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圈地运动有什么特点?官方是怎么干预的?

从亨利七世到伊丽莎白一世,历届都铎官方都非常重视圈地运动引发的社会问题,颁布了一系列调控政策,主要内容是反圈地法令。反圈地法令是指都铎官方为了遏制圈地而颁布的行政命令,目的在于保护小农,制止圈地。

官方历次圈地调查

从亨利七世到伊丽莎白一世,历届都铎官方都非常重视圈地问题。都铎官方总共派出三次圈地调查委员会,分别在1517、1548和1565年对圈地地区展开调查。

1607年米德兰地区发生了一场大规模的反圈地农民运动,作为回应,当时斯图亚特王朝国王詹姆士一世派出一个圈地调查委员会,调查了米德兰地区圈地程度最严重的六个郡。

亨利七世时期,人们对圈地的抱怨引起了议会注意。正如当时的基督教新教思想家托马斯·贝肯所写的那样:“圈地愈演愈烈,耕地无人耕种,变成一两个牧羊人就能管理的牧场。佃农失去了生活所依赖的土地,他们无家可归,流离失所。”

贝肯认为造成佃农生活惨状的罪魁祸首是贪婪的领主,他们是“撒旦之子”,“他们霸占他人房屋,侵夺個户土地,直到吞并整个城镇,使城镇遍布流浪者。”正因为此,当时的人们纷纷向议会表达愿望:“牛羊赶走了基督徒”,请求议会制止圈地。

自亨利八世起,官方采取一种行政手段来干预圈地。1517年,沃尔西任命圈地调查委员会调查各郡圈地情况,开创了委员会调查圈地的先例。1517年圈地调查委员会主要调查自亨利七世第四年以来共有多少房屋被拆毁、多少耕地变为牧场、多少土地被围圈为狩猎苑、多少悃农被迫离开土地。

1518年,圈地委员会又进行了一次补充调查。1517-1518年圈地调查报告以摘要和全文形式保存,涉及英格兰24个郡。这次圈地调查报告基本上是可靠的,只不过存在一些疏漏。

一方面,由于一些针对圈地的诉讼案件证据不足,法庭经过仔细调查后拒绝受理这些没有证据的案件,因此圈地调查委员会并没有记录这种类型的圈地;另一方面,1517年圈地调查委员会忽略了一些“有益”的圈地,即通过村庄共同体集体协商后一致同意的圈地。

这种“有益”的圈地不属于圈地委员会的调查范畴。根据盖伊的表格可以看出,1485至1517年间英格兰24个郡县共圈地101,293英亩,占这24郡总面积的0.53%,圈地波及1096个村庄,1745座房屋被毁坏,导致6931人流离失所。

1548年,人们对圈地的不满达到了一定高度。在牛津、白金汉和北安普敦,圈地养羊是导致农民不满的主要原因。当时流行的一本小册子《英格兰的衰落大量养羊的后果》,主要反对牛津、白金汉和北安普敦三个郡的圈地。

该书作者认为牛津郡从前12个人喝酒、吃肉、拿工资并向国王交税,现在这里只有羊,这12人只能从一个郡流浪到另一个郡,过着偷盗和乞讨的生活。以前每部耕犁每年的耕种面积能收获30夸特谷物,自亨利七世以来牛津郡共废弃了40部耕犁,意味着每年损失了1200夸特谷物。

牛津郡因圈地导致的人口减少总计540人。因此,在1548年上半年,许多郡都发生了反圈地混乱。在这种情况下,1548年6月1日都铎官方第二次任命圈地调查委员会,调查变耕地为牧场和人口减少情况。

这次调查覆盖了牛津、伯克、沃里克、莱斯特、贝德福德、白金汉和北安普敦,这些地区是反圈地混乱的中心。圈地调查委员被分为几组,调查不同的地区,但只有—组在认真调查,这就是约翰·海尔斯和他的五个同事。

海尔斯记载了他们在调查圈地时所遇到的顽强抵抗:“获得资料非常困难,一些圈地者通过让他们的仆人在法官面前发誓证明他们并不贪婪,一些穷人被威胁如果出庭的话就没收其财产。调查委员经常被欺骗,遇到抵抗是经常现象。”

1549年夏,愤怒的乡绅反对调查继续进行,同时农民也对调查委员会的消极态度反感,使得调查无法进行下去,没能获得更多的圈地信息。1549年凯特起义爆发之后,圈地调查委员会的工作也随之告终。

这届圈地调查委员会调查了圈地与土地兼并,但没有开展广泛的调查,目前唯一残存的报告书中仅提到沃里克郡和剑桥郡的圈地情况。由于对1548年圈地调查委员会低效率的不满,1549年,英格兰南部多个郡发生反圈地混乱,包括赫特福德、诺福克、汉普以及伍斯特。

1550年,肯特郡发生混乱,埃塞克斯也是如此。1552年,白金汉郡农民由于对高地租和高物价的不满也发生混乱。在此起彼伏的反圈地混乱下,1565年,都铎官方第三次任命圈地委员会进行调查,这次圈地调查报告书中仅涉及白金汉郡和莱斯特郡的圈地情况。

由于1548和1565年圈地调查报告书所呈现的内容有限,只留下一些零星的记录,无法被后人充分利用。1607年米德兰农民反圈地起义爆发后,斯图亚特王朝詹姆士一世立即派出一个圈地调查委员会对这一地区展开了调查。

1607年8月27日,官方任命亨廷顿伯爵、骑士威廉·斯基普威思以及乡绅托马斯·斯宾塞等十人组成圈地调查委员会,调查自1578年以来莱斯特、沃里克、北安普敦、贝德福德、白金汉和亨廷顿六个郡的圈地情况。

1578至1607年间米德兰6个郡县共圈地69758英亩,占这6个郡总面积的2.53%,圈地波及393个村庄,966座房屋被毁坏,导致2232人流离失所。综上所述,官方对圈地情况的历次调查显示出官方对圈地问题的关注。圈地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报告为官方干预圈地提供了重要参考。

反圈地法令的颁布

任何一个时代官方的首要任务都是维护社会稳定。小农对于圈地运动的不满创造了一种燃料,一个小火花瞬间能引发一场大火。由圈地运动引发的流民与起义是都铎官方干预圈地的主要原因,官方希望能够通过行政干预遏制圈地。出于这一目的,从亨利七世到伊丽莎白一世,都铎官方颁布了一系列法令。

保护耕地法令。农业具有其传统的重要性,都铎官方一直对农业十分重视。作为都铎王朝的开国君主,亨利七世的主要任务是对外消除王位威胁,对内巩固统治。圈地运动导致的耕地人口减少既不利于防御外敌,又不利于国内稳定,因此,颁布反圈地法令很有必要性。

对此,亨利七世颁布了两条反圈地法令,一条针对地方,一条针对全国。1488年,亨利七世颁布针对怀特岛的地方性《反圈地法令》,主要目的是保护耕地,防止耕地人口减少。

怀特岛是英格兰最大的岛屿,向北紧邻朴茨茅斯,向南隔英吉利海峡遥望法国,是英格兰的军事战略要地,起到防御法国及其他外敌的作用。该法令首先列举了圈地所造成的后果:“由于怀特岛许多城镇和村庄被摧毁,耕地变为牧场,从前许多人居住的地方现在己无人定居,只剩下牲畜和野兽。

如果不尽快改变这种情况,怀特岛将无法防御外敌。由于变耕地为牧场能够使圈地者从土地上获得较多的利润,为了制止圈地,该法令从经济上限制了每人每年从土地上获得的最高收入。

“任何一个人无论其身份地位如何,每年土地总收入都不得超过10马克。由此可见,该法令旨在通过经济立法来遏制圈地,防止耕地人口减少。1489年,亨利七世颁布针对全国的《反圈地法令》,主要目的是在全国范围保护耕地并且防止耕地人口减少。

该法令首先列举了圈地造成的后果:“村庄荒芜和耕地人口减少越来越严重,耕地变为牧场,给人们带来巨大痛苦。一些过去有两百人居住的城镇,现在只剩下两三个牧羊人,其他人被迫离开家园。教堂被推倒,不再进行礼拜活动,埋葬死者时也不再祈祷。”

为了制止这些罪恶,该法令规定:“所有持有20英亩以上土地并在过去三年里从事农耕的人要继续保留耕地。作为对圈地者的惩罚,在被毁坏的农舍重建之前圈地者要把土地收入的一半利润上交给领主。”

该法令规定圈地者把土地收入的一半利润上交给领主,意味着领主有责任监督圈地者。1515年,亨利八世颁布《反圈地法令》,主要针对大部分土地是耕地的教区。由于耕地变牧场、农舍被摧毁造成贫穷佃农流离失所,不利于社会稳定,因此,法令规定:

“从本届议会召开的第一天起,大部分土地是耕地的教区要保留耕地,被摧毁的农舍要在一年之内建好,自1515年2月1日起变为牧场的土地要重新变为耕地。对圈地者的处罚是把他土地上的一半利润上交领主,直到他改正错误为止。”

由于领主自己也在圈地,他们并没有有效地起诉圈地者,肖弱了法令的影响。1536年,亨利八世再次颁布旨在保护耕地的《反圈地法令》,该法令规定如果领主不起诉变耕地为牧场者,那么国王有权获得领主的收益:“国王可以获得牧场上的一半利润,直到牧场变回耕地为止。”

换言之,该法令允许国王起诉所有圈地者。1552年,爱德华六世颁布旨在保护耕地的《反圈地法令》,该法令规定:“所有教区都要恢复亨利八世即位以来的耕地,并任命4名圈地调查委员调查自亨利八世第一年起的土地使用情况。没有恢复为耕地的土地每年处以每英亩5先令的罚金。”

1555年,玛丽一世也颁布了旨在保护耕地的《反圈地法令》,该法令“引用并再次确认1489年亨利七世《反圈地法令》,适用于拥有20英亩土地并在土地上建有农舍的土地持有者。

此外,任命调查委员会调查自亨利八世二十年圣乔治节以来的所有由耕地变为牧场的土地,变耕地为牧场的罚金固定在每年每英亩5先令。”这两条法令过于温和,仅依靠每年每英亩5先令的圈地罚金,而没有其他措施制止圈地,因此没有达到保护耕地的目的。

从亨利七世开始都铎官方一直颁布保护耕地的反圈地法令,然而,1593年农业丰收,粮价下跌,于是伊丽莎白一世废除了所有反圈地法令,引发圈地狂潮,大量耕地变为牧场。

自1594年起连续四年农业歉收,完全依靠粮食收成生活的佃农无法养家糊口,因此,伊丽莎白一世重新恢复了保护耕地的《反圈地法令》。法令规定:“牧场应在三年内重新转变为耕地,目前是耕地的土地要维持现状,违法者处以每年每英亩20先令的罚金。罚金三分之一上交女王,三分之一上交教区,三分之一交给检举揭发者。”

限制养羊法令。除了从保护耕地角度出发外,亨利八世官方开始从一个新的角度看待圈地问题,即通过限制养羊控制圈地。1534年,亨利八世颁布限制养羊数量的《反圈地法令》,该法令首先描述了圈地养羊造成的后果:“对于羊毛的需求使大量耕地变为牧场,教堂和农舍被拆毁。”

为了限制养羊,该法令规定“每人养羊数量不得超过2000只,违者处以每只羊每年3先令4便士的罚金。该罚金一半上交国王,一半交给检举揭发者,任何人都不得占有两个以上牧场。”

限制养羊数量的《反圈地法令》明确反对并地,即禁止一个人拥有两个以上牧场。并地和圈地通常被认为是农业问题中的孪生兄弟,都会导致耕地人口减少。这一条款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并地。

此外,该法令第—次强调个人有责任告发违法者,鼓励个人检举揭发,违法者缴纳的罚款由国王和检举揭发者平分。这些检举揭发者在1550至1624年间被称为“执行法令的主要力量”,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圈地行为。

重建农舍法令。1597年,伊丽莎白一世颁布了一条关于重建废弃农舍的《反圈地法令》。该法令序言提到“最近几年城镇和村庄都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房屋被摧毁导致许多穷人成为流浪汉,不利于社会稳定。”

因此,法令规定“废弃七年以上的农舍,其中一半必须重建。在过去的七年中被废弃的农舍必须在原址重建。不重建农舍者要处以每年每间房10英镑的罚金。罚金三分之一上交女王,三分之一上交教区,三分之一交给检举揭发者。”

由此可见,该法令要求圈地者重建因圈地被毁坏的农舍,使那些被迫流离失所的小农能够重新回到原来的住处,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此外,该法令规定罚金的三分之一上交给教区,教区可用这笔钱救济穷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穷人的痛苦。

综上所述,圈地运动引发的社会问题是都铎官方十分重视的问题。变耕地为牧场、大规模养羊以及摧毁佃农农舍使一些贫穷佃农的生活变得更加困苦,不利于社会稳定。自亨利七世到伊丽莎白一世,历届都铎官方颁布的旨在保护耕地、限制养羊和重建农舍的反圈地法令,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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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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