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之际的地方治理与集体记忆:把社区整合到王朝国家内

九江,最初是一座富裕的佛寺之所在,嘉靖元年(1522),广东按察使副使魏校下令,拆毁该佛寺。

九江乡民不甘示弱,建立了另一佛寺,名为正觉寺,拥有30亩田产,由一名和尚管理。九江乡的士绅似乎想表达他们的忠诚,另外捐资增购100亩地,捐给正觉寺。

正觉寺的田产并不登记于正觉寺名下,而是登记于一个里甲户的名下,而当地一个不知名的土豪,总想霸占寺产。

万历二十八年(1600),当地士绅向县官进呈,请求批准由僧人圆教担任正觉寺住持。该土豪兴讼,打赢士绅,控制寺产,正觉寺只能靠布施度日。

对于九江乡各村而言、幸好,正觉寺住持的发愤自强,赢得各方善信的支持,善信们的布施,让正觉寺得以大肆扩建三殿,分祀观音、北帝、文昌。

一、市镇联合体:九江的佛寺、庙宇、书院

每年二月三日,全九江乡的士绅聚集正觉寺,祭祀文昌。踏入17世纪,九江乡还真出了不少拥有高等科举功名的读书人。

正觉寺规模日益宏大,至清初,又增建关帝殿。顺治十四年(1657),当九江乡方志刊行时,当地人还开始讨论兴建议事堂。

议事堂虽未兴建,但顺治八年(1651)“通乡士民”讨论疏浚附近河道的重要问题时,开会地点就在正觉寺。

以上有关九江乡佛教寺院的简短历史,很能够反映九江乡当地社会的微妙政治。九江乡的方志,显然是从编纂者的立场来写的,而在17世纪,这些编纂者都被认为是九江乡的士绅。

对于上述诉讼中的土豪,方志没有提供任何线索,但是,方志收录了一则故事,谓正觉寺的一名和尚游说“富民”关宗畏,说寺内地下藏有黄金,诱得这“富民”捐资挖掘,正觉寺因此才有资金挖掘水井。

无论阻止僧人圆教成为正觉寺住持的是否是这位关宗畏,但既然这个土豪能够在诉讼中打赢士绅,我们几乎可以肯定,控制正觉寺的,不是九江乡的士绅,而是这个土豪。

因此,直至万历二十八年(1600)之前,在九江乡的任何集体祭祀场所内,乡内各村有何权利?对此,各村尚未达成共识。造成这个局面的原因,可能是宗教整肃。

在正觉寺以外,九江乡有其他的庙宇,它们所祭祀的神灵,据说在黄萧养之乱期间保护过九江乡,但这些神灵被九江乡志完全淡忘。

据说,九江乡民对抗黄萧养叛军之际,看见山前出现五个戴着皇冠的神灵,这五位神灵用衣袖挡着叛军射出的箭,保护乡民。

九江乡志称,祭祀这些神灵的庙宇,叫做赵大王庙,这名字恐怕不太确实。但九江乡志补充说,这庙是为祭祀五名一同遇溺丧生的商人而兴建的。

我们应该记得,弘治二年(1489),顺德县令吴廷举正在全县取缔祭祀"五山神"。以上传说显示,这庙祭祀的,应该就是"五山神",而不是比较善良的赵将军。

九江乡能够产生出独立的身份认同,大概是拜一个新行业及随之而来的赋役制度改革所赐。这个新行业,就是塘鱼养殖业。

据顺治十四年(1657)刊行的九江乡志,九江乡八成土地都拿来养鱼,只两成土地拿来种地,可见九江的塘鱼养殖业一定在明朝已经发展起来了。

九江乡志称,清明甫过,亦即春末,鬓民就在广西西江各支流捞捕鱼苗,带到九江的鱼塘,养殖一年。

翌年春天,这些已经养大的鱼就不仅会被卖到广东许多地方去,包括远至东江上游的龙川县,还会被卖到湖北、江西、福建。九江出口塘鱼,进口米粮。

官府对于九江的塘鱼贸易,抽税颇重。清朝沿袭明朝的做法,命令九江鱼贩在出售塘鱼的地点,与官方指定的当地牙行交易。

在龙川,官府对于运载九江塘鱼的船只,按每船使用的船桨的数目,估算船只的大小及载重,从而征税。

九江乡民认为龙川牙行苛索太甚,向广东巡抚及广东布政使告状,并将禁止苛索的告示镌刻于石碑上。

九江乡民出售塘鱼时,须向官府缴纳各种税费,而购买鱼苗时,也得向军方缴纳一笔饷银。这笔饷银,是明初向强民征收、以给养肇庆两广军门的,肇庆位于九江上游。

可是,由于实际上征收不到这笔饷银,弘治元年(1488),肇庆府知府黄琥取消了这笔饷银。

弘治九年至十三年(1496—1500)担任广东巡按御史的邓廷瓒,上奏朝廷,建议把九江划为“渔埠”,以便把这笔饷银转嫁到九江乡民头上;

继邓廷瓒而于弘治十三年至十五年(1500—1502)间任职广东巡按御史的刘大夏,也支持邓的建议,该建议遂获得期廷批准。

九江乡的角苗户,每户被摊行0.25至0.5两不等的饷银,而肇庆府衙门则向他们发出执照。但是,一旦实施之后,执照费很快就远超饷银。

到了万历二十八年(1600)左右,执照费已经是原本饷银的三倍。据顺治九江乡志,九江乡的里甲组织,称为里排,里排设立首个塘鱼市场的时间,是弘治十五年(1502)。

尽管顺治九江乡志没有提及弘治年间官府把鱼饷摊到九江一事,然而,官府一旦向九江乡民征税,则划定一个为官方承认的市场,以便承担鱼饷的税户停靠船只,是很自然的安排。

鱼饷的转嫁、鱼市的建立,这两件事时间如此接近,这显示,无论如 210 何,一个能够号令九江乡各村的领导架构正在成形。

同样重要的是,获具令批准成立角市的成员之一陈氏,在鱼市建庙祭祀关帝,而九江乡内不少显赫的士绅,就是出身陈氏。

可见陈氏、关帝庙、正觉寺的关系,必然是错综复杂的。至于霸占正觉寺寺产的是否就是陈氏,则迄今无定论。

二、唤起集体记忆:把社区整合到王朝国家内

王朝国家的管治范围逐步扩大;科举考试提供更多社会升迁的机会;王朝国家所认可的建筑,使人们能够以全新方式彰显其社会地位。

随之而来的,是乡村社会采用、并且内化了王朝国家的礼仪。乡村社会经历这些变迁,却不代表乡村社会要放弃自己独特的身份认同。

因此,广东人常说:"一处乡村一处例。"模仿王朝礼仪而又维持自己身份认同的极好例子,就是萧凤霞研究过的小榄菊花会。

菊花会每六十年举办一次,小榄镇的大家族,模仿王朝国家的科举考试,进行菊花竞赛,胜出的菊花,将获颁发与科举学位同名的奖项。

菊花会的举办,再现了小榄的社区范围、社会层级。

对此,萧凤霞作出了精辟的描绘。菊花会期间,小榄镇民竞相以菊花装饰祠堂,士绅写诗以纪其盛况,至于菊花会期间的醮会及各类娱乐,则无论士绅及平民百姓都参加。

菊花会当然只是个假冒的科举考试,但小模惟妙惟肖地用菊花竞赛来模仿科举考试,就把小榄镇融合到王朝国家的文化中,而同时又保存了自己的独特面貌。

但是,节诞庙会不必出类拔萃,也能体现一个社区的面貌。在所有庙会,社区的独特面貌,建立在神灵及其供奉者的独特关系之上。

因此之故,各种传说也就附会到各种仪式上,以便各个群体与神灵之间建立独特的关系。不独王朝国家“以神道设教”,天下之人,不分贵贱,也都在唱同一出戏。

以均安镇为例,该镇又称江美乡,直至19世纪,该镇所在被称为沙田,均安镇民也被视为蛋民,不得享有定居陆地的权利。

关于均安镇的庙会,只有一份近期的记载留下,根据这份记载,该庙会与其他庙会的仪式是一样的。

每年九月,镇民抬着盛装打扮的关帝与晏公,巡游九天,传说中,明太祖朱元璋打江山时,曾获一船夫拯救,这船夫就是晏公。

均安镇的游神仪式,模仿武将出巡,由一队随扈乐工,沿途击鼓吹唢呐。

与珠江三角洲所有地区一样,神像被安置于轿子内,上以阳伞遮盖,但在均安镇,则提供轿子及阳伞,并且抬轿撑伞的,都是镇内的富人。

只有在庙内有份的乡村,才有资格参与游神,不过,到了游神的最后一天,关帝及晏公回辇返庙时,则全镇所有人都可参与祭祀。

虽然珠江三角洲最低层的乡民也采纳了王朝礼仪,但我们千万不要以为,这样就能够体现社会平等精神。游神的过程,包容了很多人,也排斥了很多人。

等到像江美乡这样的丢民村落,也能够建立自己的庙宇、并在陆地上游神时,大概就等于这些蛋民们自己向自己宣布:自己已经脱离贱民行列。

如果蛋民供奉的神灵是正统的,而附近乡民也参与祭祀,则强民社会地位全面提升之日,应亦不远矣。

从更宏观、长远的角度来看,文书的使用、王朝管治范围的扩大、利用仪式对于乡村自主权的承认、科举考试对于乡村精英提供的社会升迁机会。

这一切,都形成外部压力,把地方社会整合到王朝国家内,而王朝礼仪进入乡村,可以说是这个整合过程的最新一步。

我们可以把这些社会变迁的源头,追溯到16世纪的礼仪革命。但我们也必须明白,即使这16世纪的礼仪革命,也是中国悠久历史上各个礼仪革命的最新革命而已。

率先把文书、官府等等引进珠江三角洲的,大概是六世纪时期的佛教寺院。这些佛教寺院拥有寺田,但凡寺田所在,寺院就形同当地政府。

可是,被佛教渗透的乡村宗教,可能在12世纪、13世纪接触到道教圆山派的经文,又可能在16世纪、17世纪接触到道教正一派的经文。

而在明初,朝廷也开始命令珠江三角洲服从祀典的规定,“祀典”一词,频频见于16世纪,凡为“祀典”所容的地方神灵,就是受到朝廷认可、由朝廷官员祭祀的地方神灵。

"祀典"成为16世纪宗教整肃运动中打击所谓"淫祠"的工具。在这个整肃运动中,祠堂祭祀祖先的仪式被固定下来了。

但是,这些礼仪革命运动,都未能彻底成功,都未能完全铲除其革命对象。

很多时候,本来属于所谓"淫祠"的土地(往往是佛寺的寺田),的确被充公了,“淫祠”也被捣毁了,但“淫祠”内的神灵,却在另一地点或另一场景中重新冒出头来。

到了16世纪,珠江三角洲的宗教已经成了个大杂烩,没有哪一门派能够独揽大局,宗教成为各集团争夺正统性的战场,宗教礼仪也就随之演变。

近年来,许多研究者都注意到,中国的乡村宗教,模仿王朝制度。乡民们侍奉神灵,就像侍奉皇帝与宫员一样;而乡村教士则表现得像衙门差役一样。

虽然我们有足够的理由把祭祀神灵与祭祀祖先区分开来,但是,中国的广义“宗教”,必须把祖先信仰与祖先祭祀包括在内。

费里得曼认为,乡村的这些"小传统",与中国王朝的"大传统",分别不大。乡村与城市都被同一套政治意识形态所渗透。

乡民们与朝廷官员用同一套仪式祭祀同一批神灵,只不过朝廷官员的祭祀更加讲究、更加繁缛而已。

一旦祠堂林立、文书普及,个人的身份就不再建立于职业或教派之上,而建立于宗族的成员制之上,这些宗族,都拥有祠堂和族谱,并按照他们认为符合书上写着的方式,祭祀祖先。

当只有一套正统礼仪被捧出来时,"小传统"自然没有立足之处,有的只是"我们这里"与"他们那里"之别。

任何稍有分量的人,自然都被纳入大传统中,如果他们没有分量,又何必理会他们?陈子升,是顺治五年(1648)捍卫明朝、反抗清朝、壮烈牺牲的陈子壮的兄弟。

陈子升留意到明末九江与佛山的分别:控制佛山的,是两三个巨族,但佛山也有很多外来商人。九江则鱼塘遍布,很容易被横行南海、新会一带的盗贼攻破。

陈子升认为,佛山可以自理,但九江应该有官员驻扎,"何也?佛山之民习于城邑,而九江自外于城邑;九江之人别为乡落,而佛山不屑为乡落也”。

自然,珠江三角洲有乡村、有市镇、有城市,而各处居民很清楚其中的分别。但是,代表着珠江三角洲全体人民的同一套仪式,是如何塑造出来的呢?

是同一种书写文化,是以王朝与衙门为主的同一个核心,也是由地方神灵及祖先所提供并被认可的独立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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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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