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有这样一个男人,他的贪恋堪比无底洞。在职期间,利用手中职权,贪污受贿高达1713万。曾因诽谤自己的上级市委书记被免职,服刑期间向纪检部门寄出上百封举报信,经过三次减刑,无期徒刑变有期徒刑20年。
他就是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委原书记胡健勇,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进胡健勇的腐败往事。
胡健勇,男,1966年出生于江西分宜一个贫困农村。父亲是一位普通的农民,母亲是一位勤劳贤淑的家庭主妇。尽管生活条件艰苦,但胡健勇从小就有着一颗坚强勇敢的心,一直梦想着改变自己和家人的命运,他渴望离开农村,追寻更广阔的世界。
胡健勇在小学时就表现出色,他勤奋好学,喜欢阅读各种书籍,虽然家庭条件有限,但他总能从亲戚朋友那里借到一些书本来满足自己的求知欲。他知道知识是改变命运的关键,他相信只要拥有知识,自己就能有更大的机会。
皇天不负有心人,高考时他如愿考上了理想的大学。要知道,当时能考上大学的人已经是凤毛麟角了,高材生来形容也不为过。
胡健勇1987年参加工作,在工作中他任劳任怨,处理问题从不拖泥带水,为人情商高会来事,深受同事领导的一致好评。经过10多年的努力,2000年12月起先后担任新余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委办调研员、江西省委农工部办公室副主任等重要职务。
2004年担任赣州市委副秘书长,这是他仕途生涯的转折点,随后晋升机会不断。先后担任兴国县县长、定南县委书记、于都县委书记,走上了仕途生涯的巅峰。
随着权力的不断上升,他内心的贪念和欲望也逐渐显露,最终走向一条贪污敛财的不归路,那么胡健勇在职期间究竟干了哪些不为人知的违法违纪事情?
随着权力的不断提高,胡健勇面临的诱惑也越来越多。身居高位的他,自然成为了商人老板巴结讨好的对象,每天上门找他帮忙办事的人数不胜数。
刚开始的时候,他还比较抵制这种行为,随着长时间的糖衣炮弹轰炸,内心的底线逐渐败下阵来,走上了一条贪污腐败的不归路。
他开始与不法商人同流合污,利用手中职权为他们谋取私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50.088万元,美元4.1万元,港币28.2万元,新加坡币4000元,欧元5000元;采取虚报发票及收不入账的手段,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19万余元。
除此之外,他还有706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调查,胡健勇贪污受贿金额高达1,713万元,数额巨大,腐败程度令人瞠目结舌!
2011年,赣州市领导班子进行换届选举,在岗位上工作多年的胡健勇未被列为拟提任副厅级干部人选,这让他内心十分不满,心存怨恨。便指使李某组织其亲属多人,肆意捏造虚假信息,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匿名书信、知名网站发帖等方式,对赣州市2011年换届工作和有关领导进行造谣诬蔑,造成了极为恶劣的政治影响。
胡健勇聪明反被聪明误,这件事不仅让他丢了乌纱帽,还把他送进了大牢。江西省委对此高度重视,将胡健勇免职处理,经过调查,发现了他在职期间的违法违纪行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2年,法院判处胡健勇无期徒刑。为了获得减刑,他在狱中写了多封举报信,交待过许多人的违法违纪行为,列举了300多人,谁什么时候送给他什么东西,他又曾经给谁送过什么东西,都记得一清二楚,最后把很多人都供出来了,数量十分惊人,可见他的腐败程度。
不得不佩服他的记忆力,所供出的那些未被处罚的官员也引起了巡视组的重视。最终通过三次减刑,他的无期徒刑变为有期徒刑20年!
胡健勇这样的结局,不禁让人感到唏嘘。身为领导干部,应该利用手中之权造福百姓,他却伸出了贪腐之手危害社会,将初心和使命抛之脑后,辜负了国家和人民的信任,完全是咎由自取!
他的故事也告诫了我们所有人:莫伸手,伸手必被抓!保持头脑清醒,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对于这样一位大贪官,各位观众朋友有何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页面更新: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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