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熊孩子”问题,要社会共同努力

河北邯郸一超市中,有熊孩子把购物车推下扶梯撞倒顾客。万幸没有发生严重伤害事故,但这种行为非常危险。互联网上曝光的“熊孩子”事件日渐增多,要解决这个问题,恐怕需要从司法到舆论的全社会共同努力。

咱们中国古话说:“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意思是家长和学校对孩子的教育负有主要责任。孩子们的教育出问题,就应该从这两个方面着手解决。

首先,只有熊家长才能教育出熊孩子。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不仅有保护和养育责任,还有监管责任。对孩子的违法行为和孩子造成的损失,应该追究家长责任。这种追责不应仅限于经济追责,否则的话“我们家有钱,赔得起”或者“我们家没钱,赔不出”就会成为熊家长们纵容熊孩子犯错、推卸自身责任的口头禅。

其次,应该把教鞭还给老师,让教师能够震慑得住熊孩子。我其实一直认为对体罚应该辩证的看。殴打辱骂孩子不对,但对一些特别顽劣的孩子,也只有体罚才能起到震慑作用。

听说在美国某些州,法律规定家长可以报警叫警察上门监督打孩子屁股,证明是教训顽劣儿童而不是虐待。我觉得这个经验值得学习。对特别无法无天的孩子,至少打手板、打屁股、罚站是可以用的,前提是监管到位。

社会舆论也应该学会分清哪些惩罚是出于教育目的,哪些是暴力殴打。

玉不琢,不成器。孩子的教育确实要尽可能和风细雨的讲道理,但也得有震慑手段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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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7

标签:玉不琢   孩子   目的   和风细雨   不成器   教鞭   顽劣   手板   家长   社会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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