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故事 周朝的刑法

周朝之初,周成王周康王时期,天下太平,周康王的儿子周昭王在位时,王道衰落,社会有些不安定因素,周昭王在巡视南方的途中,仇恨他的当地人给周昭王一只胶粘合的船,周昭王淹死在江中。周昭王的儿子周穆王继位之后,励精图治,天下重新安定。但这时候诸侯之间有不和睦的现象,周朝大臣甫侯向周穆王禀报,于是周朝开始制定刑法。

周穆王图片

周穆王告诫诸侯,要善于使用刑法,任用贤德的人才安抚百姓,严肃对待刑法,量刑适度处理各种事务。

周穆王的刑法规定:

原告和被告都到场了,法官要从五个方面听取口供和证据。

五个方面的口供和证据检查核实后,可以用五刑来定罪。

这五刑分别是:刺面的墨刑、割鼻子的劓刑、挖膝盖骨的膑刑、断绝生殖机能的宫刑、杀头之刑称为大辟

如果不适合五刑的,就用五罚来定罪。

如果不够使用五刑的,就按照用钱赎罪的五种惩罚来判决。

如果用五刑不当,就按照五种过失来判决。

按照五种过失来判决,会产生流弊,这就是凭借权势,乘机报恩报怨,通过宫中受宠女子进行干预,行贿受贿,受人托请。周穆王告诫诸侯,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即使是达官贵族,也要查清罪状,与犯罪的人一样判他们的罪。

判五刑之罪如果有疑点,就减等,按五罚来处理。

判五罚之罪如果有可疑之处,就减等,按五过处理。

周穆王告诫诸侯,依法处理各种事务,一定要审核清楚,要在众人中加以核实,审讯的结果要与事实相符。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就不要怀疑,应当共同敬畏上天,不要轻易用刑。

周穆王的刑法还规定:

要判墨刑而有疑点的,可以减罪,罚以黄铜六百两;但要认真核实,如果确实有罪,还应施刑。

要判劓刑而有疑点的,可以减罪,罚以黄铜一千二百两,比劓刑加倍;但也要认真核实,如果确实有罪,还应施刑。

要判膑刑而有疑点的,可以减罪,罚以黄铜三千两,比劓刑加一倍半;但也要认真核实,如果确实有罪,还应施刑。

要判宫刑而有疑点的,可以减罪,罚以黄铜三千六百两;但也要认真核实,如果确实有罪,还应施刑。

要判大辟而有疑点的,可以减罪,罚以黄铜六千两;但也要认真核实,如果确实有罪,还应施刑。

关于五刑的条文,墨刑类有一千条,劓刑类有一千条,膑刑类有五百条,宫刑类有三百条,大辟类有两百条。五种刑罚类的条文共有三千条。这套刑法因为是甫侯提出来的,所以,周朝将这套刑法命名为《甫刑》

原创首发,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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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0

标签:周朝   刑法   史记   宫刑   口供   黄铜   疑点   诸侯   判决   证据   确实   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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