一经报道后,立马引起了网友的讨论。评论区纷纷都在为司机无辜遭祸打抱不平,认为应当是那两个闯红灯的女子自作自受,应该由两个违反规则的女路人负全部责任。

那么为什么两起案件都是在路人闯红灯、司机没有过失的情况下界定机动车驾驶员仍要负10%的责任呢?这就要了解到我们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了。

以案释法

一、行人闯红灯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应该如何界定?

上文两起案件共同的争议点就是:明明是行人违反规则、造成事故,为什么还要正常行驶的司机承担相关责任呢?而这一责任界定是有法律依据的。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若有证据证明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可以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赔偿责任;机动车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由该条款我们就能够得知,界定张某以及蓝色小轿车驾驶员承担10%的责任,并不是“拍脑袋”的决定,而是有理有据的界定。

二、为什么司机无过错,仍需要承担责任呢?

这就要从设立法律的角度进行思考了。之所以规定,即使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过错,仍然需要承担责任,是出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

①从对于我国公民的人身安全考虑:在此类交通事故中,有行人与机动车驾驶员两方。而对于行人而言,一旦发生车祸,其所受的伤害往往是威胁到自身的生命安全,而对于机动车驾驶人来说,其受损的最多是经济损失。

法律从立法的角度,是倾向于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的,因此在此类事故中,法律倾向于保护行人的权益。所以虽然驾驶员没有过错,但是出于赔偿行人受伤的考虑,会让其承担少部分的责任。

②从维系社会稳定的角度考虑:在此类交通事故中,如果机动车驾驶员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那么在行人闯红灯发生车祸后,即使行人重伤在地,驾驶员也会选择直接离开,而不会留下查看被撞者的伤势,极有可能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同时如果法律不界定机动车驾驶员承担部分责任之外,有些“路怒症”的司机,很可能在看到有行人闯红灯后,故意冲撞行人,造成后果无法想象的交通事故

因此,出于以上角度考虑,在立法时,即使有证据能够证明机动车驾驶员没有过失,驾驶员也需要承担百分之十的责任。

当然,在部分特殊情况下驾驶员可以不负任何责任:当有充足证据能够证明,行人是闯红灯“故意碰瓷”索要赔偿的情况下,由行人负全责

然而在本起案件中,仅通过监控录像无法判定行人黄某是“碰瓷”,由于缺乏相关的物证驾驶员张某也只能承担下法律规定的经济赔偿。

在以上介绍的两起案件中,我们都能看到,由于行人的违规行为,不仅导致了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了损害,还让机动车驾驶员遭受了经济损失。实在是“害人又害己”的糊涂行为。

遵守交通法规本应该是每一个公民铭刻于心的法律常识,然而总有人会因为一时情急、或者“赶时间”、“图方便”等原因,等不及那短短几十秒,去闯红灯,也往往因此酿成一生的遗憾!

“宁停三分,不抢一秒”是每一个有素质的公民面对红绿灯时应有的态度。对于行人来说,作为交通事故中的弱势群体,虽然有交通法规的保护,但是我们也要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对于机动车驾驶员而言,就更要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在行驶过程中打起精神,尽量减速慢行,留给自己和他人充足的反应时间。即使偶尔出现突发状况,也有机动时间能够最大程度地避免人员伤亡

通过这些案件的社会舆论,也暴露出广大群众对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不够。

法律机关也应该加强普法宣传,让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走入人民大众的心中,用法律的准绳,更好地规划指导我们的生活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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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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