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医卫机构提供安宁疗护服务

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完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

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打造社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依托社区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的多样化养老服务,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在城市辖区发展“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四级服务网络。推进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中心)、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站点、住宅小区(片区)延伸居家养老服务点建设。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统筹规划建设日间照料中心、幼儿园、适老设施等,开展“多代”互动综合社区建设。推广时间储蓄制度等互助养老模式。推行居家养老助餐配餐服务,建立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巡访关爱服务机制。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增强家庭照护能力,让居家老年人享受持续、稳定、专业、安全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规范养老机构收费行为

各地要通过直接建设、委托运营、购买服务、鼓励社会投资等多种方式发展机构养老。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功能,优先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含失智,下同)、孤寡、残疾、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和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老年人提供服务。加强光荣院建设。支持引导养老机构发挥专业资源优势,辐射周边提供社区养老服务和居家上门服务。严格落实国家养老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养老机构收费行为,严防借养老机构之名实施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提高养老机构火灾隐患防范处置能力。

鼓励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

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县镇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县一级建设以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为主的供养服务设施,乡镇一级建设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行政村一级打造农村社区养老服务平台或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实施农村养老服务提升计划,鼓励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整合养老服务、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等功能,因地制宜提供养老服务。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

老年人慢性病常用药纳入医保

增强应对人口老龄化财富储备。完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对接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推动企业(职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发展。完善医疗保障政策,按国家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慢性病常用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以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

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

推广老年人定期健康体检

做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老年人健康管理和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推广老年人定期健康体检,逐步实现全覆盖。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指导,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老年痴呆防治和心理关爱行动。扩大医联体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范围,医保按规定予以支付。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发展等方式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机构等建设。支持基层卫生机构增设康复、护理床位。加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方便老年人看病就医。加强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类医院设立老年病科的比例达到60%。

发展“互联网+照护服务”

完善从专业机构到社区、家庭的长期照护服务模式。依托护理院(中心、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具备服务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发展“互联网+照护服务”,积极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和护理型养老床位,方便失能老年人照护。稳步扩大安宁疗护试点,鼓励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安宁疗护服务。进一步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失能、重病、高龄等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

建立医养结合工作沟通机制。增加居家、社区、机构等医养结合服务供给。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协议合作,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探索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实施县级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医养结合工程,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有1所以上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鼓励医疗机构、社区(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推动医疗机构、社区(乡镇)卫生服务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两院一体”或毗邻建设。

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

鼓励高校办老年大学

建立健全省市县镇村五级老年教育体系。建立老年教育协同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老年教育重大问题,推进老年教育发展。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开放大学和各类机构举办老年大学、参与老年教育,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大学(学校),到2025年,每个县级以上城市至少有1所老年大学,全省50%以上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大学分校(老年学校)、30%以上行政村(社区)建有老年大学学习点。

探索老年人就近结对志愿服务

把老有所为同老有所养结合起来,完善就业、志愿服务、社区治理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低龄老年人作用。将老年人才纳入各级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推进老年人才市场建设,建立老年人才资源库,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合理延长工作年限,保障老年人创业和劳动权益。探索社区低龄老年人与高龄老年人就近结对志愿服务模式。

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严厉打击涉老违法犯罪行为

健全省市县镇村五级老年维权网络。完善涉老矛盾纠纷调处、解决机制,防止欺老、虐老、弃老问题发生。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范围,推进法律援助向社区和农村延伸。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提高对侵害老年人权益事件的预警和处置能力,严厉打击涉老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探索检察机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公益诉讼,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推动公共场所适老化改造

普及公共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活动。推动公共场所适老化改造,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老旧楼房加装电梯、公共场所出入口加设无障碍坡道和扶手,方便老年人安全出行。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

保留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服务模式

加快推进互联网应用和移动终端、APP应用适老化改造,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在鼓励推广新技术、新方式的同时,保留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服务模式,为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提供便捷服务。在“粤省事”平台设立“尊老爱老服务专区”,为老年人申领福利补贴等提供线上适老服务。加强数字技能教育培训,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

积极培育银发经济

打造老龄产业龙头企业

统筹推进老龄产业发展,健全老龄产业支持政策体系,明确老龄产业发展方向,引导社会力量、民间资本进入老龄产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老龄产业标准化建设。实施老龄产业品牌战略,打造一批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老龄产业龙头企业,形成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

鼓励研发制造适合老年人特点和需求的老年用品。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促进老年用品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加快发展老年人日用辅助产品、生活护理用品、康复训练及健康促进辅助等老年用品产业。

目标

到2025年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

●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类医院设立老年病科的比例达到60%。

●每个县(市、区)有1所以上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

●每个县级以上城市至少有1所老年大学,全省50%以上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大学分校(老年学校)、30%以上行政村(社区)建有老年大学学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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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1

标签:老年医学   机构   老龄   床位   高龄   服务机构   老年人   安宁   老年   能力   模式   家庭   产业   社会   大学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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