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救人啊,落得这下场!赔了50万,还要判刑和开除?我不服,


文|琚律

编辑|琚律

此次事件的主人公名叫老汪,他一直在水坝工作,而且工作期间救了一个人的性命,但是正是因为他救了这个人不仅被开除判刑,而且还需要赔偿五十万。

俗话会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可是为什么老汪救了一条人命不仅没有受到嘉奖,反而还落得如此下场呢?

«——【·开闸放水救人·】——»

老王在一处水坝工作,他的工作内容主要就是巡查水坝安全,老汪对待这份工作十分的认真,虽然自己的岗位很简单很枯燥,但是他依然是一丝不苟的完成每天的工作。

就在出事这天,老王照旧在水坝的闸口附近进行安全巡视,就在他每日必经之路上发现了异常,老王听到了一些很奇怪的声音,于是他就赶忙寻找声音源头,想查明是什么原因。

在老汪仔细巡查一番过后,他发现了一名男子被卡在闸门附近,那些奇怪的声音正是男子所发出的求救声,男子有气无力的呻吟道:有没有人来救救我啊,快来救命啊!

老汪看见男子情况十分危急,便赶忙回应男子的呼救,并且喊道:你别慌啊,我现在想办法救你!此时男子显然十分惊慌,他现在的情况十分危急,他现在只能苦苦支撑在水闸栏杆,而且整个上半身就已经开始往下倾斜,这情况让他自救显然是不可能的,只能通过别人来救。

老汪平时就是个热心肠,面对这种事他肯定会挺身而出救人性命,而且男子现在的情况越来越危险,如果不赶紧救他的话,他必然会掉下来摔死。

老汪工作的这个大坝有几百米高度,如果人掉下去的话必死无疑!

这时候老汪也是急的满头大汗,男子卡住的位置极其刁钻,自己一个人也不知道该怎么施救,但是老汪还是毅然决然的向男子跑去,希望自己的行为能稍微安抚一下慌张的男子。老汪一时间也没有想到什么好办法,但是他让自己尽力的保持冷静,不能慌张。

这时候老张突然想到自己受过相关救援培训,他知道这种情况只能寻求外部救援。于是他拿出手机联系上级请求支援,但是一连几个电话过去一直都是无法接通。

此时的被困男子已经明显的体力不支,如果再有稍微松懈他就掉下去了。

老汪见男子即将殒命,情急之中他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开闸放水,让水把河道灌满,男子就不会掉下来,而是会漂在水上,但是这种方法极其冒险!

老汪是这座水坝的老员工,他深知如果此时此刻开闸放水肯定会造成无法估计的后果,但是这已经是眼下救出被困男子的唯一办法了。

老汪在经历过一番思想斗争之后还是决定开闸放水救下男子,于是他就快步走向水闸开关处立即打开了水闸。

随着老汪开闸,巨量的水一下子就冲出了水闸,而且水流速度极快,电光火石之间就冲向了男子,于是男子的危急就被水流转化了。

老汪随后费尽全力拽住被困男子的胳膊,经过死命上拉终于将男子救了下来。

就在老汪将男子救出来的一瞬间,整个人瞬间就瘫软倒地,紧绷的神经也终于松懈了下来。被困男子这边因为老汪的施救终于捡回一条命,急忙的对老汪感谢,男子说道:大哥呀,太感谢你了呀,没有你救我,今天指定就摔死了。

老汪救下男子性命,本该是皆大欢喜,可是为何老汪却因为救人落得这样的下场?

«——【·开闸放水出事故·】——»

老汪擅自开闸放水救人本是好事,可是未经任何批准就擅自开闸,而且对下游也没有任何通知,其开闸后果可想而知,老汪开闸的时候下游有人在河道里,这人被巨大的水流冲了。

放水的时候,下游河道里接班抓鱼,他们根本想不到水坝那会没有任何通知警告就直接开闸放水,就算他们及时发现了上游放水,根据水流速度他们也是没有任何逃生机会,很快就被水流裹住冲走了。

后面老汪了解了情况,也是内心充满了愧疚感,他想到自己冒然开闸放水救了一个人,但是也是直接害死了一个人,这件事在他的心里蒙上了阴霾。

老汪内心十分挣扎,当时如果他选择其他办法来救被困男子,是不是就可以避免这样的悲剧呢?

此事出了人命之后,当地民警就对此展开调查,老汪在得知警察正在调查此事后,便主动的找到民警坦白了所有事情,而且表示自己愿意配合民警调查。

老汪对民警说:我承认是自己擅自开闸放水,没有请示上级领导批准。因为我的擅自举动导致了下游人员伤亡我的内心是十分内疚的。

随后民警对老汪进行强行控制。而老汪家属这边想到老汪现在正因为这件事承受这无法想象的精神压力,于是他们也是极力配合警方调查,希望尽快处理好此事。

老汪随后见到了死者家属,并且表示自己的愧疚和自责,也向死者家属承诺会对其惊醒赔偿。

然后,老汪就开始和死者家属进行谅解和谈,最后死者家属表示愿意谅解老汪,并且提出了五十万赔偿金。

双方和解后老汪的内心受到了很大触动,对死者家属的原谅表示了感谢,并且表示自己会尽自己所有的力量来补偿对方。

虽然死者家属这边对老汪进行了谅解,可是此时毕竟出了人命,警方这边还是会对老汪进行公诉,老汪依旧要为此事承担法律责任。

随后公安机关就将此事交接给了法院审理,更是对老汪提起了公诉。

老汪不服判决,在本案审理当中,公诉老汪犯了严重责任事故罪,但是老汪并不认罪。他当庭辩解称自己没有违反任何操作制度,当时的开闸放水只是出于紧急救人,老汪的行为在法律上应该属于应急救援。

老汪还说道自己根本不知道下游是有人的,而且河道一般人也不会下去玩,不是自己主观意识上害人,这只是一场意外事故,而且他本人还非常主动的向死者家属惊醒了赔偿,所以自己不至于被判罚。

而后经过一系列审查,还是判决了老汪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而且老汪是未经过任何批准擅自放水才导致事故的发生。

并且,因为老汪的擅自放水还导致人员伤亡,这属于重大责任事故罪!

后来,法院念老汪也是情急之中为了救人,而且他也已经得到了死者家属的谅解,所以可以从轻判罚,随后法院宣判老汪六个月拘役,念其也是为了救他人性命,所以缓刑八个月,此时到此结束。

老汪对法院的判罚表示很不认同,他认为他受到的处罚过重了,而且因为这件事他已经被水坝开除掉了,还丢了工作。

老汪对法院的判处很是不服,于是他就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诉求,老汪坚持自己是无罪的,而且自己对此事也表示很后悔,认错态度极其的好。

«——【·以案释法·】——»

第一,老汪为何会被定重大责任事故罪,这又是什么罪名。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134条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是这样解释的,在生产中违反安全规定,从而导致严重事故,或者其他后果。这类犯罪一般都是过失犯罪,根据此事事实分析,老汪被定罪的理由。老汪在没有任何相关部门的通知就擅自开闸的行为已经构成此罪名了,

根据我国《刑法》中重大责任事故罪认定条件中解释,老汪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此罪。老汪擅自开闸的行为涉及使用危险方法救援,对公共安全存在极大威胁。根据我国《刑法》中第295条规定,使用危险方法或手段,对公共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了威胁,构危险物肇事罪。

第二,老汪所犯的这些罪名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综上所述,老汪被公诉一审判决六个月拘役缓刑八个月,但是他本人不服判决。但是法院对其判决的罪名确实合理,

根据我国《刑法》中《办理危害生产刑事案件适用法解释》相关规定,该事故造成一人或多人伤亡,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一百万元,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情节轻微者,可以从轻处罚。

第三,老汪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承认错误会不会减轻处罚。

此事件中老汪的认错态度良好,而且还主动向警方坦白事实,根据我国《刑法》中第66条,坦白行为是指行为人自愿主动说出自己的犯罪过程,或者向有关部门提供其他犯罪证据。根据我国《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坦白的行为人,可以依法对其减轻判罚。所以老汪在此事案件审理当中可以因此而减轻量刑。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4-01

标签:救人   水闸   责任事故   水坝   河道   刑法   死者   下游   民警   水流   家属   此事   根据我国   男子   工作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