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让“大妈”这个称号成为免死金牌


近日,江苏苏州,两位大妈竟然持有消防栓专用扳手,打开路边的消防栓水龙,用于自家洗衣服,让人愤慨。

众所周知,消防用水是应急用的,是保障消防部队救火的最重要物资。任何擅自使用消防用水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个人触犯本条法律法规禁止而采取的行为,依法可以处以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可是看到评论区,有些当地网友说这样擅自偷用消防用水的现象相当常见了。偷用消防水用来洗车、洗菜、洗衣服都非常常见,大家已经见怪不怪。

不知道这次曝光之后,违法嫌疑人是否会得到处理?

由此想起,这些年来,大妈几乎成了祸国殃民的代名词,暴走团、广场舞、旅游团喧哗扰民、旅游团国外给国人丢脸。。。。。。各种丑恶乱象恶行屡见不鲜,且长期横行,不做任何收敛。

其实上述这些行为基本上都已经违反各种法规,侵犯了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但是鲜见恶行者被处罚的报道。

我们的法律是摆设吗?还是执法部门都看不到听不到她们的恶行和群众抗议的呼声?


为何一直可以横行霸道长期无人管?无人管当然也就不会收敛其言行,于是社会乱象频发、多地百姓苦不堪言,由此导致很多的以暴制暴,在网上随便看一下,就可以知道很多群众长期忍受合法权益被侵害,最后忍无可忍,用喷洒屎尿、高音音箱等手段来反击广场舞,甚至有的放狗咬、抡起棍棒砸那些违法噪音扰民的。当然,以暴制暴是不可取的,可是公权力如果根本不给维护公平正义,以暴制暴的产生是必然。


大家都知道,这些恶性行为人里面大妈占比例相当高,那么,为何明明违法却无人执法无人处罚她们呢?难道她们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可以长期欺压群众、长期公然侵犯其他群众的合法权益么?

各地执法部门不应再和稀泥了,抓紧行动起来,不要再懒政、失职、不作为,严格执法,还守法民众一个清静的社会秩序!否则,长此以往,不知道会出什么更加惊人的乱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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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5

标签:公权力   大妈   和稀泥   消防栓   祸国殃民   行为人   水龙   横行霸道   棍棒   恶行   旅游团   金牌   称号   群众   广场   法律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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