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最后】
·就考古发现,中国殉葬制度最早始于殷商。诗经《国风·秦风·黄鸟》中,以黄鸟讽刺秦穆公以人殉葬,惋惜秦国从殉的三位优秀人才。
·西汉以后以陪葬替代殉葬,帝王丧葬后其嫔妃可有改嫁的机会。在唐代,有子嗣的嫔妃可随子嗣前往封地,没有子嗣的嫔妃多会被安排守陵、遣散或出家。殉葬制度至辽代再度兴起。元代以予以殉葬女子表彰,至明趋于顶峰。明英宗时期,曾下遗诏“ 殉葬非古礼, 仁者所不忍, 令妃不要殉葬”。然清朝再度启用,直至康熙时发布禁令,从此再未出现人殉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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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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