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世纪时期,英国贵族在政治生活中同商人的交往过程

#历史开讲#

文|木木

编辑|观星


社会转型时期英国的政治生活中,贵族占据极为重要的地位,在英国的政治转型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他们占据议会上院的大部分席位,在政府的重要部门和关键职位担任官员,对地方政治还有一定的控制权,甚至还拥有一定的军事权力。

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这一时期英国政治的发展方向,是英国的政治生活的主宰。

而此时的商人阶层随着经济实力的壮大也开始在政治生活中崭露头角,他们为了分享政权,在政治上有更多发言权,与贵族展开了一系列的合作与竞争。

社会转型时期英国贵族在政治生活中同商人的合作与竞争有两个重要的平台,一个是英国的议会,另一个是英国的政府官场。

另外,还有一些贵族则为了经济利益而利用自己的政治特权与商人进行权钱交易。

一、贵族与英国议会的发展

英国被称为议会之母,回顾其发展历程有利于了解它在英国政治体中的地位。

同时由于议会的上院、下院涉及到社会中的各个阶层,因此了解议会有利于更好地理解社会转型时期英国贵族同商人在议会中合作与竞争问题。

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贤人议会”可以算的上是英国议会的最早渊源。

在“贤人议会”时期,我们就看到了贵族的作用,他们作为“贤人议会”的主体,主要帮助国王处理一些军国大事,还可以对王位继承人发表意见。

有时在国王订立法律时贵族的意见也极为重要。这里隐隐地体现出了一些宪政的观念。

虽然“贤人会议”只是国王的一个咨询会议,并不经常召开,也没有专门的职能,但贵族参与政治协商的传统为贵族在议会发挥重要作用奠定了基础。

在七国之间的纷争之中,英格兰在逐步走向统一。

1066年诺曼底公爵以王位继承人的身份入主英格兰,在黑斯廷斯战役之后自封为王,建立诺曼王朝,英国进入了封建社会的发展阶段。

威廉一世借鉴了盎格鲁-撒克逊时期的“贤人议会”的形式,然后成立了“大会议”以方便贵族与国王之间进行沟通。

国王授予贵族大量地产和特权,作为回报,贵族需要向国王缴纳贡税,在战时还需要提供军队和装备。

贵族与国王这种封建契约关系逐渐得到了习惯法的承认,英格兰的贵族阶层和贵族制度逐渐形成,而“大会议”也开始慢慢向“议会”转变。

12世纪末约翰王即位,他妄图扩大君主权力,极大地损害了贵族的利益。

他在位期间,战事频发,为了筹集战争所需经费,他滥用君主权力,寻找借口向贵族征收重税。战争的结果也是不如人意,最后都以失败收场。

1203年,约翰在法军的逼迫下撤出诺曼底,不久后安茹、曼恩等英国在法领地相继失守。

最终,在1215年,贵族们决定通过武力来捍卫自己的权利,迫使约翰王签署了《自由大宪章》。

《自由大宪章》规定,国王若有征税需求,必须先与贵族召开大会进行商讨,征得贵族的同意之后方可征税。

就这样通过会议决定一些事项成为了一条制度固定了下来。国王召集的会议为国王与贵族提供了一个相互沟通商议的平台。

可以说,《自由大宪章》成为了英国议会的法律渊源,以至于在后世受到了极大重视。

虽然《自由大宪章》中明确规定了国王不得随意向贵族征收重税,但约翰王的继承人亨利却并没有打算遵守。

亨利妄图恢复在《自由大宪章》中失去的权力,不断挑战36贵族的利益。

1258年忍无可忍的贵族们迫使亨利重新签署了一份协议,即《牛津条例》。

这份《牛津条例》的内容还是主要维护贵族阶层的利益,另外还确认了议会法规的最高地位,规定其他法规不得和议会法规相冲突。

贵族在《牛津条例》中提到,国家的各项事务的决策权归一个委员会所有。实际上这个委员会是由贵族控制的,规模是15个人,所以也称15人委员会。

在英文中这个委员会被称为Parliament,我们常把它翻译成议会。亨利三世的妹夫西门·孟德福在贵族反抗国王的斗争中掌握了实际权力并且在1265年召开了议会。

这次议会不仅有贵族参加,一些城市也派出了他们的地方代表。这是我们首次在议会中看到市民代表的身影,增加了议会主体的广泛性,为议会民主制的发展开辟了道路。

1295年,国王爱德华一世在伦敦召开了一次国民议会,这次议会上不仅有贵族和教士还有骑士和平民,基本上囊括了当时英国社会上主要的四个阶层。

标志着骑士和市民这些非贵族阶层可以参与政治生活了。在这届议会之前,议员并不是由选举产生的,议员的身份由出身和地位决定。

贵族只是会在乎自身阶层的利益,而非贵族阶层的利益没人伸张也没人保护。

这届议会之后,骑士和市民代表可以参加议会成为了一条制度并且得到了保障,为后期的议会树立了模范,因此被称为“模范议会”。

1295年议会之后,议会召开常态化,虽然贵族依然是议会的主体,掌握着议会大部分的权力,但是议会的成员也更加具有代表性,议会在英国的政治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从此以后,骑士、市民(由商人和手工业者组成)等非贵族阶层的代表也能够在议会中发出自己的声音维护自己所在阶层的利益。

因为贵族议员和市民社会地位不同,关注重点不同,利益诉求也不尽相同,所以往往不太乐意在一起开会,于是在议会中逐渐形成了两大阵营。

世俗和宗教贵族在一起开会形成了贵族院,也就是议会上院。由于骑士和市民代表作为地方代表有着诸多的共同利益,所以就经常聚集在一起开会。

二、政治机构的变化

1343年两派首次分别开会,英国议会就形成了上下两院分立的局面。在都铎王朝这个英国社会转型的开端时代,议会作为国家的一个政治机构也发生了深刻变化。

这些变化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议员成分的变化,二是上下院权力分配的变化,三是议会在整个国家权力构成中的核心地位的确立。而这些变化也深刻体现了贵族与商人交往的影响。

从1343年开始,议会中的两派分别开会,逐渐形成了上下两院。按照规定,上院的成员不通过选民选举产生,而是由教会贵族与世俗贵族组成。

在15世纪末16世纪初,议会上还存在世俗贵族和宗教贵族两个派别。在宗教改革之前,议会上院中宗教贵族的人数是世俗贵族的1.7倍。所以世俗贵族并没有在上院中占据优势地位。

在亨利八世的宗教改革过程中,宗教贵族受到打击,他们在议会上院中的人数呈现下降趋势,最后到17世纪初,上院中世俗贵族的人数是宗教贵族的两倍还多。

后来,议会上院中宗教贵族的人数趋于稳定,基本上维持在20人左右的一个规模。

16世纪以前,贵族能否出席议会要看他们与宫廷的关系和国王的意图,因为只有接到议会召集令状,才有资格参加议会。

在宗教改革期间,亨利八世希望得到世俗贵族的支持,而贵族提出了参与议会的要求。国王放松了对于贵族参与议会的要求,规定只要拥有贵族爵位就可以参与议会。

就这样,贵族爵位就与议会的参与权挂钩了,因为贵族爵位可以世代相袭,出席议会也就成了贵族按照长子继承制代代相传的政治特权。

1539,亨利八世规定,只有拥有贵族的爵位才能参与议会上院的活动。教会中,只有大主教和主教拥有参与议会上院的权利,其余全被排除在了议会之外。

世俗贵族在议会上院中的优势地位最终确立,议会上院成为了真正的“贵族院”。

三、商人与英国议会的发展

13世纪“模范议会”之后,城市市民得以作为地方代表的身份进入议会,这就为商人进入议会提供了机会。

到了转型时期,因为商人财富迅猛增加,可以对王国政府的财政进行支持,所以在政府和议会中获得了一定的地位。

有了经济上的保障,商人参与议会的热情也逐渐高涨,在议会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商人在议会中发挥作用的增强的一个主要表现就是议会中商人数量的增长。

1984年英国历史研究会出版了《英国下院实录大全,1509-1558年》卷,这份珍贵的材料中统计了其时950名议员,为我们了解议会下院议员的身份提供了参考。

其中有骑士255人,后被加封晋爵的有32人,有87人在政府中担任高级官职,有244人担任中级职务,有462人在英国的地方政府任职。有将近130人没有担任任何职位。

在这些议员中有198人从事工商业活动,约占被统计人数的20%。从这些数据中既可以看出商人与官员身份的重叠,又可以看到在议员中工商业主阶层占有很大比重。

都铎时期的英国议会的控制和商人阶层对于议会的参与为贵族与商人的交往提供了政治舞台,双方既有合作又有竞争,体现了双方的博弈和时代的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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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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