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被定制的川普性侵案看美国民主和法治的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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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州曼哈顿联邦法院陪审团裁定川普对时尚杂志《ELLE》专栏作家简·卡罗尔(E. Jean Carroll)的“性侵罪”和“诽谤罪”成立,判罚川普对所谓“幸存者”卡罗尔支付200万美元“性侵罪”赔偿款,300万“诽谤罪”赔偿款。川普称这是民主党猎巫行动的延续,是美国司法的耻辱,并表示要上诉。

我一直不喜欢川普,在其总统任上就曾断言他一定不会有好结果。这主要是因为川普太嘴大,满嘴跑火车,谎话连篇,没有丝毫诚信,是一个明目张胆的政治骗子。说川普是个明目张胆的骗子,意思是指他的骗术并不高明,属于婴儿级水平,表现出来更像是阳谋而非阴谋,所以属于明目张胆地骗。相比之下,拜登却是个老奸巨滑的伪君子,只搞阴谋不搞阳谋,属于骗子加流氓一类,更可恶和可怕。在拜登与川普之间,或者说民主党与共和党之间的争斗,有点像地痞与阉党之间斗法,固然都非正气和正义,但终归是阉党太阴太狠太毒,而地痞又太嫩太直白和太明目张胆。

在川普性侵案问题上,川普的确很冤枉,分明是被民主党政治陷害,所以我要给“性侵罪”、“诽谤罪”和“幸存者”几个关键词加上引号。

作为时尚杂志的专栏作家,卡罗尔并非普通人。从其形象看,尽管已经79岁了,显然看得出年轻时的美貌。川普作为著名的纨绔子弟和花花公子,年轻时与美女作家发生故事的可能性不是没有。但从目前的资讯看,卡罗尔状告川普27年前“强奸”她的证据根本就不存在。法官和陪审团也认为“强奸罪”的证据不足,但依然在川普拒绝出庭的情况下裁定川普“性侵罪”和“诽谤罪”成立,固然不要求入监,但要求川普巨额赔偿。这样的司法裁定,当然是可笑的儿戏。川普说这是美国司法的耻辱,一点不过。在我看来,不仅是美国司法的耻辱,也是美国政治的耻辱,是美国整个社会的奇耻大辱。不仅揭穿了美国民主和司法的腐败与非正义,也彻底撕下了公知们多年来宣扬“美国法治社会”的最后一块遮羞布。

27年前的“性侵案”,要说“幸存者”能拿出证据,恐怕连鬼都不可能相信。我们可放下事实与证据不说,但我们不能不罔顾美国司法的基本常识。

美国的司法诉讼时效尽管各州有所不同,但一般都不超过6年,是全世界司法诉讼时效最短的国家。就纽约州而言,其一般案件的诉讼时效是90天、1 年、2年、3年、4年、6年不等,最长诉讼时效只有一项是“执行法院判决”(enforcing court judgments),时效为20年。这也就是说,只有法院判决生效的案件,其执行判决的时效是20年,其余的诉讼时效最长的只有6年,其中,涉及到性犯罪的诉讼时效是3年。

那么问题来了,按卡罗尔的诉讼陈述,所谓川普性侵卡罗尔的事情发生在1996年。当时的场景是川普在百货商场给一个女孩买裙子,看到卡罗尔在旁边,就问卡罗尔那衣服好不好看,于是两人搭上了话,然后川普就把卡罗尔推进试衣间“强奸”了。这故事很离奇,一者那位真正在试衣的女孩当时在试衣服,她干啥吃的?二者,既然当时被“强奸”了,为何当时不诉讼?现年79岁的卡罗尔1996年已经52岁了,固然可能徐娘半老,风韵犹存,但显然是一位成年人,而且是知名作家,是完全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而且是高级知识份子。她不可能不知道利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非要等到川普当上总统后再来提起诉讼,这也太匪夷所思了。

更不可思议的是,已经远远超过了诉讼时效的案件,在纽约州又是如何能被立案和审判的呢?公知们不是总在讲美国的司法程序正义么?这明显违背程序正义的诉讼怎么就堂而皇之地上演了?

卡罗尔是2019年川普还在任时提起诉讼的。川普说卡罗尔是骗子,他根本就不认识这个人(这成了他今天被判“诽谤罪”成立的证据),可纽约法院居然就立案了。

纽约法院当然知道这已经远远过了诉讼时效,所以立案后一直没有审判。为了能够审判此案,纽约州州长于2022年11月24日签署了一项新的法案叫《成人幸存者法案》。该法案的主要内容是,凡年满18岁的成年人,不管曾经在什么时候遭受过性侵,都可以在此法正式公布生效后的一年时间内提起诉讼。我之所以给“幸存者”加上引号,就是为了强调这个可笑的立法对“幸存者”的定义。

有意思吧?

太特么有意思了。这分明就是专为川普性侵案量身定制的法案。纽约州历来的性侵案诉讼时效是3年,为了审判川普,可以临时立法,不限时效提起过去的一切性侵诉讼。这难道就是所谓法治社会的典范操作么?

看到这样的司法和立法儿戏,我真就想骂娘,幸亏这不是发生在中国。

诉讼时效问题通过新的立法可以解决,然后就是在没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裁决莫须有的“性侵罪”成立,然后就是“诽谤罪”也成立,然后是巨额罚款。目标只有一个,道德上搞臭川普。

所谓陪审团制度,说起来也是儿戏。一面说法律是专业和严谨的,一面又要请一批法律知识的白痴来参与司法审判,这难道不是左手打右脸,右手打左脸的儿戏么?

为体现司法平等和公平,陪审团成员是随机产生的。既然是随机产生的,自然就可能把扫大街的大妈也选进来。如果真是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这样的公民参与司法审判或许能体现一定的社会意愿。问题在于,美国分明已经分裂为红蓝两大阵营,而纽约是典型的蓝州,是民主党的大本营之一。在这样的蓝州选陪审团成员,能不是恨川普入骨的左棍和LGBTQ们吗?

从违背诉讼时效立案,到为川普量身定制立法,再到陪审团在证据不足情况下裁决“性侵罪”成立,再到因川普不承认性侵并说对方是骗子就裁决“诽谤罪”成立,我们看到的是一场美国司法儿戏的可笑闹剧。为了政治迫害,一切司法正义都可以是儿戏。正如马克吐温的名著所描述的,为了搞臭你,完全可以导演一群孩子跑上讲台抱着你大腿喊爹的故事,也正如陈水扁可以导演枪击案博取同情票一样。

美式民主是个什么鸟玩意儿,美式法治又是个什么鸟玩意儿,只有通过这些具体的案例分析才能看透。

美国啊美国,我曾经心向往之的“灯塔”,既已厚颜无耻到如此地步,你还不死,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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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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