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爷使用349万现金买房被查封,法院:巨额现金支付不合常理

现在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支付方式也在不断的变化,为了更加便利大家出门都只拿一部手机,而现如今很多人都不使用现金去支付了,但是也有些老人可能还保持着使用现金的习惯。

案例摘要

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有一位62岁的马大爷,家里是从事皮革生意的,因为他们的生意一直都是使用的现金交易,所以他自己家里面也放了大量的现金,平时支付也都是使用现金。

没成想,有一天,马大爷竟然要为证明自己的钱是合法的跑断腿,那么事情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马大爷在2010年的时候使用了349万现金,买了五套房子,最开始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说房产证过段时间才下来,马大爷一直等待。

但是时间越来越久,马大爷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依然没有下来,马大爷非常疑惑,然后也不放心,于是就去物业查询想要确定一下,不查不要紧,一查吓一跳。

马大爷的房价竟然没有一套房产,他非常生气,又很疑惑,于是准备找开发商问一下情况,经过很长时间的打听,马大爷终于知道了事情的真相。

马大爷当时买房子的开发商没有结清建筑公司的工程款,但是开发商仍然将房子卖出去,而且还骗取业主们说房产证很快就下来,但是其实他们不仅没有打算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甚至还把这些房子抵押给了债权人。

马大爷明白自己被骗了,于是为了维护自己所拥有的权益,就向法院起诉了该开发商,其诉讼请求是要求开发商给他办理过户手续或者是退还他当时购买房产的款项。

本以为法院应该会解决自己的问题,但是没想到法院竟然还提出了其他的问题,他们认为,马大爷买房子时候花费的349万,竟然使用的是现金,不符合常理。

甚至还要求马大爷对这349万的收入进行合法阐述甚至还对他名下的房产进行了查封拍卖。

以案释法

因为当地人民法院怀疑马大爷的钱是洗钱得来的,那么洗钱犯法吗?属于什么罪名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如果说违法犯罪行为人为了掩饰或者是隐瞒走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以及产生的收益其来源和性质,为其提供资金账户,或者是将其财产转换为现金等行为的,则可能会涉嫌触犯洗钱罪。

洗钱罪的构成要件,其客体不止侵害了金融秩序,而且还破坏了社会经济管理秩序,甚至还影响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如果说马大爷的钱破坏了这些秩序的话,那么就符合了洗钱罪的客体要件。

洗钱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帮助违法犯罪行为人将“黑色”财产转换为合法的现金或者是金融票据,但是据马大爷所述的现金是自己的皮革生意所赚取的。

但是,在本案案例中马大爷他所获得的钱财是自己做生意所获得的,并不是为了为违法犯罪获得的财富转换为合法的现金的行为,所以说马大爷的行为并不能构成洗钱罪,也不用为这种罪名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本案案例中,马大爷使用349万付购房款,但是开发商一直没有办理相关的房产过户手续,那么这种属于诈骗行为吗?

根据我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如果说违法犯罪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一些欺骗的方式骗取他人数额比较大的财产,那么这种行为就会涉嫌触犯刑法所规定的诈骗罪。

对于违法犯罪行为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比较大的,可能会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并处以相应的罚金,如果说有其他比较严重的情形,可能会被处以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一般来说,如果开发商不给业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话,那么可能会追究开发商的民事责任,不能按照刑事案件办理,也不会构成诈骗罪。

那么像本案案例中马大爷买的房子因为开发商没有给他办理过户手续的,那么可以去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件事在网络中也是掀起了热潮,很多人觉得不能因为用现金支付就认定为钱是不合法的,将其家当都进行拍卖,你们看完以后有什么想法呢?

#律师来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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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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