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海南13岁女孩惨遭校园霸凌”一案在全网引起了高度重视,对此当地官方也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并于3月24日公布了相关案件情况及处理结果:
但是随着这份官方通报的发布,非但没有消除网友们的愤怒反倒引来了网友们更多的质疑声:
第一、校园霸凌成了“互殴”?
首先,在这份官方通报中,将此次严重到令人发指的校园霸凌案描绘成了一起普通的校园互殴案件:
“因琐事口角,双方分别纠集多名未成年人不同时间对对方进行殴打,期间双方都拍摄视频并上传到网上引起关注。”
这种巨大的反转直接把网友们都整懵了,难道真的如官方通报的那样此案另有隐情?
那么请问:
01、既然说是双方“互殴”那为何视频中明显只有一方被迫殴打,甚至还要被逼跪地道歉?而另一方却谈笑风生呢?
02、既然说双方互有拍摄视频并上传网上,那为何至今网上没有流传相关的反向视频呢?别说受害者单方面的“报复”视频了,就连双方的互殴视频都没有看到。难道这些都被平台给“和谐”掉了?
03、另外网传的明明仅是因为霸凌者“看对方不顺眼”而动手的,怎么就成了“因琐事发生口角”呢?到底是网上谣传还是另有隐情呢?
第二、未成年保护法成了未成年的“保护伞”
在这份官方通报中,也只是对年满14岁的涉案未成年进行行政处罚,对于其他涉案未成年却没有任何相关处理。
这可能合法但合情理吗?
对此,中国妇女报曾就此案发声:
“年龄不该成为了“小恶魔们”的“免责金牌”,也不该成为纵恶的“保护伞”,不能让“未成年”成为坏小孩做坏事的借口!”
妇女报还表示:维护被霸凌者合法权益,严惩欺凌他人的人,让校园霸凌无处可藏。
可惜啊,在此案目前的处理结果来看中“未成年保护法”确实成为了这群“小恶魔们”做坏事最大的“保护伞”和“免责金牌”。
不过,随着违法犯罪的低龄化越来越频繁,国家也已2020年就修改并通过了对于14周岁以下的低龄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范围:
也就是说,如果在此案中14周岁以下年满12周岁的未成年霸凌者,如果被定性为“故意伤害罪”那么很可能会被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第三、施暴者家长发声:自己小孩只是调皮,该赔赔!
此外,最令小编感到震惊和愤怒的是:面对如此恶性的校园霸凌案,受害者年仅13周岁,却被“殴打致鼓膜穿孔”、“牙签插眼”、“拳打脚踢跪地道歉”、“撕衣服扯头发”以及“限制自由”等残忍至极的手段虐待。
对此,施暴者家长却只是轻飘飘的说道:
“(被打女孩)她是可怜,应该知道小孩子调皮,该赔赔,警察说怎么办就怎么办?”
此言一出便引来了网友的一致怒骂:
“真的是有什么样的家庭就能养出什么样的子女!”
还是那句话:
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应该也不能成为未成年人作恶的“保护伞”!
页面更新: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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