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蒙商号大盛魁(一)-概 述

旅蒙商号大盛魁(一)

——概 述

一 翁

大盛魁是昔日蒙古地区(包括现今蒙古人民共和国和内蒙古)最大的一家旅蒙商号,持有清廷所发的“龙票”,以放“印票”账为主要业务,活动于外蒙(今蒙古人民共和国)大部地区和内蒙西部地区。其经营范围之广,贸易额之大,获利之多,在我国民族贸易史上是罕见的。

一、清朝对蒙贸易政策和大盛魁的创立

外蒙(也称喀尔喀蒙古,即现在的蒙古人民共和国),原来是三汗部七和硕,清初划分为四汗部八十六和硕,再加上科布多地区的十九和硕,共为一百零五个和硕。1762年(乾隆二十七年)清廷谕,把外蒙的四汗部改为爱玛克(蒙语译音,部落、盟、省),用会盟的地名为盟的名称。

车臣汗部改为“巴尔和屯”盟,土谢图汗部为“罕阿林”盟;扎萨克图汗部改为“毕都里雅”盟;赛音诺颜汗部改为“齐尔里克”盟。

有清以来,清廷是以它的边禁政策来对旅蒙贸易实施严格监督和管理的。1696年(康熙三十五年),康熙征噶尔丹后,废除了明朝的“马市”,只开辟了归化城(今呼和浩特)、张家口、多伦诺尔(今多伦县)等几个贸易中心点;稍后,也许可商人请领票照在蒙古各地进行流动贸易,但限制相当严格。

1789年颁布的《理藩院则例》“边禁”条对旅蒙贸易作了些原则规定,在发放经商票照时,又有一些不成文的具体要求和限制。

主要有这样一些规定:

凡不持票照的商人,不许进入蒙旗;

实际人数超过票照上的人数时撤销票照;

不按票照的指定路线和地点,进行贸易的予以处分;

禁止贩卖铁器;

商人在蒙逗留期限为一年,当地王公务须于一年内勒限催回票照,免其在外逗留生事;

禁止商人同蒙古妇女结婚;

禁止以大量的白银贷给蒙古人……官方对于旅外蒙商号的总数及其从业人员的总数,掌握得特别严格。

最初在外蒙经商的几家主要商号,都是随营贸易性的;

由于行之年久,这些限制不免逐渐松弛,内地商人趁机流入外蒙的络绎不绝——蒙汉之间的贸易日益发展,这就是大盛魁成立和发展的时代背景。

康熙年间,费扬古部队在杀虎口(在今山西右玉县)驻防时,大盛魁的创始人王相卿、张杰和史大学等在费扬古的军队中当厨夫或服杂役;

同时,也为费扬古部队采购一些生活日用品,也采集一些蘑菇之类的东西,挑到归化城出卖。

由于他们经常出入于边关的集市,特别是为费扬古部队采买食用牛羊,同蒙古人进行交易,逐渐学会了简单的蒙语,懂得了一些蒙古人的礼仪和生活习惯以及相互交易的方法。

费扬古的部队,在康熙统帅下,进入乌里雅苏台和科布多的时候,王相卿、张杰和史大学等也肩挑着货物随军前往,作随营贸易生意。

不久便以他们三人为主体,结合杀虎口的几个人,形成了合伙的集体小商伙,以“吉盛堂”为“堂名”,粗具商号的雏形。

二、大盛魁从业年代

大盛魁究竟是哪一年成立的,众说不一。


呼和浩特市舍力图召(延寿寺)佛殿前有一面横匾,正中写着:

“阴山古刹”四个大字,右端第一行写着:

“大清雍正甲辰上春吉日”,第二行靠近下边写着:

“大盛魁敬献。”匾左边第一行靠近下边写着:

“榆次王用慎书”;

末后一段写着:“光绪甲辰,大盛魁财伙等,因见先年敬献之匾,凋朽将坠,恐泯忱迹,遂为重书重刊,葺而新之,谨书数言,以志重修之岁时云尔”。

在“大盛魁敬献”五个字的上面,刻着一个枣核形的图章,上面用篆书刻成“晋三都”三个字,以红颜色涂染,表示明显而庄重的意思。

根据这一记载,大盛魁在雍正二年(1724年)已经是一家具有相当规模的商号了,据此可知大盛情魁在归化城至少存在了二百四十年左右。

三、大盛魁的发展

清朝征噶尔丹后,在乌里雅苏台、科布多驻有重兵。人们一般把乌里雅苏台的驻军称为“前营”,把科布多的驻军称为“后营”。相沿日久,“前营”就成为乌里雅苏台的别名,“后营”就成为科布多的别名。

其时,清朝以“定边左副将军”驻乌里雅苏台,统辖外蒙及乌梁海诸部落;以“参赞大臣”驻科布多,隶属于乌里雅苏台将军,辖金山额鲁特北部。

乌里雅苏台是清朝统治外蒙的一个军事政治中心,在这里住有大量军政人员,需要一些商号为他们的生活提供服务。

大盛魁的初期,总号设在乌里雅苏台。

科布多和归化城只是它的分庄,它就是以乌里雅苏台为基地,为清朝的军政人员服务,开展各项营业活动。

随着清朝对外蒙的统治进一步加强和大盛魁营业的发展,大盛魁为清朝军政服务的范围就更为广泛。除清朝驻前后营的大员和大小部门的军需供应,均由大盛魁经办外,外蒙王公向北京纳贡、值班和引见,也由大盛魁予以协助、联系,并以高利贷的办法,贷给所需的一切费用。

乾隆末年、嘉庆初年,大盛魁有了很大的发展,经营范围更加扩展,清朝政府把外蒙的税收也包给了大盛魁。

1803年(嘉庆八年),清廷诏令派驻外蒙的将军、参赞、办事大臣和帮办大臣等官员,会同外蒙各王公,严格检查旅蒙商的经商票照,并严令每年彻底检查一次。

经过这样的检查,在乌里雅苏台、库伦、科布多、恰克图以及在外蒙其他各地进行贸易的旅蒙商,很多因为没有经商票照,或者因为所持的经商票照业已过期,被驱逐出境。

有的还受到罚款和没收货物的处分,而大盛魁由于和清廷派驻外蒙的军政大员、军队和王公贵族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它不仅没有被驱逐出境,也没有受到丝毫损失,而且得到了一个大发展的机会。

它又以极便宜的价钱,接收了那些被驱逐的旅蒙商号的铺底和货物,开设分号。这不仅使大盛魁得到了大笔意外的财富,而且接受了许多旅蒙商号多年来在外蒙的贸易关系。

清朝政府没收下的货物,官员们不会处理,也以廉价赊给大盛魁,这就使大盛魁又得到了一种意外的好处。

道光年间,大盛魁一方面扩大销售地区和增加经营货物品种的数量,又一方面加大放印票账的数量,而且清廷把征收驿站的费用也包给大盛魁,大盛魁的营业就更加发展了。

咸丰以后,它又在一些城市增设分支机构和小号,不仅获得了大量利润,也形成了一个自成体系的、庞大的商业网络,大盛魁就是这样经过不断发展,成为外蒙市场上一家垄断性的大商号。

四、大盛魁的经营范围和资本积累

大盛魁的经营范围无所不包 它经营的商品:“上自绸缎,下至葱蒜”,应有尽有;

甚至于每年冬至以后,用白面和羊肉包成大量的“扁食”(饺子),冻了以后,也当作春节的应时商品运往外蒙各地出售。

大盛魁的实际经营范围,从它的组织和营业的分工方面,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部分:

(一)“印票”部分;

(二)日用百货部分;

(三)牲畜部分;

(四)皮毛、药材部分。

这四个部分,都配备一定的专人,具体地加以组织,各有分工。

比如:印票部分的营业,是放高利贷的业务;

日用百货部分的营业,是把全国各地采购的日用百货,运到外蒙各旗进行销售;

牲畜部分的营业,是把从外蒙收印票账得来的羊马运到归化城,再销售到全国各地;

皮毛、药材部分的营业,是从外蒙交换或收购皮毛、药材及其它产品,运到归化城,再向全国各地进行销售。

这几个部分的营业员,都熟悉本行业务,特别是各部分主要负责人员,对他们所担任的业务,更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长;

但是,大盛魁是以放高利贷为主要业务的,因此,它的牌匾上就用“大盛魁印票庄”几个字来表明。

大盛魁开始时,是一种“人力合伙”的性质,没有“财股”这个名堂,王相卿、张杰和史大学等几个创始人去世后若干年,仍然是“人力合伙”,没有设立“财股”。

1805年(嘉庆十年),大盛魁为死去的王相卿、张杰、史大学三人各以股银一百两记录在“万金账”内,到十九世纪三十年代(道光年间),又对王、张、史三个创始人的股份,重新做了规定,以两千两银子做为一股;

三家各有一个股,王相卿另有世袭身股半个;

总共为七千两银子,以“财股”的名义,记入万金账的是三个股,共为六千两银子。

但是这些“财股”既不是创办时的投资,也不是中途的增资,实际上只是对三位创始人追念性的“褒赏”;

因此可以说,大盛魁从创始到歇业,一直是一家“人力合伙”,没有股金的商号。

大盛魁初期是肩挑小贩,外蒙人称它为“丹门庆”;极盛时期成为一座垄断外蒙的巨大商号,据估计每年贸易总额一般年份达到一千万两银子左右;

孟榘写的《乌城回忆录》中说,大盛魁的“资本近万万两”;大盛魁的财产总额究竟有多少,现在已无确实依据。但是它的资金“极其雄厚”,这一点确是人们所共认的。而这些极其雄厚的资金完全是它二百几十年长期积累下来的“公积金”。

五、大盛魁在归化城贸易中的地位

归化城是清朝设置的对蒙古贸易的中心点之一,是全国各地商人同蒙古和新疆进行贸易的一个重要渠道。所以,归化城就成为大盛魁的重要基地。


它从全国各地贩来的货物,都经过归化城,在这里缴纳了税款,领上票照,以骆驼队为运输力,运到前、后营,分向外蒙各“和硕”销售。

它从外蒙各“和硕”贩来的牲畜,皮毛和其它产品,也都是经过归化城,再转运到全国各地进行销售。

大盛魁的贸易额在归化城的贸易总额中,所占的比重相当巨大。在小手工业生产时代,进行大量货物的购、运、销,是十分困难的.而大盛魁却在各行业中,都有它的小号为它组织货源,它有自养的大量骆驼队为运输力;又有放印票帐的批发货物的门路。

总之,在购、运、销三方面都具备了极其优越的条件。别的商号买不到的货物,它能大批量地买到,别的商号运不出去的货物,它能及时地运出去;别的商号运到销售地的货物,一时还销售不出去,它则能成批地推销。

总之,它能取得更高的利润,是有它一定物质基础和条件的。

归化城市场上的几种重要商品都由大盛魁来开盘,如果大盛魁的货物未运进来,就必须推迟开盘;归化城市面上有“过标”、“过骡子”的制度,如果大盛魁的“房子” 在“过标”期、“过骡子”期以前回不来,可以改期。

清初,归化城就有“崇厚堂”的组织,设“四乡耆”负责主持,其性质类似商务会;民国以后,改为商务会。

大盛魁在“崇厚堂”和商务会内,都居于重要地位;“集锦社”也是包括在“崇厚堂”内的一个大社,是以走前后营的商号为成员的;大盛魁是“集锦社”内最大的一家商号,从以上这些方面可以看出大盛魁是归化城最有地位的一家商号。

清朝开了捐例以后,大盛魁在北京、乌里雅苏台、科布多等处的座庄掌柜,都买了官职头衔,归化城总号的经理,则买到“候补道”的顶戴;人们对其地位称作“半个归化城”,这不仅是说它有庞大的财产总额,而且归化城的许多事情,也是由大盛魁操纵的。

据说,归化城最早有三家大商号,人们称为三大号:一家叫“天元号”,一家叫“宏图号”,一家叫“范家号”;以后又有了大盛魁、元盛德、天义德新的三大号;人们就把原来的三大号,改称为“老三大号”,以示区别。

“崇厚堂”初期的组织情况,是“四乡耆”直接同各商号联系。不久,就有了“集锦社”,它是走大外路的通事行,大盛魁就属这个社。

接着又有了“青龙社”和“伏虎社”,行社逐渐增加,成为七个大社,八个小社,各社包括的商户也逐渐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崇厚堂”的组织也随之改变,它直接联系十五个社,由各社分别联系所属的商户。

稍后,增加了十二个“总领”,协助“四乡耆”,联系各社及其所属的商号,“总领”亦由各社轮流担任,这些商社都和对蒙贸易有一定关系,而且都由大盛魁起支配作用。

辛亥革命后,把“四乡耆”和“十二个总领”的组织改为商务会,各行社的组织也有所增加。

有的按行业立社,有的按地区关系立社。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4-01

标签:商号   和硕   嘉庆   蒙古   清廷   王公   清朝   货物   组织   贸易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