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杨萍)今年有哪些延续或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4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李永锐率队参加《金色热线》直播节目时表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财税等部门先后两批发布了延续和优化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今年的税收优惠政策突出了国家鼓励发展的导向,重点支持企业复苏,经济的复苏。”
一是支持科技创新,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如对企业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并形成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
二是普惠性税收优惠,主要针对对象是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如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等。
三是行业性税收支持。如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可分别加计5%、10%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对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支持物流企业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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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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