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笔无陈言 成行皆妙谛”

刘春田

3月29日,南都记者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悉,我国杰出法学家、法学教育家,中国知识产权法学学科的奠基人,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教授赴美参加“中美知识产权学者对话”等系列学术活动期间突发疾病,抢救无效,于北京时间2023年3月25日在美国洛杉矶去世,享年75岁。

开拓者

培养首批知识产权法专业毕业生

刘春田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学教育的开拓者。1978年,他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后师从著名民法学家佟柔先生攻读研究生,1985年毕业留校任教。他在1985年开设了我国第一门系统的知识产权法课程,同年响应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倡议,参与了我国知识产权法学教育的顶层设计。1986年,他与郭寿康教授创办了我国第一所知识产权教育与研究机构——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2008年10月,该中心被授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创意金奖”。2009年,刘春田又在此中心基础上,主导成立了知识产权学院。

刘春田作为法学学科组召集人,力倡建立知识产权法专业,使知识产权法得以成为法学新增二级学科。1987年,刘春田在中国人民大学倡导设立知识产权法第二学士学位,培养了中国第一批知识产权法专业毕业生。1986年,刘春田编著了我国第一部以“知识产权”命名的教材,并于2000年主持编写了我国第一本知识产权法核心课教材。2011年,刘春田受聘担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国家重点建设教材《知识产权法学》第一首席专家。

建设者

深度参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构建

此外,刘春田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重要建设者。他曾深度参与了我国《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所有知识产权单行立法的起草与修订,主持研究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专项课题,并为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一带一路”重大倡议提供了法治方案。他是对中国知识产权决策、立法、司法最具影响力的法学家之一。

推动者

致力于知识产权法学国际交流

刘春田也致力于知识产权法学国际交流。据悉,在他的努力下,中国人民大学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持着长期的深度合作,知识产权学院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版权与邻接权教席的主要依托机构和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出版物版本图书馆所在地。他曾经主导举办了“中美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研讨会”“中美知识产权学者对话”“中美知识产权高峰论坛”“亚太知识产权论坛”、中欧知识产权学界合作机制、“东亚知识产权论坛”“中印知识产权论坛”等诸多重要的国际会议与国际对话机制,为提升中国知识产权高等教育的国际声誉做出了巨大贡献。

刘春田曾获评“2010年度全国知识产权最具影响力人物”(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联合评选)、2013年度和2014年度“全球50位最具影响力知识产权人物”(英国《知识产权管理》杂志评选)、“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者”奖(中国版权协会评选)、“知识产权教育杰出成就奖”(美国商会评选)。

◎追忆

学术上提出一系列具有开创性的命题

据官方资料显示,刘春田于1949年生,祖籍山东乐陵,中共党员。他是杰出法学家、法学教育家,中国知识产权法学学科的奠基人,中国知识产权法学教育的开拓者,知识产权法学中外交流的积极推动者,国际著名知识产权学者,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

幼时随父母从老家山东乐陵来到北京,知天命之年还说自己是典型的山东人;受几代人熏陶,酷爱京剧,十岁时,为全家人能听上马连良的《朱砂井》,不惜“立雪”广和剧场,彻夜排队。在哥哥的诱导下还差点进了中国戏曲学校;在学术问题上,真诚地与人辩论,但从不掩饰自己的自信……

勤于思考 慎于着墨

南都记者了解到,刘春田一直给人留下观点犀利的印象。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讣告中指出,刘春田教授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学学科的奠基人。他毕生致力于基本概念和基础理论研究,为我国知识产权法学理论体系的建构作出了巨大贡献。在他的影响下,形成了以注重基本理论和体系化为特色的人大知识产权学派。他勤于思考、慎于着墨,但落笔无陈言、成行皆妙谛,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开创性的命题,例如权利对象与权利客体的划分、知识产权对象的“形式说”、劳动与创造的区分等,其理论深度已经超越知识产权法学本身而走向哲学,对学界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入门法学 登堂入室

1978年,刘春田按照招生简章,依次从高至低填报了八所学校。而在当时,人民大学排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之前,位居招生简章的第一名,从此,他与人大结下了不解之缘。

自幼受家风熏陶,动荡时期又以读书为乐,刘春田对史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因此,高考时,第一志愿是历史学。不料,鬼使神差地学了法律专业。多年后,他才知道,当时分管招生的系主任张希坡教授看档案时相中了他,把他偷偷地调到了法学专业。

刘春田生前接受采访时戏称是张希坡先生的上帝之手将他带入了法学之门。而真正带他登堂入室的,是他的研究生导师佟柔先生。

刘春田回忆当年的读书生活说,当时授课的几乎皆为名师,如孙国华先生教法理学,许崇德先生教宪法学,高铭暄先生教刑法总论,王作富先生教刑法分则,江伟先生教民事诉讼法,佟柔先生教民法等等。诸多名师,各有千秋,但听来听去,惟对民法情有独钟。当时同学多认为民法太复杂,十几人报考研究生,只有刘春田一人选民法专业。从此入室佟柔教授门下。

诤友相识 相互辩难

对于一名学者来说,贡献思想则是证立自身价值的方式。在知识产权学界,刘春田的思想常常与众不同,他的观点,尤其引人关注。对此,生前接受采访时他解释说,长期以来,他所关注的,主要是基本的理论问题,求新不是目的,而是源于对实践问题的困惑。没有人没有困惑,为了解惑,不得不反思传统的学说与理论,进而在学习与研究的基础上,慎重地提出自己的见解。

凡是认真思考的观点,即使与传统不合,也无所顾忌地提出,面对批评意见,他泰然自若。

当提到他的老朋友、已故学者郑成思教授的时候,刘春田凝重而坦然。他感念郑老师多年来的助益,同时坦承与郑老师的学术观点“每每不同”。“我们以诤友相识,长期合作,在诸多问题上相互辩难,争了二十多年。但我们的私交一直很好,在他去世前,我们还在讨论问题,还就信息产权问题各抒己见。”

当记者追问二人的论战有无结果时,刘春田的回答质朴而果决:“我们两人对自己的观点都是非常执著,谁也说服不了谁。我的观点是思索的结果,我相信这些观点终究会由实践作出回答,如果合于科学,总会被人接受。”刘春田分析说,他也反思过二人的分野,根本原因或许还在于各自知识结构的不同。

◎声音

刘春田生前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实事求是是知识分子的天职,学术求真,科学的生命在于批判与革命。在学术问题上,没有什么东西是天经地义的。思想和表达是每一个人的权利,真的学术,无关个人恩怨与得失。岂能看人脸色,因他人毁誉臧否而轻言放弃。”

“即使有满天星斗,照样是漆黑一夜,只要有一轮红日就足以照亮全球。在科学问题上,学者的任务是给人太阳的光辉,不是给人月亮和星星,更不是给人以行夜路的灯杆。一盏路灯只能照亮五十米。”刘春田教授曾表示,学术问题归根结底是思想问题、认识问题,而思想的深度又取决于现代的教育水平。

刘春田教授认为,高等教育应当是理性教育,不是感性教育。它所教诲于人的应当是一种思考的能力,一种学养和思想的维度与深度。刘春田教授曾表示近些年间或对高等教育进行思考,“我们现在为什么没有世界一流大学?难道是我们的学生不行吗?”他认为,在中国,世界一流的学生是现成的,之所以没有世界一流的大学,在于没有世界一流的教师。

采写:南都记者 余毅菁 综合《法制日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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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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