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副院长儿子开律师所谋取暴利,律师与法律的公正性何在


说起来律师这个职业是国外传来的舶来品,1840年随英国商人来到我国为英商服务的。

我们所知道的律师这个称谓上岁数的人应该有些印象,那就是老电影:(风暴)里主持正义的施洋大律师。1923年京汉铁路大罢工,施洋大律师为铁路工人争取权益与资本家斗争,后被军阀吴佩孚杀害。

审批“四人帮”时国家法律还不健全,为了显示司法的公正以及正规。司法部临时组织了18名律师为“四人帮”辩护,应该算是刚刚有些律师的雏形。


我为什么要写这篇文章呢,是因为我一做律师的朋友所作所为让我忧虑和叹息。不接触不知道,内幕很震惊。

接一个官司不是凭你律师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以及雄辩的口才,依照法律的每条每一章来为原告,被告打赢官司。当然律师也是考证上岗,法律法规也是必须要熟悉的,但这只是硬件。软件是起决定性的。那就是“公关”。


事先声明我指的只是一部分或者说是一小撮律师里的败类,绝大部分律师都是好的,是有公正性,正义感的。


朋友所指律师接一个官司是要有浮动价的。比如这个人犯了重罪有可能被判死刑,律师敢接心里就会有底,报价分几等。判死刑就是正常收费,我要是给你打赢了判死缓又是一个价,判无期价会更高,有些败类律师会去打点决定人,把决定人打通保下这个人的命,所收到的费用会支出一部分给他们。官司打赢与否在于律师的神通广大,人脉关系。今天请他吃喝玩乐,明天辩护他怎么会判你输呢。公平公正在哪,老百姓的安全感在哪,对法律的信任在哪。


前几天看了一份报道,前最高法院副院长家里搜出现金1个多亿,他的儿子开个律师事务所,据说没有不敢接的案子,全国各地只要一个电话就搞定了,这几年挣了好几亿,试问你让我们老百姓还怎么活,最后一条路都给堵死了,妻离子散吗还是家破人亡。

我这个律师朋友从业6年了,别墅住上了,豪车开上了,今天跟这个院里人喝,明天跟那个厅里人唱,广交体制内的人脉,本来挺瘦的人现在也油光满面,大腹翩翩。谁又知道有多少是靠公平公正的宣判挣下这份家业的,又有多少本来有理有据而输掉官司的。

中国法律并不完美,应该禁止律师与司法部门的人亲密接触,尤其是法官。这里的关联太大,无法保证法律的公正性,公平性,这是一个容易产生蛀虫和腐败的土壤,是禁地。

老百姓摊上了官司,只能相信法院的公正,希望还给一个人民的法律晴天,没有浊气没有雾霾,干干净净,亮亮堂堂。这才是我们期盼的。


照片不发了,没有那样让我们崇敬信任的人,发了也是违背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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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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