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胡适:孝顺和自由、婚姻和爱情、旧道德和新思想的矛盾综合体

胡适是民国少有的终身仍与包办婚姻原配一起生活的人,张爱玲认为“他们是旧式婚姻罕有的幸福的例子”。这位帅气多才的文人,难道从未有过旁的想法吗?不,文人自古多情,胡适一直以来就是孝顺和自由、婚姻和爱情、旧道德和新思想的矛盾综合体,徘徊挣扎后最终顺势而为罢了!

1904年,13岁的胡适随同父异母的哥哥胡振之到上海读书,临行前母亲冯顺弟为他订了婚。姑娘名叫江冬秀,是安徽旌德县江村人,生于望族世家,这一年,她14岁。后来,人们说民国史上有七大奇事,其一便是“胡适的小脚夫人”。这小脚夫人就是江冬秀

婚事是由胡家和江家的两位老太太定下的。胡适是孝子,不违母命,他默认了。到了上海,胡适接受新潮思想,对封建礼教和包办婚姻有了进一步认识,心生厌恶,以笔为刀,撰写文章,抨击封建陋习,呼吁女性解放。胡适写信给母亲,拒绝回家完婚,语气悲愤。但是,母亲的决定无法更改,守寡多年的母亲一直严厉教导他长大,他爱他的母亲。在孝顺和自由之间,胡适挣扎徘徊,最终,孝顺占了上风。

1910年,胡适凭着优异成绩考取“庚子赔款”第二期官费生,远赴美国康奈尔大学求学。儿行千里母担忧。胡母担忧的是,胡适在国外会否结识其他姑娘,弃了江冬秀。每次给胡适写信,胡母必再三叮嘱,男女交际尤须留心。胡适答应,胡适深深懂得旧式婚姻中女性的地位,他也请母亲转告江冬秀,扯掉裹脚布,读书识字。

江家担心遭遇退婚,胡适所有要求江家一概应允,于是请了塾师教江冬秀读书识字,江冬秀倒也用心,从订婚到结婚的15年间,胡适与江冬秀从未见过面, 现在终于能亲自提笔给胡适写信了。尽管遣词用句常有不通,随着阅人历事,胡适感到女子能读书识字,固然是好事;但即使不能,可无伤大雅,不必一定要求自己的妻子博学多才。对于江冬秀拙朴的家书,他仍持鼓励态度。

母亲多次写信催促胡适,回国完婚。虽为孝子,但胡适回信说:“儿决不以儿女婚姻之私,而误我学问之大。”他推脱了。等到1917年夏,25岁的胡适学成归国。这年冬天,最终,他在家乡迎娶江冬秀。

因为此时,已是不能不娶!乡间早有谣传,胡适在美国娶了妻子。事实上,留学期间,23岁这年,胡适应邀参加一个婚礼派对。他遇见了韦莲司。两人身上都具有着优雅的文化气质,他们在艺术、天下国家大事方面颇有共同语言,在胡适的心目中,韦莲司是新女性的理想典范。双方都深深地欣赏,爱慕对方。但是,他爱得清醒,冷静。他有对韦莲司讲过,他那个不甚识字的小脚未婚妻:“她对我的思想全然一无所知,因为她连写封短短问候的信都有困难……我早已放弃让她来做我知识上的伴侣了。这当然不是没有遗憾的。”

然而,他是个孝子,在他心中,母命大过天。他曾说过:“此身非吾有,一半属父母,一半属朋友。”这就是胡适,他被自由的女性和文化吸引,但是又拗不过母命和在乡间的面子,在旧式婚姻和新式爱情之间,被道德束缚,矛盾着矛盾着,他妥协了。

早在未回国前,因传言影响颇广。1915年8月28日,胡母曾致信儿子,要他澄明此事非真。同年10月3日,胡适写了一封长达8页的书信给母亲: “儿久已认江氏之婚约为不可毁,为不必毁,为不当毁。儿久已自认为已聘未婚之人。儿久已认冬秀为儿未婚之妻。故儿在此邦与女子交际往来,无论其为华人、美人皆先令彼等知儿为已聘未婚之男子。儿既不存择偶之心,人亦不疑我有觊觎之意。故有时竟以所交女友姓名事实告知吾母。正以此心无愧无怍,故能坦白如此。” 胡适在“不可毁”、“不必毁”、“不当毁”的旁边密圈加点,以示其言之诚。

胡适虽然回国结婚,但是和韦莲司一直保持着联系。从此,韦莲司成为与他交往四十八年的知己。如果说精神上的伴侣是胡适的寄托,大家尚可理解。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江冬秀的伴娘、胡适三嫂的妹妹—曹诚英出现了。曹诚英的出现,开启了胡适另外一段矛盾的徘徊之路。

胡适当时任教于北京大学,婚后携妻江冬秀定居北京。江冬秀喜爱热闹,经常约人在家里打麻将而闹哄哄,胡适无法做学问深感烦恼。曹诚英喜爱种植花草,常写信给这位亲戚胡适,要他寄花籽给她。也写一些小诗,请胡适评阅。胡适对这个小他11岁的亲戚越来越有好感。

1923年春天,曹诚英和丈夫离婚,两人再次相遇。胡适到上海参加研究新学制课程起草委员会的会议。休会期间,胡适到杭州游玩,顺便看望已经离婚的曹诚英。互诉烦恼,越走越近,两人被爱情袭击了。从此,两人书信不断,胡适也缠绵于曹诚英的绵绵情意之中。于是在会议结束后,便利用北大教授五年一次的休假,再度来到杭州,在烟霞洞的和尚庙租了房住下。当时杭州女师也放暑假,曹诚英就以陪伴胡适养病为名,到烟霞洞与胡适同居一室。在这里,他们的感情迅速升温。

这一次,胡适决定为自己活一次,为爱情勇敢一次。1924年春天,胡适向江冬秀提出离婚。江冬秀勃然大怒,从厨房中拿了菜刀,冲胡适大吼:“你要离婚可以,我先把两个儿子杀掉!我同你生的儿子不要了!”

江冬秀虽是一个身受封建旧礼教毒害较深的小脚女人,但颇有魄力,遇事决断。她更深知丈夫的弱点是什么。他不是文化人爱惜名声好面子吗?那就不给他面子,大吵大闹,寸步不让,看他如何。

胡适怕了。到底离不离婚,得或失,一番权衡,他选择面对现实。与其如此闹得鸡飞狗跳人尽皆知,不如悄然舍弃自己的爱情。

除了远方的知己韦莲司和爱的痴狂的曹诚英,胡适还和学生徐芳有过一段恋情,他居然与来自美国的著名记者史沫特莱也有过一段情,甚至对于朋友徐志摩的妻子陆小曼也极为欣赏和喜欢(相传陆小曼和徐志摩正是因为胡适的介绍而认识)。而这一些恋情,都被江冬秀发现并扼杀在摇篮中。

看,这就是胡适。永远在矛盾的选择中懂得取舍。甚至到了晚年,胡适曾风趣地说,男人应对太太奉行“三从四得(德)”。所谓三从,是太太出门要跟从,太太命令要服从,太太错了要盲从。所谓四得,是太太化妆要等得,太太生日要记得,太太打骂要忍得,太太花钱要舍得。 他这“三从四得”只当然是指他的妻子江冬秀。这位他带来了极好的名声和好评。

也或者说,胡适的取舍,也许就在于江冬秀的强势,让他在孝顺和自由、婚姻和爱情、旧道德和新思想的矛盾中顺势而为。而胡适自己,“爱情之于他,只是人生中的一件事,而不是唯一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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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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