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袭500多公里跨省调查涉案房产,被执行人主动现身和解

近日,丰顺法院执行干警奔袭500多公里,跨省远赴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调查被执行人的下落及房产,得知情况后,此前一直拒不露面的失信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和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据悉,2014年9月,原告华东公司作为丰顺县某房地产项目的承包人与南通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由南通公司分包该工程项目。2015年3月,南通公司与被告章某签订劳务承包合同,约定由章某承包丰顺某房地产项目的泥工劳务。由于南通公司一直未与章某进行结算,华东公司于2017年代南通公司先行支付工资款20万元给章某。之后,三方因工人工资款支付问题引发纠纷,原告于2018年5月将被告起诉至丰顺法院,要求被告还清代付工资款2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2018年7月,丰顺法院判决被告章某偿还原告代付款20万元及相应利息。

判决生效后,因章某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华东公司向丰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向章某发送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章某一直未主动履行支付义务,亦未向法院主动申报财产。随后执行干警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等财产信息,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微信、支付宝等账户,章某名下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陷入僵局。

2020年7月,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法院扣划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73579.69元,扣除执行费2932元后,申请人领取了执行款70647.69元,但余款13万余元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2023年2月14日,案件承办人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在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有一处房产及店铺,立即委托当地法院对被执行人的房产及店铺进行查封,并驱车前往崇仁县对该房产及店铺进行实地调查。章某在得知其房产店铺被查封并有法院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后,主动与法院联系,并于5月18日到庭提出了和解方案,之后经过执行干警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协调,5月26日,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双方约定章某在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执行款130000元给申请执行人,历时多年的纠纷最终圆满解决。

【南方+记者】陈泽铭

【通讯员】洪燕 陈文静 吴浩文

【作者】 陈泽铭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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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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