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权属问题引争议,他的房产证该怎么办?

家住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的赵某最近心情不错,为办房产证他奔波了12年,现在总算要拿到手了。

检察官到赵某家中回访看望老人。

2011年,赵某为了儿子结婚,在山阳区某小区买了一套自建房。购房后,赵某就准备到行政监管部门办理房产证。按照相关规定,宗地四至清晰、权属无争议才能办理自建房房产证,但赵某购买的自建房的东户邻居李某以房屋侵占其8平方米土地为由,拒绝在相关材料上签字。多年来,赵某想尽办法解决问题,但李某始终不签字,房产证一直没能办下来。

2022年7月,经当地村干部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赵某给予李某8000元作为补偿款,李某配合赵某办理房产证。办证本该顺利进行,没想到李某拿到钱后又变卦了,仍拒绝签字。同年10月,赵某把李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协议无效,并要求李某退回8000元。法院认为,赵某与李某签订协议书意思表示真实,该行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法有效,驳回了赵某的诉讼请求。

2023年3月,赵某来到山阳区检察院申请审判监督,检察官马兴认真倾听赵某的诉求后,认为法院裁判并无不当。马兴明白,赵某之所以不服法院判决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就是希望检察官能做通李某的工作,配合其办理房产证。

该院决定到赵某所在村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律师和该村村干部参会。为疏解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马兴和村干部在听证会开始前就分别同赵某和李某做思想工作。听证会上,经过检察官和律师两个多小时的释法说理和开导劝解,李某同意出具相关证明,赵某看到事情解决有望,也当场表示息诉罢访。

(来源:检察日报·先锋周刊 作者:刘壤 陈文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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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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