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消失了整整十年,得知妻子是被好兄弟囚禁多年后,期间对妻子进行强暴和虐待,期间还多次邀请自己隔三差五就到家中喝酒!殊不知自己苦苦寻找的妻子竟然就在好友的家中。
云南,一位衣衫不整邋遢的女子走到派出所,在问话的过程中,警方发现女子可能和十年前的一场失踪案有关。
事情经过:
女子名叫“张诺知”(化名),事情的起因还要从十年前说起。
当时的村中,刘宝路(化名),娶媳妇,娶到的婆娘既有文化长相也是同村上等,这让刘宝路的朋友刘庆海(化名)大为嫉妒!
想到自己和刘宝路从小一起长大,从小都是自己说的算,眼前这个身高没有自己高,长相没有自己好的刘宝路,他凭什么娶这么好的一个媳妇?
想到这里,刘庆海一时间有点接受不了现实,经过一晚上的谋划,刘庆海做出了一个决定!那就是将张诺知抢到自己手中!
第二天,做出这个决定的刘庆海一人来到刘宝路的家中,深夜,刘宝路和张诺知两口刚关灯休息,就听见外面有动静
云南边境那边晚上经常有动物溜进家中,所以这一切的刘宝路也习以为常,穿上好衣服刘宝路刚来到院中。
只听见一声闷哼,刘宝路倒下。
在屋中的张诺知刚准备出去查看,只见刘庆海推门而入
由于对方是自己老公的好朋友,所以只是疑惑并未采取什么措施,当刘庆海朝张诺知奔来的时候,张诺知察觉到不对,刚想大声的喊就被刘庆海捂住口鼻。
那边经常打猎,所以一些迷药还是常见的
就这样,刘庆海将张诺知装在麻袋里面,放到了自己事先在屋子下面挖的地洞之中,为防止张诺知逃跑,刘庆海将张诺知捆的严严实实。
事后,刘庆海又装不知道一样,前往刘宝路的家中,借着路过的名义,叫起来门。
“快来人啊! 大事不好了!”
随着刘庆海的几声大喊,村中的灯光也逐渐亮起,伴随着众人集中在刘宝路家中,刘庆海又开始了“演戏”
联合村中众人,将刘宝路叫醒之后,询问了一番。
“我媳妇呢?我媳妇不见了!”
随着清醒过来的刘宝路第一时间进入屋内查看起了自己的妻子张诺知,张诺知的消失让刘宝路情绪逐渐失控。
联合村中老老少少,全部打着手电筒逐渐排查了起来,一个村子的人找了整整数天,但是依旧不见刘宝路妻子张诺知的身影。
但是事情总归要有个结果,报了案之后,刘宝路虽然心如刀割但是不得不回归到正常的生活中。
而在事情告了一段落的时候,刘庆海也终于对张诺知下了手!
起初张诺知誓死不从,但是在刘庆海的折磨之下,也只能乖乖就范。
刚开始几天不让吃饭不让喝水,什么时候听话了在让喝水吃饭,一步一步的将张诺知拖向深渊。
在长达几个月的折磨之下,张诺知整整瘦了几十斤!
由于长时间的营养不良加上不能行动,以及精神上的摧残和肉体上的折磨,张诺知的神志也逐渐不清醒。
此后刘庆海也不再将张诺知捆绑,更让人变态的就是,刘庆海为了满足自己变态的心理,还数次邀约刘宝路来自己家中喝酒。
这种情况让刘庆海心中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在刘庆海以为这个女人已经完完全全成为了自己的时候,出去后并没有将门锁上,在囚困了长达十年之久的张诺知,也终于在这一天找到了一丝机会。
凭借着心中的一丝执念,张诺知费力的扶着墙爬上梯子,看到一丝曙光,对于长时间没有见过阳光的张诺知来说,一时间陷入失明。
携带着内心的慌乱,张诺知慢慢适应过来,不过好消息是刘庆海此时正在外去他出不在这里,张诺知小心翼翼的走出门外。
长时间没有活动的张诺知,此时走路极为的困难,出了大门口之后,第一时间钻入树林,生怕碰见刘庆海。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走了大概一个多小时的张诺知,看了希望!几位巡防员也才此刻看到了张诺知。
一时间兴奋交加,在强烈的情绪之下张诺知再次神志不清起来。
回到刚开始的起点,在警方听完些之后,也是面露震惊!此类案件实在是太过于震惊,即使是当了几十年的老民警也暗自在背后冒冷汗。
在当地派出所通知当地刑警队之后,针对与此案件设立专案组立刻展开调查。
而回到家中的刘庆海,发现张诺知不见之后,顿时冷汗直冒,当即就做出反应拿着斧子要去找张诺云,殊不知此时的专案组已经到了家附近。
听到外面警笛响声,刘庆海直接从墙后面翻了过去,一头扎在了山林之中,可是这些怎么可能瞒住早已经埋伏好的专案组呢?
考虑到对方可能持有凶器,刑警大队的队员使用网兜一把从树上盖了下去。
在网兜里面的刘庆海,使用手中的斧子不停的磨着绳子,面对如此恶徒,刑警队队长当即就下了命令,必要时期采用必要手段!
几个警员相互看了一眼,两个人控制手臂,两个人控制大腿,被死死按在地上的刘庆海依旧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奋力反抗。
直到明晃晃的手铐带在自己手上的时候刘庆海此时才得以醒悟,知道自己犯了罪。
在将刘庆海带回询问室的时候,警员问道刘庆海是否后悔自己的行为时。
刘庆海面露扭曲,说什么老天不公,又拿自己和刘宝路做起了比较。
案发的一段时间之后,刘庆海被带到法院审理之时,听到审判痛哭不已。
犯罪嫌疑人刘庆海,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犯非法囚禁罪、犯强奸罪、犯虐待罪,犯故意伤害他人罪......情节较为严重,数罪并罚…..
刘庆海虽然得到了正义的审判,但是对于张诺知来说,自己的一生也只是相当于过了二十年的日子,后面虽然当地政府会对其进行心理辅导和心理治愈,但是这种创伤又是他刘庆海坐牢可以弥补的吗?
同时,对于同是的受害者刘宝路来说,知道自己的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是这样的人时,那么他又是怎样的一个心理状态呢?
为了一时的邪念,却要别人一生来治愈。
对于刘庆海这种,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他不只是对受害人肉体上的一个折磨,更大程度上面,是对受害人一个心理上的摧残。
我无法为犯罪行为提供支持和鼓励,然而,如果在您的身边或者有您意识到,有人侵犯或者暴力等倾向,您可以告诉他。
第一, 侵犯他人是一种违法行为,会给受害者造成极大的伤害和痛苦,
第二, 可以带他去正规的寻求专业的帮助,这里包括心理治疗师,心理健康专家或者相关机构,他们可以提供支持、指导和帮助他人改变他们的行为。
同时,我国对于此类案件也有详细的说明,对于刘庆海此类特别严重的类型倒是极为少见。
因一时邪念,不仅是自己要面对坐牢,自己的家人又如何面对?受害者又该如何面对生活呢?对此以下是对于强奸罪的定义,希望看过之后懂得或者劝告身边那些有此类行为的人。
那么强奸罪情情节严重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罪定罪并从重处罚。究竟哪些行为属于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严重的,法律共列了五项情形,即:
1.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 强奸妇女、奸淫妇女多人的。
3.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 二人以上轮奸的,这里所说的“轮奸”,是指两个以上的男子在同一犯罪活动中,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对同一妇女或幼女进行强奸或者奸淫的行为。
5.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这里所说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因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死亡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只要具有上述所列五种情节之一的,就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依法应当予以严惩。
那么强奸罪又该如何被定义呢?
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需要根据具体几个方面认定:
1. 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发病期间发生性行为,妇女本人同意的,不构成强奸罪。
2. 认定强奸罪不能以被害妇女有无反抗表示作为必要条件。对妇女未作反抗表示、或者反抗表示不明显的,要具体分析,精心区别。
综合上述,整理有关强奸罪情节行为的相关内容中,即便是强行与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也应定强奸罪。在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时,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
页面更新: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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