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志 每日更新156

第二十一篇

金融

第一章货币

第一节旧货币

一、从贝币到银币

五帝时期(约公元前26世纪初-约公元前21世纪初)沫地(朝歌)一带,商品交换已经出现。据淇县文物发掘考证,远在约公元前1135年朝歌曾有原始货币“齿贝”流通,俗称“贝壳”,也叫“货贝”、“贝币”。“贝币”以五贝为一串,两串为一朋,在市场流通。后因经济发展真贝不够,出现仿制品,即骨贝、石贝、蚌贝、陶贝、铜贝等。

西周卫国时,朝歌流通钢巾。春秋战国时,朝歌流通铜铸铲币、裤币、刀币。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朝歌邑流通铜铸秦钱,钱为圆形,中间有方孔,正面有“半两”二字,背平无文。汉时境内流通圆形龙币、方形马币、长方形龟币。唐朝时,境内流通“开元”钱,该钱圆形宽边,中有方孔,背面无文。自此之后,随着朝代的更换,钱币变化繁多,至清代有“康熙通宝”、“乾隆通宝”、“嘉庆通宝"、“道光通宝”、“光绪通宝”、“宣统通宝”等8种制钱及金、银、铜元,均流通县境市面。

民国3年(1914年)2月,淇县流通有袁世凯头像银元和双旗麦穗花纹的大小铜钱,面额有200元、100元、50元、20文、10文,大的叫“大铜板”,小的称“小铜子”。民国16年(1927年)又有孙中山头像银元,流通县境市面。

二、旧纸币

境内出现纸币始于北宋,是兑换铜钱的证券,当时叫“交子”,明、清均有。民国22年(1933年)国民党政府“废两改元”,即规定以银元为本位币发行纸币。民国24年(1935年),国民党政府禁止银元流通,市场上出现“中国银券”、“上海银券”等纸币,但以中国银行(原大清银行)、交通银行(清交通银行)、中央银行、农民银行发行的纸币为本位币。中央银行纸币主币有1元、5元、10元、500元、5000元、10000元,辅币有1角、5分、1分等,交通银行有1元、5元、20元、50元、10000 元等﹔农民银行有1元、500元、1角等﹔中国银行有1元、5元、10元、50元、500元、2角等。其中最常见的是中国银行纸币。民国27年(1938年〉后,日军在淇县发行“日元”即“日本票”;“中国联合准备银行”纸币,有10000元、500元券,“中央储备银行”纸币有10元券﹔“朝鲜银行”有1元券等。当时广大群众不愿用日元,许多人暗地使用国民党的中央币,形成“日元”和“中央币”同时流通。民国34年(1945年),日本投降后,“日元”成为废纸,“中央币”、“农民币”大量流通。民国37年(1948年),国民党统治区物价猛涨,境内市场上出现有“金元券”、“关金券”,面额为1万元、5万元、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6种。次年7月,又出现“银元券”,纸币种类变换繁多,由于国民党政府滥发纸币造成物价飞涨,一张面额为数以万计的纸币,买不到同等大小的一张白纸。

第二节人民政权货币

1943年7月,各抗日根据地的“边币”,始在淇县山区革命根据地流通。有“北海”、“中州”、“太岳”、“西北”、“农民”、“晋冀鲁豫”、“晋察冀”、“冀南”共8种抗日根据地货币。其中境内以“冀南币”最多,面额有1角、2元、5元、10元、25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等10种。“北海银行(山东〉币”面额有50元、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等6种。“晋冀鲁豫边币”,面额有500元、1000元、5000元3种。“太岳币”面额有1元、5元、50元、100元等十种。“西北银行币”,面额有500元、5000元、10000元等五种。“晋察冀边币”,面额有5元、500元、1000元3种。“中州农民币”面额有200元和期票2种。

1949年初,淇县市场开始流通人民币。将原各解放区各种纸币统一按一定比价兑换收回销毁。人民币的面额有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5000元、10000元、50000元等12种。

1953年3月1日起,改用新人民币,以1比1万的比率收兑旧人民币,至6月底结束。新人民币主币面额有1元、2元、3元、5元、10元5种。辅币面额有1分、2分、5分、1角、2角、5角6种。

1957年12月,发行1分、2分、5分3种镍质硬币,与同等面额的纸币混合辅助流通。

1964年,收兑人民币3元券和苏联代印的人民币3元、5元、10元券。

1980年1月,发行少量的1角、2角、5角铜质硬币和1元镍质硬币和各种纪念币,大都被私人珍藏。

1988年始发行50元、100元面额的人民币。

第二章货币管理

民国时期,货币种类较多,管理混乱,投放量大,不断贬值,人民备受其害。新中国建立后,统一货币制度,加强货币管理,币值基本稳定。

第一节货币投放与回笼

淇县的货币投放,主要通过工资发放、农副产品采购、信贷支出等渠道。货币回笼渠道与货币投放渠道相反,主要通过商业部门出售商品,服务部门提供劳务,银行吸收储蓄、收回贷款等渠道,组织货币流回国家银行。

新中国建立初期,为适应货币市场的需要,扩大了人民币的投放量。1949年至1952年淇县共投放724.3万元,回笼678.6万元,净投放45.7万元(折新币)。

1953年至1957年,正是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各项事业蓬勃发展,货币投放量比较大,5年间投放5132.9万元,回笼4584.4万元,净投放548.5万元。

1959年至1961年,是三年困难时期,市场商品缺乏,社会上货币较多,因而压低了一贷款,一些紧俏商品高价销售,货币回笼增大。三年间投放2186.4万元,回笼2525.2万

元,净回笼338.8万元。

1979年以来,由于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全县经济发展迅速。货币由净回笼与净投放的轮番出现局面转变为净投放。其主要因素:一、1982年后全县农村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连年丰收,农业商品率迅速提高,尤其棉花产量大幅度增长,大部分农产品由国营及供销商业部门收购,需要投放大量现金;二、为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除投放大量农产品收购贷款外,其它各项贷款投放量同时迅速增长;三、个体及联合企业(尤其商业企业〉迅速发展,国营及集体企业推行承包责任制,大量从外地进货,将现金带出县境外。1979年至1994年,回笼金额虽然不断增加,但均为净投年。这十多年投放量为×××万元,回笼×××万元,净投放×××万元。

人民银行淇县支行,自1949年以来,历年货币投放与回笼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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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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