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段露骨聊天记录流出,网传内蒙古城管执法中队负责人出轨女下属被妻子曝光 律师:违反了夫妻忠实的义务!

近日,网传“内蒙古准格尔旗城管局蓝天执法中队负责人王某出轨下属,被妻子发现后网上爆料”。6月18日,准格尔旗党委宣传部称,他们会核实具体情况。

根据网传截图显示,有时间显示的聊天记录最早为2022年,二人有多段露骨聊天内容。

网传信息中有一份《保证书》照片显示,今年4月3日女下属尹某承诺退还16779元,自愿在5至10年内调离本单位工作等,下方有尹某签字。

那么从法律上讲,如何评价此事?王先生与尹女士将承担什么责任呢?

律师:违反了夫妻忠实的义务!

对此,头条号作者“娟姐看法”@娟姐看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首先,从法律上,只要双方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证,双方的合法婚姻关系,均受法律保护。即夫妻双方都负有对婚姻忠诚的义务。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也就是说,王先生是已婚身份,因此只要其背叛婚姻,就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忠实义务,虽然这一条被很多人视为道德性倡导规定,但违反忠实义务,侵害妻子李女士的合法权益,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其次,任何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侵权行为,都是要付出代价的,背叛婚姻,侵害配偶婚姻权的民事侵权行为,自然也不能例外。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背叛婚姻或者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也就是说,王先生背叛婚姻是属于侵害妻子李女士合法权益的民事侵权行为,因此,其行为对李女士所造成的是精神损害。应当予以赔偿。即在离婚并依法划分夫妻共同财产时过错方王先生要少分一点。

注意!如果尹女士也是已婚身份,那么其丈夫和李女士一样,也可以民事侵权为由,要求其作出赔偿。

最后,从法律上讲,无论是婚内出轨,还是明知他人已婚却仍然破坏他人婚姻关系,都属于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对于普通公民实施此行为法律有相应的法律惩罚措施,公职人员也亦有相关规定。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40条规定,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包含的内容非常广泛。一般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出轨婚姻、背叛家庭、不履行婚姻家庭义务等行为。

也就是说,只要主管部门查证属实,王先生身为中队长自然也少不了会被处分。当然,如果尹女士是传说中的临时工,那么极有可能会被解除合同关系。这就是背叛婚姻和破坏他人婚姻关系的代价之一。

(零度时评综合九派新闻、头条作者@娟姐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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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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