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之一的唐朝百姓,将自己藏了起来

说一说安史之乱前,唐朝百姓的逃亡藏匿问题

“我国家自武德初至天宝末,凡百三十八年,可以比崇汉室,而人户才比于隋氏,盖有司不以经国驭远为意,法令不行,所在隐漏之甚也。”

这是唐朝人杜佑在其著作《通典》中写的一段话。

大意是:本朝从唐高祖李渊时代算起,到唐玄宗天宝末年,太平时光持续了138年,本该是一个人口盛世,结果统计在册的户口,却只堪堪与隋朝相近。究其原因,全是因为负责户口统计的各级部门不好好工作,不按朝廷法令行事,导致许多户口隐匿漏算。

究竟有多少唐朝百姓隐匿了户口呢?杜佑的估计是:

“国家贞观中有户三百万,至天宝末百三十余年,才如隋氏之数。圣唐之盛,迈于西汉,约计天下编户合逾元始之间,名籍所少三百余万。”

“自贞观以后,加五百九十万,其时天下户都有八百九十余万也。汉武黩兵,人户减半,末年追悔,方息征伐。其后至平帝元始二年,经七十余载,有户千二百二十余万。大唐百三十余年中,虽时起兵戎,都不至减耗,而浮浪日众,版图不收。若比量汉时,实合有加数,约计天下人户少犹可有千三四百万矣。”

杜佑这两段话,提供了推算方式,也提供了推算结论。

♦ 杜佑《通典》内文

首先,已知的官方数据是:唐太宗贞观中期,统计到户口数约三百万。到唐玄宗天宝年间,130多年过去了,统计到的户口数仅与隋朝的户口数大体相等(隋炀帝大业五年的统计数据是890余万户)。也就是说,这130年里,唐朝政府的户口统计簿册上,只增加了590万户。

继而,杜佑推论称:唐朝是一个比汉朝更丰足的盛世,唐朝百姓的生活水准高于汉朝百姓。汉武帝穷兵黩武,曾闹到天下人户减半的境地,但只过了短短七十余年,到汉平帝元始年间,汉帝国的在册户口,就增长到了1220余万。唐朝从贞观时代算起,经历了130余年的太平时光,期间虽然也有战事,但总体来说都算不上大乱,不至于给人口增长造成大的影响。所以,保守估计,大唐到玄宗天宝年间,其实际户口应该不少于汉平帝时代。至少应该有一千三四百万户口,才是正常的。现在朝廷的户籍簿册上只有890余万户,意味着至少有300余万户百姓没有得到统计。

也就是说,在杜佑看来,唐玄宗天宝时代,有约四分之一的唐朝百姓,脱离了编户齐民的身份,将自己藏匿了起来。

这个数据初看起来,似乎有些骇人听闻。但杜佑是史学家,详细研究过历代人口数据,其《通典》是一部制度史巨著。他又有丰富的官场经历——在地方做过刺史,在中央做过工部郎中与户部侍郎,对本朝人口数据及统计方式,均有很直接的体察。他的估计与推算,非是信口开河。

而且,杜佑的这种意见,在唐代也非个案。

早在武则天时代(本文使用“武则天时代”,泛指武氏控制朝政的时代,不局限于武周),朝臣韦嗣立便说过“今天下户口亡逃过半”这样的话。韦嗣立的“过半”之说或许略有夸张,但当时的百姓逃亡情况很严重,则尚有许多史料为证。如垂拱元年(685),陈子昂上疏武则天说,河、陇、秦、凉、青、徐、曹、汴、沧、云、恒、赵等地,百姓们“流离分散,十之四五”。圣历元年(698),他又上奏说,据自己所见,四川诸州“逃走户三万余”。同年,狄仁杰也上奏称,据他在河北道的调查所见,因朝廷“调发”太重,百姓“家道悉破,或至逃亡,剔屋卖田,人不为售,内顾生计,四壁皆空”——百姓们已经到了家徒四壁、卖房子卖田产去做逃亡者的地步了。

大足元年(701)。李峤又上奏武则天,说朝廷大规模修筑佛像,百姓苦不堪言,许多人不得不选择“卖舍贴田,以供王役”,把房子卖了,把田产卖了,才能把税赋缴足。

唐玄宗时代其实也是如此。开元五年(717),河南府人孙平子上奏玄宗,曾提到“两畿户口,逃去者半”。开元八年(720)的情况是“天下户口逃亡,……朝廷深以为患”。开元九年(721),唐玄宗在“禁逃亡诏”中承认,“四海清宴,百年于兹,虽户口至多,而逃亡未息”。

为了将这些逃亡的人丁找回来,武则天与唐玄宗均出台过许多政策。武则天曾在长安三年(703),派出“十道使括天下亡户”,从中央派出大批御史,去到地方,监督地方政府搜挖藏匿逃亡的百姓。唐玄宗也曾颁布敕令,号召“天下逃户”脱离荫庇者,回到官府的簿册中来做编户齐民,官府提供的优惠政策是“其本贯旧有产业者,一切令还”,归还其原籍名下的所有产业;原籍没有产业者,可以将户口数目报上去,另有优惠政策。他也效仿武则天,让大臣宇文融牵头发起“括户”运动,派人带队“分往天下”去到地方,试图把隐蔽在山林之中、大族之中或贵族官僚门下的逃户搜出来。唐玄宗后来表彰宇文融,说他“巡按所及,归首百万”,为国家搜出了近百万藏匿户口(《旧唐书》的数据是八十余万)。

♦ 唐玄宗像

不过,相比隋朝的“大索貌阅”运动,宇文融“括户”运动的力度要小很多。

所谓“大索貌阅”,字面意思是按户籍登记资料(主要是年龄、体貌特征、人丁数量)挨家挨户进行清查,若发现年龄不符、相貌不对、数量有异,则可查出隐匿人口与诈老诈小(指明明到了纳人头税的年龄却将年龄改小,明明还没到免除人头税的年龄却将年龄改大)。为了将运动落实到每家每户,隋文帝一方面对基层官员实施严厉的惩罚措施,“户口不实者,正长远配”,不好好调查户口,继续藏匿人口虚报年龄者,查了出来乡官将被流放偏远之地。另一方面又“开相纠之科”,“许民相告,若纠得一丁者,令被纠之家代输赋役”——鼓励底层百姓互相举报,举报者的好处是:举报挖出一名藏匿之丁,则举报者所要承担的赋役,将被转嫁到被举报之家头上。隋朝赋役沉重,这种好处对底层百姓有很大的吸引力。

正因为用了这样的手段,所以开皇初年首次在部分地区实施“大索貌阅”,便搜出隐匿人口164万余人,其中可供征发劳役(人头税)的壮丁44万余人。之后,这种政策便成了隋朝施政的一种常态。隋炀帝时代,朝廷能够掌控约900万户口,便是以这种常态化政策为依托。宇文融的“括户”没有发起大规模的举报风潮,没有将每一户底层百姓都卷进来,这是他搜挖藏匿百姓的成绩,远不如隋朝“大索貌阅”运动的主因。

♦ 隋文帝像

即便如此,宇文融仍然为唐玄宗搜挖出来近百万藏匿户口。可见,杜佑说唐玄宗天宝年间,有三百余万百姓将自己藏了起来,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估算数据。

唐朝百姓藏匿自己的主要办法,大致有三:(1)离开原籍前往外地谋生,成为客户。如此,本地官员按户籍簿册征税征劳役时,便找不到人了;客居地官员手上的户籍簿册里没有客户的名字,只要客户能够给地方官输送利益,他们也没有动力将这些客户纳入朝廷的簿册。宇文融“括户”的重点对象,就是这些“客户”。(2)逃至官府鞭长莫及的偏远之地。唐玄宗开元二十九年(741)曾在诏书里提到,江淮之间有许多百姓“深居山洞,多不属州县,自谓莫徭”,为了逃避沉重的徭役,百姓们选择离开了开发度较高的地区,进入到那些官府控制不到的未开发地区。(3)荫庇到贵族与官员门下,成为他们的私属人口。虽然必须给荫庇者缴纳更高的田租,但却可以避开更沉重的劳役摊派。

躲避沉重的人头税,是唐代百姓选择逃亡藏匿的主要原因。唐朝前半期实行租庸调制度,仍以人头税为主(后半期改行两税法,变成了按田亩收税)。这里的人头税是个广义概念,不仅仅指“租庸调”里的庸和调(租指田租,庸是按人头给朝廷服劳役,调是按人头向朝廷缴纳绢绵布帛),也包括一切按人头摊派的负担。狄仁杰、韦嗣立、陈子昂这些人在上奏谈论百姓逃亡藏匿问题时,均将矛头指向了劳役沉重(许多劳役是折算成绢布或铜钱来缴纳的,实际上就是人头税),可见这是当时的一种共识。

此外,制度缺陷也加重了百姓逃亡的程度。与租庸调这套税收制度配套的,是均田制。简单说来就是朝廷按丁授田。唐初的字面规定,是每名男丁成年时可从政府手中获授田地一百亩(实际上做不到,能获授三十亩已属较好的状况),该男丁去世或者到了可以免纳人头税的年龄,这些田地便会被朝廷收回,用于授给其他人。百姓逃亡藏匿后,按常理,这些田地也该被收回,然后与该田地拥有者相关的人头税,也应一并取消。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地方官员为了自身政绩,为求升迁,并不会将逃亡者的户籍从簿册中消除。不但不消除,他们还会将本该由逃亡者承担的田租和人头税,转嫁到里正和当地其他百姓头上。这种做法,在当时有个专门的名词,叫做“摊逃”。

如此这般,便形成了恶性循环,使得更多的百姓无奈走上了逃亡藏匿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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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1

标签:唐朝   贞观   天宝   簿册   开元   百姓   劳役   隋朝   朝廷   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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