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杂谈-欧洲城乡关系的历史演变

文|小撰

编辑|枕上史书


城乡关系及其演变,是经济社会史的重要方面,人类最早的生产活动即原始农牧业,基本是在乡村进行的。

定居农业的长期进行,使生产者逐渐形成聚居点———村落,其进一步发展,便是促使直接脱离农业的城市出现。

城市被视为文明产生的标志之一。进入文明社会后,人们要么生活在城市,要么居住在乡村,可以说几乎每个人都要受到城乡相互关系的影响。

对城乡关系进行深入研究,有助于深化对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认识,特别是丰富对经济社会史的认识;换言之,不研究城乡关系史,对人类社会发展的认识就会不完整,至少不全面。

学界有农村史研究,也有城市史研究,研究成果汗牛充栋,研究中也会触及城乡关系,但总的来说还没有形成对于城乡关系及其演变的基本认识体系。这是一个需要付出专门关注的学术领域,有许多重大问题需要进行系统的规律性总结和探索。

城乡关系的演变、城乡之间的互动,往往成为经济社会变革和前进的助推力以及标识,成为分析许多经济社会现象的钥匙。

如欧洲自中世纪以来的社会经济运动和变革就与城乡互动息息相关。欧洲在20世纪完成城市化后,又通过城市带动余下乡村,城市与乡村融合发展,从而推动社会整体进步。

与此相对照,古代至近代中国的经济社会变革相对较少,可能也与城乡之间缺乏互动有一定关系。

古典时代欧洲的城市乡村化

古代城市大多数是消费型城市,对乡村具有强烈的经济依赖性。城市的消费品虽然有一部分来自商人从事的贸易活动,从海外殖民地或外省输入,但受到交通运输条件较大制约。

因此,城市的生活消费品主要还是城市居民们的农村土地所产,或者是他们用乡下土地上的剩余产品交换而来的其他需用物品,他们所用的日用工商品也是自己家庭所制作,制作者多为家用奴隶。

马克斯·韦伯就认为,居住城市的贵族阶级不从事以市场为中心的谋利活动。古典世界的城市是“消费者城市”,主要依靠政治权力从周围农村地区取得日常消费品

城市社会的生活仍以乡村农业社会的生活为基调,城市的命运也系之于乡村,譬如希腊城市中两大最著名的节日都与乡村农事有关。

春天的“大酒神节”预示着万物复苏、春耕生产即将来临,年成如何则祈望于自然降恩,故而其街头表演“山羊之歌”,异常庄严,由此催生了古希腊的悲剧艺术。

“小酒神节”在秋收后举行,人们庆祝丰收,轻松欢乐,笑逐颜开,街头表演为“狂欢游行之歌”,并发展为喜剧形式。

在罗马,也是经常通过欢庆农业而表达意识形态,维吉尔的《农事诗》就是这方面最著名且最具艺术性的表达。

城邦的兴旺主要凭借农业水平提高和土地状况改良,如最强大的城邦斯巴达,拥有伯罗奔尼撒半岛南部广阔的肥沃良田,即使以工商立国的雅典也据有阿提卡半岛作为乡村腹地。

由于乡村的重要性,战争中敌对双方经常以攻击对方的乡村作为打击手段。

如伯罗奔尼撒战争期间,斯巴达曾以大军侵入阿提卡半岛农村来打击雅典,而雅典海军则登陆斯巴达西部,煽动乡村的农业劳动者希洛人造反,使斯巴达人受到威胁而求和。可见古代农村是城市以及城邦的命脉根基之所在

城市乡村化还可指城市人的经济活动乡村化。就是说,城市财富拥有者常常将注意力转移至乡村,购买地产,收取地租或经营农牧业等。

这以罗马城市表现得最为突出,即使是在该帝国最为繁盛的公元1—2世纪,意大利本地出生的皇家官吏,为“找寻一种安全的投资之道”,也出于恋乡之情,而投资于或典押意大利的土地,哪怕利润不是太大;那些来自外省的官僚集团成员或元老院贵族。

很明显,这种城市乡村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倒退,是古代社会重乡不重城的必然结局,是古代经济生活被“嵌入”社会关系的典型例证。

中世纪:城乡对立、共生与互动

11世纪欧洲中世纪城市广泛兴起后,马克思认定的日耳曼时代便在“城市和乡村的对立中”进一步发展。

也就是说,这个时候有了城市,但这个城市不再是古代城市的翻版,不是“乡村化”的城市,而是与乡村形成对立的城市,城乡关系是对立关系。

当然,这种对立是辨证的对立统一,统一性表现在城市与乡村共生,互为依存,特别是中小城镇与周围乡村。

当然共生关系也有主次之分,乡村农业是本,是中世纪经济的主体,城市工商业则是补充和从属部分。

在一定意义上,每个中世纪城镇都是一个乡村地区的工商业“中心地”。在这个地区内,城镇在食物上不能自我满足,同时又需要乡村来消化城镇的工商产品,于是四乡便是它的食物供应区和产品销售区等,其区域半径基本相当于农民一天内步行往返城镇市场的路程。

大体上说,城市所需的资源尤其是生活资料、手工业原材料和劳动力,主要来自乡村尤其是周围乡村,城市居民之所以能够专事工商业,是因为周围乡村能够为他们提供所需要的生活物资。

商业方面,城市是城市工商业品与乡村农产品交换中心,是四乡居民剩余农产品相互交换的地方,也是外地商品供应本地、本地产品向外输送的窗口。

周围乡村与城镇构成了完整但又闭合的经济生活循环圈。由于乡村生产力提高较慢,其市场要求和消费水平难以提升,因此也束缚了城市尤其是中小城镇的成长。

中世纪欧洲城乡互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可以说体现得淋漓尽致。首先,正是乡村发展促使了中世纪城市尤其是中小城镇的兴起。

手工业起源论认为,10世纪后,由于新的封建生产关系确立,社会生产力无论是农业还是手工业,都有显著提高。

这样一方面农业有了剩余,可以投入市场来供应专门手工业者;另一方面是手工业技术日趋复杂,农民无法兼营,需要有专门从业者。这就使得专门手工业者的存在既成为必要,也成为可能。

手工业者和农民互为生产者和消费者,他们之间的商品交换发展起来;作为交换中介的专门商人也增多了,一些重要场所如交通要道、城堡教堂要塞等成为交换场所,经过一段发展后成长为城镇和城市。

“生产不足论”也认为中小城镇兴起主要源于乡村经济的发展要求。乡村农奴家庭的土地不足以养活日益增长的人口,必须将部分成员排挤出家庭,这就为专门工商业者的存在提供了人力资源。

领主庄园经济结构和庄园工业的低水平,不能满足领主家庭对高档手工品和奢侈品的需求,这就为专门的工商业部门存在提供了市场需求,而领主家庭的较多剩余粮食又能为专门工商业者提供生存物资。

专门化的工商业者聚居在适宜交换的地方,便形成本乡村地区的工商业中心即中小城镇。其次,基于城市经济的商品货币关系渗透农村,促使农村生产关系和生产结构发生变化。

城市工商业经济以交换为特征,以货币为媒介,由此形成商品货币关系。货币具有万能的购买手段,刺激生活奢华的庄园领主期望拥有更多货币,于是他们便将农奴的劳役地租折算为货币地租,还要求农奴交上数额较大的赎身金。

这一过程在英法等国均开始于大约12世纪。农民不要每周到领主庄园里服劳役,获得了行动自由;农奴交了赎身金,则获得了人身自由。

由此农奴制崩溃,以此为基础的庄园制随之瓦解,领主对农民的封建统治趋于松懈。

一方面,领主的自领地除满足其家庭生活需要外,多余的土地要么亲身经营、雇工劳动,这样他就变成了经营性的新贵族;要么是干脆出租、收取租金,租地经营者有不少发展为租地农场主。

这两种做法都发展了农村的雇佣关系。租地农场的生产是面向市场的,生产方向依市场需要而定,于是不少土地被圈成牧场,种粮变成养羊。

另一方面,农民们为了取得货币交地租、交赎身金,也会努力根据市场需要而确定或转变生产方向,于是农民家庭农业的一部分变成了商品化农业,同时农业生产的作物结构也发生着变化。

结语

总之,两千多年中欧洲城乡关系的三阶段呈现是丰富多彩的。前两个阶段虽具有一定的普遍观照意义,但更多是表现其特殊性。

虽然与亚细亚一样都是农本社会性质,但欧洲在古代的城市乡村化,在中世纪时期的城乡对立,显然大大不同于亚细亚社会那种“城市和乡村无差别的统一”模式。

这也从一个角度说明欧洲能最早走上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道路,必有其内生因素和历史传统在起作用。至于近现代欧洲从乡村城市化到城乡一体化的模式,则对世界其他地区的城乡关系铸造有可复制意义。

我们要避免其所走的乡村从属于城市之弯路,更要学习其如何走向城乡一体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有益经验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M.I.芬利.古代经济[M].黄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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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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