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佛教相关的社会基层组织有哪些?有什么特征?

辽朝尚佛之风盛行,佛教在初期仅为政治工具,后来逐渐演变为辽人精神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广大的乡村地区形成了诸多带有宗教色彩的社会基层组织——邑社。

虽然史料对其失于记载,我们现在所掌握的金石文献亦是有限,但仍足以知其概貌。

辽朝佛教的发展

辽朝初期并不崇信佛教,契丹作为游牧民族亦没有佛教传统,但佛教却成为辽人最为信奉的宗教之一,这与佛教在辽朝势不可挡的蓬勃发展密不可分。契丹建国前,时任迭剌部夷离堇的耶律阿保机,专门负责征讨事宜。

于唐天复二年九月,将这些来自河东代北的汉人“城龙化州于潢河之南,始建开教寺”,这是契丹开设寺院之始。

随着对外作战掳掠来的汉人增多,阿保机在“城南别作一城,以实汉人,名曰汉城,城中有佛寺三,僧尼千人”。上京临潢府也因此发展成为辽初的佛教中心但此时佛寺是为汉人所建,其目的显然是为了稳定被俘汉民,佛教也只是辽朝皇帝用来对异族加强统治的政治工具。

但这种情况很快便发生了转变,随着太祖灭亡渤海,太宗接管燕云十六州后,拥有深厚佛教传统的渤海及汉地融入大辽版图,这使得辽朝的佛教重心发生南移。此外,太宗还通过建立菩萨堂,使佛教作为一种信仰开始在辽朝全境流传开来。到圣宗时,除了原本有佛教信仰的汉人及渤海人,契丹人也皆已笃信佛教。据史料记载,景宗与睿圣皇后所生长女名为观音女,圣宗耶律隆绪小字为文殊奴,其齐天皇后小字菩萨哥,子名佛宝奴。

在契丹皇族与后族的引领与影响之下,崇佛之风可谓盛行,至兴宗、道宗、天祚三朝,佛教已经深植于辽朝每一寸土地,成为辽人精神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此期间,统治者对僧尼优待有加,如请大师为其讲经说法,甚至加以官职,以致大辽境内兴修佛寺成为潮流,形成了“处处而敕兴佛事,方方而宣创精蓝”,信徒遍布城坊乡野的景象。

在这样的背景下,乡间围绕佛教产生了诸多邑社组织,使辽朝社会的基层结构也受到佛教信仰的影响。

邑社组织的性质及运行

辽朝尚佛之风对国家、社会皆影响深远,邑社组织作为其最具特色的群众自发性社会基层组织,以其独特的社会性质,在王朝中有序运行。

邑社组织的性质

“邑、社是东晋南北关时兴起的佛教组织”,在北关时“邑”是由普通百姓组成,社则是由社会上层的权贵组成。

唐代继承了北关时期的邑、社组织,但是此时的邑、社之间已经没有严格的界限;辽朝邑与社更进一步融合,没有明显的区分。它们具有群众自发性,与基层的乡里组织分别独立,作为具有宗教性质的一种社会基层组织大量存在于乡村之间,尤其以燕云地区为盛。

辽朝一般的邑大多称为千人邑,有的不足千人,有的两三千人之多,皆有自己的章程。碑文中明确其入会门槛较低,贫富老幼皆可,经营模式为共同经营,且不妨碍个人春耕秋收,邑员的义务是要负责宣传佛教思想,并有明确的施舍及按期缴纳资财以补充寺庙亏缺之规定。

此外,还有诸多名目不同的邑社组织,如念佛邑、佛顶邑、太子圣诞邑、螺钹邑、罗汉邑等。它们与千人邑实为一类,只是用以区分所修功德自立邑名而已,共同构成了辽朝“千人邑”之类的信仰组织式的社会基层结构。

邑社组织的运行

邑社组织独立于乡里之外,是一种跨越村际的民间组织,其内部有明确的分工,权责明晰,共同保障组织的有序运行。

邑社成员结构

碑文中所记载的邑员涵盖官员、僧、尼、普通村民、知识分子等。他们不分民族,毋论高低贵贱或男女长幼,有的甚至举家参与在一个邑社组织之中。可见,邑社成员结构复杂、来源广泛,而且打破了原有的阶级隔离,包容性很强,只要是崇尚佛教的善男信女皆可入社。

邑社组织的管理

辽朝邑社一般隶属于寺院,由寺内德高望重的长老领导。上引碑文中所出现的主要邑社组织角色有:都维那、维那、邑录、邑人等。它们主要分为僧、俗两类,其中僧人占据主要领导地位。如主讲经论大德谦讽便是此邑社的核心人物。

据考证,此时他已是云居寺主持。应历十四年,谦讽重修范阳白带山云居寺碑,再结邑千人。此外俗人也担任一定的职务,如维那、邑录等,辅助寺院对邑社进行管理。

总体来说,邑社组织的管理并不简单,僧、俗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可谓名目繁多。如《弥勒邑特建起院碑》中载:“其余邑首、邑长、邑正、押司官、印官副、正副录知历”。

由此我们大致可知,邑社组织管理人员大抵有邑首、邑长、邑正、邑录、押司官、印官副、正副录知历、都维那、维那等,他们负责管理邑社中的邑人,维持邑社的运转,并组织佛事、修塔建寺、刻造经幢等活动。

邑社组织的功能

佛教邑社对辽朝社会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所以围绕佛教产生的邑社组织,也在形成和发展中具备了诸多的功能。

宗教服务功能

随着佛教的广泛流行,诵经礼佛也成为辽朝上至皇亲贵戚、各路官员,下到普通百姓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时的邑社已成为社会基层人民诵读佛经、宣扬佛法,参与佛事的重要组织。

道宗大安四年,因农作物歉收,百姓饿死者甚多,归化州大财主张世卿,因向官府进粟用以赈灾得一补官。据其墓志记载,张世卿崇佛,还自建一园子,于“每年四月二十九日,天祚皇帝天兴节,虔请内外诸僧尼男女邑众,于园内建道场一昼夜。具香花美馔,供养斋设,以报上方覆露之恩”。

张世卿邀请内外诸僧尼,男女邑众于私园内建道场祈福,而非在寺院中进行,可见私人可以组办佛事活动,邑社成员也可以以组织的形式向某一信众单独提供佛事服务。

社会服务功能

辽朝佛教邑社组织不仅是寺院发展的人力及经济来源,它作为一种独立于基层政权之外的群众组织,“便于把村民集中起来进行一些公益事业”,亦具有一定的社会服务功能,并在辽代的金石文献中有所体现。

据《固安县固城村谢家庄石桥记》记载,大安五年,谢家庄“为近川流,恒苦湫下。每春泽未透,秋潦尚渟,则此河堧,大为坎窞”。为此,当地张姓邑主出资修建石桥,后在涿州西七里小马村邑人的帮助之下完成。

这一善举解决了谢家庄因水大路毁造成的交通不畅,方便了附近村民的出行,是邑社直接向社会提供服务的表现。

除此之外,邑社还通过寺院,间接向社会提供服务。辽朝寺院经济之发达在历代之中皆为上数,邑社的集资及邑人的捐施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很多寺院有能力设立义仓,在遇到灾荒之时经常赈济百姓,邑社间接起到了服务社会的作用。

如,范阳县白带山云居寺“凡水之滨,山之下,不远百里,仅有万家,预馈供粮,号为义仓”。妙行大师“尝一次添香随郡县纠化义仓,赈给荒歉,凡有乞者,无使空回”。

带有邑社投资性质的寺院义仓向灾民提供无偿救济,一方面减轻了灾民的生活压力缓解了社会矛盾,另一方面分担了朝廷的部分职责,提供社会服务的同时减轻了朝廷的行政及财政压力,为辽朝社会有序运行发挥了一定作用。

政治功能

前文已述,契丹本无佛教信仰之俗,初期是为笼络及管理有此宗教信仰的汉人及渤海人而开设寺庙,这是契丹因俗而治政治理念在宗教中的体现。之后,在太宗的引导下,契丹倡佛之风开始逐渐盛行。

至圣宗时期,推行汉制达到高潮并见成效,但对佛教发展规模仍是有所控制的。“一方面倡导佛学,支持佛教活动,另一方面对寺院和僧尼多方加以限制,不使其过分膨胀”。

如统和九年,“诏禁私度僧尼” ;统和十五年,“禁诸山寺毋滥度僧尼”;开泰四年,“诏汰东京僧”。自太宗至圣宗的这段时期为辽朝的倡佛期,统治者对佛教的提倡依然是带着政治意义的。

此时的契丹人因与域内的汉人及渤海人有了共同的宗教信仰,而建立起了共同的思想基础,逐渐打破了民族隔阂。而围绕佛教形成的邑社组织,其成员不分贵贱、男女、民族皆可入社,打破的不仅是社会阶层之间的壁垒,更是不同民族之间的藩篱。

这为辽朝这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政权的政治统治,创造了更好的社会条件。但自兴宗开始,辽朝便进入了崇佛期,统治者对佛教的利用逐渐失控,使“佛教最终走向泛滥”,也给辽朝的灭亡埋下了隐患。

综上所述,辽初引入佛教是为了加强对境内汉人及渤海人统治,太宗为谋求发展有意推行汉制,转而提倡佛教。至圣宗时,佛教发展规模仍未超出统治需要。但兴宗以后因统治者崇佛、佞佛导致佛教发展逐渐失控。

虽然自始至终,佛教在辽朝都是一个政治工具,但围绕这一宗教信仰而形成的邑社组织,却在辽朝的社会基层发挥了重要作用。

值得思考的是,邑社成员不分贵贱看似打破了阶级屏障,但实际上也只是虚伪的形式,很多邑社实际是把控在官员手中的。所以,辽朝崇佛实质上只是一种国策,终辽一世佛教也未成为国教,可见统治者对异族自始至终都保持着警惕。

结语

辽朝是由契丹族建立的政权,共历九帝,享国二百余年。这期间它控制了白沟以北,胪朐河以南,金山以东,日本海以西的大片领土。不仅如此,辽朝还是一个善于学习和创新的政权,它在制度改革上承唐仿宋,既兼容并包也保留了本民族特色。

辽政权对社会基层控制模式的选择。在部族地区,辽朝统治者使用契丹固有的弥里、瓦里,闸撒等基层单位进行社会基层管理。在普通州县地区则承袭唐制,基本按照汉人原有的乡里组织进行基层控制;在斡鲁朵州县地区则形成了一些按照民户所从事工种命名的庄、务、司等基层单位。

此外,因统治者对佛教的利用,在民间还形成了众多佛教邑社组织,它们也承担起了部分社会管理及服务的职能。

中央对社会基层控制的效果。有辽一代,统治者通过上述方法和手段控制社会基层,并在此过程中,维系基层稳定、汲取基层资源。由此,辽朝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再到基层的统治模式,其中社会基层组织不仅为国家的运转提供了物质保障,更为政权的稳定运行提供了政治基础。

无论是部族制还是州县制下的社会基层组织,它们都有着固定的区划及严密有序的运行模式,发挥着诸如军事、赋税、徭役、生产等各项基本功能。除此之外,民间自发形成的佛教邑社组织,也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民族界限,使拥有游牧和农耕两种不同生活习俗的多个民族。

有了更多的接触机会、共同的信仰及思想源泉,奠定了一个有利于推行改革及稳定发展的社会基础。

由于个人学养及时间关系,本文对辽朝社会基层组织的研究和论述已如上文,但是如果将视野放宽,此课题仍有较大进一步深化的余地。如,可以将辽朝社会基层组织对社会基层的控制放在更长的时段内进行考察,对比观察其演变、创新及对后世的影响。

借鉴社会学,政治学等学科的理论方法,充分论述辽朝社会基层组织对社会变迁的影响、辽朝基层社会与国家发展的关系等问题,从而推进这一课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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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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