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文人在中央内府修书机构中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

文|木木

编辑|观星


所谓“修书”,意为编纂、刊刻书籍。修书是封建王朝文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生活在王朝时代的文人,参与修书则是“立言”以至不朽的途径之一。

清朝作为我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对修书的重视远超前代。仅就中央内府修书机构而言,有常开的内务府武英殿修书处、军机处方略馆、翰林院国史馆。

有例开的内阁实录馆、宗人府玉牒馆,有特开的内阁明史馆、会典馆、三礼馆、三通馆等。此外,礼部国子监、户部、兵部、理藩院等机构也承担了部分修书职能。

修书需要由文人来完成,参与内府修书于不同的文人有不同的意义,对于总裁官、提调官等组织者,承担这样的重任显然体现了皇帝对自己的重视,但也承担了重要的责任。

而对于执行具体编纂任务的文人,修书既可能是他们初入仕途的起点,也可能是因咎免官后仕途再出发的起点,还可能是皇帝保全他们的安身之策,更是皇帝惩罚文臣的方式。

修书任务完成后,他们既可能得到赏赐性议叙,也可能因为修书中的纰漏受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甚至倾家荡产,身死魂灭。

一、清代文人进入内府修书的各种缘由

清代文人要进入内府修书,必须要有渊博的学识和过硬的文化素养,而当时天下文人众多,能够进入内府修书的毕竟是凤毛麟角。

所以一般来说进内府修书尤其是进武英殿修书,是受重用的体现,如乾隆五十五年十二月,武英殿修书处要从国子监肄业生中充补一位校录。

管理武英殿、国子监的大臣彭元瑞没有遵循回避原则,选拔自己的女婿饶文震,引发诸生的非议,彭元瑞被认定为徇私情弊。

与其他乾隆帝认定的舞弊行为合并处理,彭元瑞被撤去协办大学士、吏部尚书的职务。

可以说,每一个进入内府修书的文人都有其各自的际遇,体现了皇帝和上司对自己的褒贬与冷暖。

而皇帝在旨意中安排文人修书,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出发点,或为了培养与涵养人才,或是惩罚有罪之人,或是为了保全没有行政才干的书呆子。

当然,最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人尽其用。清代内府修书人才的最大来源无疑是以培养人才为宗旨的翰林院。

正如雍正十一年谕旨谓:“翰林院教习庶吉士,所以造就人材,使之沉潜经籍,涵泳艺林,可以典制诰之文,鸣国家之盛也。”

清代大规模修书始于康熙帝,他将修书作为翰林院涵养人才的重要途径。

康熙帝认识到,初登科的进士不谙世事,缺乏行政经验,不宜马上出任负责刑名钱谷的县令等地方官。

因此,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二十二日,康熙帝要求,新科进士要继续在翰林院学习文艺、从事典礼,如有书籍要编修,则一同修书。

在康熙帝的这一思想指导下,到康熙帝崩逝前夕,翰林院聚集了大批人才,翰林院编检接近二百人,庶吉士亦五六十人。

因雍正朝弱化内府图书编纂,这批人才或转任科道吏部等京官,或者外放道府州县地方官。

新科进士的优秀者被选拔为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再选拔为翰林院编修等官职,而庶吉士、编修的基本职责之一就是编纂书籍。

此后,再陆续出任中央或地方要职,因此,编书是清代众多文臣仕途的起点。

而他们在施政过程中犯错或犯罪后,皇帝对于认可的饱学之才,会让其再度回内府修书,此后,便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从这个意义上说,清内府修书有保全人才之意,对于犯错或犯罪的官员,相当于仕途的再出发。

清代以内府修书来保全官员始于康熙帝,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康熙帝对陈鹏年的保护。

陈鹏年系康熙三十年进士,康熙四十二年,皇帝南巡视察黄河,因为山东闹饥荒,他下诏就地调拨四万石漕粮救灾,此事由时任海州知州陈鹏年办理。

陈鹏年不负重托,尽心尽力,救活了数万人。康熙帝回銮时,在济宁舟次上召见陈鹏年,陈鹏年向康熙帝献的诗,非常符合康熙帝的口味。

陈鹏年能办实事,又有文采,康熙帝对其非常欣赏,赐予了御笔书法,不久康熙帝提拔陈鹏年任江宁知府。

陈鹏年在江宁知府任上,与上司两江总督阿山发生矛盾,阿山弹劾陈鹏年收受商人贿赂,侵蚀龙江关税银,无故枷责关役,陈鹏年因此被夺职,关入江宁监狱。

同时,因陈鹏年在江宁南市楼故址建立乡约讲堂,每月初一日宣讲皇帝圣谕,题榜曰“天语丁宁”,而南市楼地处狭邪之地,此事被定罪为“大不敬”,按律法应处以死刑。

此时,康熙帝与大学士李光地谈论阿山居官,李光地言阿山任事廉干,但是弹劾陈鹏年犯了清议,康熙帝深以为然。

最后,康熙帝免除了陈鹏年的官职,也免除了他的死刑,征召他入武英殿修书。康熙四十七年,陈鹏年复出为苏州知府,第二年署江苏布政使。

当时的江苏巡抚张伯行器重陈鹏年,但两江总督噶礼与张伯行矛盾尖锐,并因此忌恨陈鹏年。噶礼弹劾布政使宜思恭、粮道贾朴,陈鹏年因此受牵连。

吏部议定陈鹏年免职,遣戍黑龙江,康熙帝再次宽恕陈鹏年,命其仍来京修书。康熙五十六年,陈鹏年再次出仕,署理直隶霸昌道道员,后仍回京修书。

两任两江总督阿山、噶礼分别弹劾陈鹏年,康熙帝均用免官修书的办法保护他,第一次赦免了他的死罪,第二次赦免遣戍黑龙江,并给了他再次出仕的机会。

乾隆朝,内府修书也是当时文人从获罪、免罪到重用之间的一个过渡。乾隆二十七年,刘墉被任命为山西太原知府。乾隆三十年升任冀宁道台。

第二年,刘墉因失察下属阳曲县令段成功贪侵国库银两,从宽免死,发往军台邮驿效力,过了一年,刘墉获释,暂时在修书处行走,不久因为其父刘统勋的功绩,被任命为江宁知府。

相对于军台邮驿,刘墉在修书处行走,显然是从处罚到重新重用之间的一个过渡。

清代皇帝借修书保护官员还有第二层意义,对于居官清廉,但缺乏行政能力的官员,送到内府修书作为一种保全措施,免其获罪得咎。

康熙五十六年二月二十六日,康熙帝谕吏部,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管顺天府府尹事余正健,居官虽然清廉,但没有办事能力,他本来是由国子监祭酒提拔上来的。

现免去现职,仍以祭酒官衔,在修书处行走。修书只需要和文字打交道,不用处理尔虞我诈的人际关系,也不需要行政才干。

对于“书呆子”类型的文官,以修书处作为安身之处,避免了因处理政务不当而受罚。

二、修书处的作用

乾隆帝继承了其祖父康熙帝修书的志趣,量才录用修书人才,将修书处作为才华与缺点兼具的文臣的安身之处。

乾隆元年十月,果亲王向乾隆帝上奏刑部侍郎励宗万在荐举人才时受贿舞弊行为,乾隆帝将其革职,令其到武英殿修书。

四年后,即乾隆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在谈到朝廷党争问题时,乾隆帝这才道出了当初安排励宗万去修书的原委。

励宗万为人不安分,喜钻营生事。但他又有才能,尚可驱策,所以令其在武英殿修书处行走,以人尽其用。文官被免职修书若出自皇帝的雷霆之怒,则是一种惩罚措施。

清康熙四十一年,康熙帝南巡时访觅逸贤,李光地推荐了何焯,何焯通过考试后赐举人,被安排在南书房供职。

第二年中康熙癸未科进士,选为庶吉士,后在皇八子允禩府当侍读。但因何焯“将今时文章,比之万历末年文章”,非议朝政,并将其女儿交予允禩抚养,还向权贵推荐潘耒之子。

当时康熙帝诸子争夺继承人的斗争如火如荼,康熙帝非常忌惮朝臣与皇子勾连。

康熙五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康熙帝谕刑部,何焯罪应正法,但念其记忆力非常好,有文采,从宽免死,只将他的官衔并进士、举人功名革去,令其在修书处行走。

如果他不洗心革面,要即行参奏。从康熙帝严厉的语气来看,何焯免官革功名在修书处行走修书,无疑是一种严厉惩罚。

康熙五十七年三月十七日,翰林院掌院学士徐元梦题参编修储在文、张起麟、徐用锡、沈宗敬、宫鸿历、丛澍等。吏部议覆,储在文等玷污了为官准则,均应革职。

康熙帝的处罚是,储在文等五人俱革职,而对沈宗敬的处罚相对轻一些,从宽免革职,在武英殿修书处行走,但“永不准升转”。

一句“永不准升转”,断了沈宗敬再度升职的可能,比起借修书再度出仕的陈鹏年,真是天壤之别。

清代文坛最大的散文流派桐城派领军人物方苞在康熙朝和乾隆朝两度获罪进内府修书。

康熙五十年,戴名世《南山集》案爆发,方苞与戴名世同县,且给《南山集》作“序”,受牵连下狱。康熙五十二年,《南山集》案定谳,戴名世处斩,方苞等人免罪入旗。

康熙帝夙知方苞文采好,大学士李光地也推荐方苞,于是康熙帝召方苞入值南书房,后任武英殿修书总裁。

雍正帝即位后,让入旗的方苞及其族人归原籍,后提拔其为内阁学士,方苞因足疾辞官,雍正帝命其专领修书,不必到内阁办事。乾隆元年,命方苞再入值南书房,提升为礼部侍郎。

乾隆四年五月十三日,乾隆帝认为方苞假公济私,党同伐异,前后推荐借给自己房屋居住的房东魏廷珍、吴乔龄,嘴风不严,皇帝偶尔召见他一次,他马上就到处宣扬。

于是对方苞进行了严厉的申斥,革除侍郎衔等一切职务,专在三礼馆修书,效力赎罪。方苞管理的武英殿事务,由陈大受、刘统勋管理接替。

当时,方苞本来就在内府修书,由此可见,带着官衔修书并承担管理职责,算重用,若免官修书,则算处罚。

乾隆朝还有一类官员,其为官没有犯实质性错误,只是因官声不佳而受到处分,被调到修书处效力。

乾隆五十三年,江苏学政谢墉、福建学政吴玉纶在任内,声名不佳,谢墉降授为编修,吴玉纶降为四品京堂。

乾隆五十四年,上江学政徐立纲因人品声名俱甚平常,被降补司务博士,在武英殿修书处效力行走。不久,乾隆帝犹觉得上一年对吴玉纶处理过轻。

从四品京堂再降补检讨,在武英殿修书处效力行走。乾隆五十五年正月二十六日,声名平常的广西学政潘曾起,照徐立纲之例,以司务博士降补在武英殿修书处效力行走。

三、内府修书议叙

清代对官员进行定期或特别考核,如官员有功,交吏部核议,以定奖赏等级,称为议叙。清代内府书籍编纂、刊刻完成后,均要对有功人员进行议叙。清代内府修书议叙始于康熙帝。

康熙十一年,《世祖章皇帝实录》编纂完成,监修总裁官加宫保,副总裁、纂修、誊录、翻译、收掌、各官均加一级,照加一级食俸,参与修书的监生任命为通判,生员任命为州同。

清圣祖玄烨对天文、算法、乐律兴趣颇浓,晚年,指授允禄、允祉等率儒臣于大内蒙养斋编纂《历象考成》《律吕正义》《数理精蕴》三书,总名为《律历渊源》。

康熙六十一年,议叙纂修《律历渊源》的有功人员。因纂修人员都是康熙帝亲选,比在外各馆更受优待,获得了现任官以应升之缺,遇缺即用。

候选官以应用之缺,遇缺即用,甚至再加一级、加一等的奖励。乾隆年间,最大的文化工程无疑是编纂、抄写四库全书,乾隆帝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大规模的议叙。

乾隆四十六年,文渊阁《四库全书》完成,有功人员得到了优厚的议叙,目前,尚未发现当时议叙的原始档案,但乾隆四十九年盛京文溯阁、圆明园文源阁。

避暑山庄文津阁《四库全书》完成时的议叙奏折,部分提及了乾隆四十六年议叙的情况。

提调官彭元珫、周兴岱、吴裕德,总校王燕绪、朱钤、何思钧、仓圣脉,在馆翰林分校吴省兰、李镕等十五人,各衙门在馆分校陈木、常循等八员。

缮写处收掌吴应霞、田起莘等,获得了提拔、或应升之处列名在前、或加级等奖励。

乾隆四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盛京文溯阁等北三阁《四库全书》缮写校对完毕,第二年正月二十三日,永瑢等上奏,给予提调、总校、分校、收掌、誊录人等议叙。

提调五人,赞善韦谦恒,应提拔为翰林院侍读、侍讲,遇缺即补。检讨彭元珫,应提拔为中允、赞善,遇缺即补。编修关槐、编修周兴岱,应升之处列名在前。

编修吴裕德,因丁忧不议叙。总校中允王燕绪、编修朱钤、检讨何思钧、庶吉士仓圣脉、举人内阁中书潘有为等十人给予升职、应升之职遇缺即补等奖励。

在馆翰林、分校吴省兰、李镕等五人加级。翰林、分校章宗瀛、朱攸等十人,应升之处列名在前。各衙门在馆分校陈木、常循等八人,按本衔分别升用。

候补中书科中书刘源溥,优先补缺。又翰林、分校王福清等二十三人、各衙门分校方大川等二十四人,照例加级。缮写处收掌吴应霞,先补缺,再升用。

中书科中书田起莘,照例加级。办理处提调、翰林院侍读学士德昌、侍读瑞保、编修百龄等八人,收掌、笔帖式舒宁、明启等五人,照例各予加级。

督催、监造、收掌等官,大理寺卿富炎泰、编修祥庆等十五人,列为一等,量加优叙。郎中富森布、奇明等八人,列为二等,交部议叙。至各项誊录人员,一体议叙。

乾隆年间,因参与内府修书声名最响、获益最大的官员无疑是纪昀。纪昀,字晓岚,为乾隆十九年进士,留选庶吉士,三年散馆后授编修。

因其学问优渥,乾隆帝提拔他为翰林院侍读学士。后纪昀的儿女亲家两淮盐运使卢见曾获罪,纪昀“漏言夺职”,发配到乌鲁木齐。

释放回来后,乾隆帝巡幸热河,纪昀在密云迎驾,并以土尔扈特全部归顺为题写诗,深受乾隆帝赞赏,再次授予他翰林院编修的职位,又回到他仕途的起点。

乾隆三十八年大学士刘统勋举荐纪昀及郎中陆锡熊为《四库全书》总纂。

纪昀从《永乐大典》中搜辑散逸,通读各省为编纂《四库全书》而进献的书籍,为各书撰写提要并编纂《四库全书简明书目》,因此被提拔为翰林院侍读。

此时,纪昀又被其子纪汝传累次拖欠官府的赋税所牵连,但乾隆帝赦免了他,不久,还提升他为翰林院侍读学士。

《四库全书》修成后,乾隆帝一看进书表,就知道出自纪昀之手,命加倍赏赐,提升他为左都御史、礼部尚书,嘉庆十年,纪昀过世,皇帝赐谥号“文达”。

《清史稿》高度评价纪昀:“学问渊通。撰《四库全书提要》,进退百家,钩深摘隐,各得其要指,始终条理,蔚为巨观。”

“昀校定《四库书》,成一代文治。”纪昀因在内府修书,不仅职位屡获升迁,而且还名重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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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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