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镀金”真香? 当心你的身体!

在“网红店”“米其林”林立时代,餐饮商家为出圈,近年来纷纷推出各种网红菜品,“金箔美食”凭借华丽的颜值、贵气的价格突围而出,即使身价翻倍,依然成为消费者“追逐”的新宠。

但“金箔美食”真的好吃吗? 真的能吃吗?这不,已有食客用亲身经历给出答案:"简直是赔了健康又折钱!"该夫妻俩在品尝完金箔食品后次日,相继出现腹泻及身体不适状况。

你知道吗?“金箔”并非食品添加剂,商家在食品中添加“金箔”是违法违规行为。最终,本案经广州天河法院审理后,认定涉案商家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判决退还相关菜品费用,并支付十倍赔偿。

夫妇就餐金箔食物后腹泻

2022年1月17日,刘某与妻子到某日式烤肉店用餐,享用了牛小排、甜虾、海鳗等美食,并下单了金箔鹅肝和金箔眼肉,前者直接在鹅肝上撒金箔,后者则将牛肉连同金箔一起烤制。

“顶不住了,肚子疼得不行”“简直是赔了健康又折钱”。

当天,刘某与妻子在该烤肉店就餐消费了869元。其中,金箔鹅肝和金箔眼肉分别花费85.36元、182.36元。第二天,刘某夫妇却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腹泻及身体不适的状况。

后经过查阅新闻科普,刘某才得知“金箔”并非食品添加剂,不能被用于制作食品,而商家在食品中添加“金箔”是违法违规行为。

刘某认为,某日式烤肉店作为餐饮服务提供者,向消费者提供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金箔餐食,侵犯了他的权益,故要求退还餐费869元,并进行十倍赔偿。

法院判决:退一赔十

天河法院审理认为,该日式烤肉店制作、售卖金箔菜品,属于生产不符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规定,依法判决某日式烤肉店退还刘某菜品费用267.72元,并支付十倍菜品款项2677.2元。

法官提醒:给食物“镀金”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经办法官朱颖指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国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金箔作为重金属,既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

本案中,某日式烤肉店为提高菜品价格,将安全性未获国家认可的金箔用于制作食品,既有违商家诚信经营,也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的规定。

对于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商家,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及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因此,刘某要求赔偿菜品价款及十倍惩罚性赔偿,未超出其权利保护边界,诉请要求并无不当,遂根据刘某提供的单据,确定该日式烤肉店应赔偿两份添加了金箔的菜品价款共计267.72元,并支付十倍价款2677.2元。

近年来,有不少商家为了让所售食品看上去更高端、上档次,开始给食物“镀金”。而原本普通的食品,一旦披上金箔外衣,随即身价百倍,甚至天价出售。

然而,金银本就是重金属,既无法增加营养也不能提升口感香味;更有不良商家为降低成本改用由其他重金属和色素合成的“假金箔”,消费者食用反而会增加肠胃不适、食物中毒的风险。

朱颖法官在此提醒,食物的质量、食品的安全才是餐饮行业的立身之本,餐饮商家经营时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标准,勿为一时的利益挑战食品安全的底线;消费者也应客观看待“镀金”食品,理性消费、健康消费,助长铺张浪费、奢靡之风。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黄思铭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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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6

标签:花城   食物   金箔   价款   重金属   安全标准   当心   食品添加剂   消费者   身体   商家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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