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女士获得的联合救助,是安徽省正在实施的救助困难妇女“皖风送暖”专项活动的具体举措。去年年初,省妇联与省检察院结合安徽实际,会商制定活动方案。市、县妇联组织、检察机关均制定实施意见,明确工作内容、具体分工和负责人员,确保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专项活动开展以来,两部门协调联动,努力做到针对困难妇女儿童排查“不遗漏”、救助程序“不梗阻”、打出救助“组合拳”,实现救助有“速度”、有“广度”、有“力度”。截至目前,全省已救助因案致困妇女742名,发放司法救助金995.6万元。
据安徽省妇联权益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通知》。随后,省妇联主动对接省检察院,双方展开协作。
实施中,各级妇联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开展走访排查。如芜湖市妇联印发了《妇联“千名执委访万户”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持续开展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要求执委和妇联干部在走访联系妇女群众时坚持“五必访五必问”,发现涉案涉诉困难妇女和未成年人第一时间向检察机关移交线索。
在该市镜湖区妇联和检察院联合开展的“镜湖·她益行”排查中,离异后独自抚养6岁的儿子、又罹患乳腺癌的田女士,进入妇联干部的视线,并迅速移送至区检察院。
“一次救助,长期关怀。”据省妇联权益部负责人介绍,在救助环节,省级活动方案明确要求对摸排到的困难妇女儿童实施多元联合救助。“各市、县(区)也在实施意见中层层细化。”
记者注意到,芜湖市妇联与检察院进一步联动民政、人社、司法等多部门力量,积极构建多元化、全方位、长链条的社会大救助体系,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建立台账,灵活采取“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精神抚慰+社会优抚+政策帮扶+社会关爱”的多元救助模式,实现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的无缝衔接。
据镜湖区妇联相关负责人介绍,移送田女士救助线索后,区检察院和妇联实施了一系列救助举措:经过核实、走访,确认应当予以重点救助,区检察院立即协助田女士提交书面材料,仅一周,即发放3万元司法救助金;同时,引导、支持、协助田女士依法追索抚养费;妇联帮助申报“两癌”救助;协调教育部门,帮助孩子就学;案件办结后,通过回访,跟踪各项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此外,安徽淮北市明确,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的同时,各级妇联从困难妇女儿童救助金、工作经费中给予每人2000元的配套救助。针对有需要的妇女儿童,基层妇联建立“一户一策”台账,给予心理疏导、生活照料、情感陪伴等关爱帮扶。该市相山区妇联、检察院、民政局,共同建立了“启明星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实施意见》,三部门建立了工作协商、委托调查、亲职教育、日常监管、严格保密五项机制和困难妇女儿童救助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