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堡之变打击皇权、消灭勋贵,明朝民生提升竟靠也先|文史宴


文/卜正民





洪武体制下的社会,是经济崩溃、文化凋敝的窒息社会,历永乐、仁宣而没有大的变动,直到明英宗时,明廷要钱优先于要老百姓的性命,洪武体制才有所松动。而明英宗土木堡兵败被俘,皇威尽丧,皇权的帮凶勋贵也死伤惨重,文官上台,才把一些好的变化固定下来,奠定了晚明繁荣的基础。在某种程度上说,是也先提升了明朝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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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贾既多,土田不重。操资交捷,起落不常。能者方成,拙者乃毁。东家已富,西家自贫。高下失均,锱铢共竞。互相凌夺,各自张皇。

——张涛


在张涛看来,这是明朝一个纷扰而多变的春天。明初“冬”季安稳因循的农业生活开始解体,因为商业贸易吸引农民离开田野,导致经济基础动摇,社会生活失序。


对于生活在1450年的人来说,“混乱”事实上早已在他们的脑海中存在,只不过现在它变得更加具体而已。


前一年的9月,二十一岁的正统皇帝在一次计划不周的北伐中被蒙古瓦剌部首领也先俘虏。对君主制度而言,失去皇帝是一件可怕的事情——突然之间权力中心下落不明。


没有了皇帝,整个制度将面临分崩离析的危机。皇帝驾崩是可以应付的,因为有皇位继承的法则可以依循。但战争中天子被俘的情况则并无先例,当时也没有皇帝失踪后填补帝位的规则。


没有皇帝的北京于1449—1450年冬季陷入合法性危机,因为官僚们在是赎回作为人质的正统皇帝,还是另立他率军亲征蒙古前任命为摄政的异母弟为帝的问题上竞逐政治利益。


最终支持后者的胜出。正统皇帝被正式废黜,景泰皇帝取而代之。蒙古人所扣押的已是一个没有利用价值的人质,于是将正统皇帝交还给明廷。正统皇帝度过了六年的软禁生活,直至发生夺门之变,景帝被废,他才重登皇位,改元天顺。


也先大有造于明朝百姓



洪武体制的崩塌:

国家想要钱时,就不会要命了


当张涛撰写《歙县志》时,他对上述这段在明朝中期上演的帝位更替大戏并不感兴趣。回首往事时,他担心的是别的事。他更为关注的是另一个中心的消失,一个洪武皇帝赖以重建明代社会的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


土地作为经济价值的基础正在转弱。商业贸易的技巧和强烈的竞争意识被证实比农业更具吸引力。由于人民追逐商业贸易中的有利机会,洪武皇帝渴望农村重建的机械式团结逐渐减弱。


甚至正统皇帝被俘亦含有商业上的意义。一位在北京任职的低级官员指出,正统皇帝被俘之前,请名人撰写祭文,每篇润笔银二三钱即可求。然而事变之后,“文价顿高”,涨到五钱,甚至一两。


官员们皆视此价格变动有如废黜皇帝一样恐怖,它是世道日非的证据。对张涛而言,此事的震撼性更大,因为它暗示一种更加危险的沉沦:不是由于政治不稳而导致价格上扬(那可能是短期的),而是经济竞争引起天下混乱。


有关润笔费于1450年间上涨的报道,也在另一方面使张涛烦恼。它是一种令人不快的提示:即使在一个上流的社会里,所有的东西也都有价格。


关于明代中叶传统农村生活的衰落,张涛所言大致上是正确的。明代中叶政府接受了这种转变,又通过对以里甲制度为基础的徭役制度的一系列改革推动了它。


自15世纪30年代中期开始,刚刚建立的正统政权开始想办法增加中央税收。然而,当大部分税收是以人力来评估的时候,增加国家的岁入几乎是不可能的。直至力役能被转换为可以流通的货币,才能为中央政府带来实质的收益。


收取实物地税也有同样的困难,虽然程度较轻。如有需要,漕运制度会运送更多的谷物到首都,但用船只运载大量农产品横跨半个国家既困难又昂贵。


里甲制度可能对建筑南京的城墙产生效用,但强征力役及物产并不是政府税收的可靠基础,特别是首都已迁移到遥远的北方,而平民又善于逃避里甲的户籍登记。


为满足税收方面不断增加的需求,明朝政府将一些课税转以白银收缴,其中一部分——而且这部分在不断增长——必须运到北京。


这个转变过程的开端,可以追溯到1436年金花银的征收,此即前一章“冬”季结尾所提及的南部七省将部分粮税折钞上缴。


明代中叶所推行的徭役改革,也制订了其他税收兑换的措施。“坐办”为“岁办”所取代,后者要求供应物产到京师的地方官员,在他们的财政预算中承担有关运输费用,并以白银上缴应课税项给中央政府。地方驿站的强制性力役逐渐被“役银”所取替,是项转换过程始于1490年,至1507年全面实施。


这些变更和其他改革渐渐地将国家税收转移到以货币为基础。至16世纪末期,实际上所有通过里甲制所征收的徭役,都已经转换至按田亩征银,此即“一条鞭法”。


徭役的原则因此渐渐地消失于15世纪的新货币经济的旋涡里。从北京税收的角度来看,中央政府的力量并非在消减,它只不过是将税收的渴求压向地方政府。可是,在另一方面,中央政府正退出税收的行政管理,交由地方官员去处理如何增加税收的问题。


收税官员被迫要自己去想方法征集金钱,而这又不能正式记录于县里的账簿里。中央政府并不关心幕后所进行的一切,只要地方官员收足定额税款就行。


与洪武年间皇帝致力安排农村生活的每一个细节相比,这种情形是何等的不同。


表面上看,显示洪武皇帝所确立的秩序已不复存在的证据并不多。他的《大诰》依然享有不可侵犯的正式权威,而后来的明朝皇帝与中央大臣也经常提醒地方官员要确保每一个人都能背诵他们伟大祖先的训谕。


然而,《大诰》所描绘的那种畸形的农村生活,似乎已变得愈来愈不合时宜,平民百姓和地方官员一样,把记诵它作为纯粹的例行公事。



反人类的《大诰》

被朱元璋的子孙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中央力量的衰退并不表示地方县官可以无所事事。恰恰相反:如果知县要使他的县在不断增加的行政真空中持续发展,积极活动和进取精神是必不可少的。而他要想积极进取地打造自己的辖区、满足国家的财政定额,就要越来越多地考虑货品的流动和流动性越来越强的财富形式。


经世之道是需要的,但张涛的僵化形式已非此道。



明中叶的地方行政:

从征发走向招募,人味大增


徐节——并非那个名利兼收的内阁首辅徐阶,本章最后会提到他——是活跃于15世纪90年代的一名地方官,他被任命为太平府知府。


从南京出发,沿长江而上即可到达该府,府治坐落于距离南京100公里的当涂,离它上游35公里处是一个更加繁忙的芜湖港,它逐渐取代当涂成为太平府的经济中心。


芜湖位于一片肥沃农田之中,是东坝工程所设置连接苏州内河的西面终点站(前章曾提及),也是进出江南的稻米贸易的一个重要销售点。它也是徽州巨商由歙县(张涛曾任该县知县)南下的天然出口。


正如一个歙县居民描述该市与其家乡的关系时说:“芜湖扼舟车关市之吭。”16世纪时,由歙县到芜湖的陆路交通相当繁忙,旅客可随时按个人喜好雇用轿子或马匹,虽然他们在计算旅程时间时,可能要考虑其他影响交通的相关因素。


据一位熟悉该路线的徽商所说,旅客可以预计每5公里便有人搭讪。前来打扰的究竟是何等人士,则要视旅客上路的时间而定:“早有闷棍,日有调包,夜有盗。”虽然这些都是当时从事贸易的状况,但贸易为芜湖注入了生命。正如后来一本地方志的编纂者论及明朝时指出:“自昔俗尚贸迁。”


知府徐节并没有被明确地要求去促进贸易,事实上在儒家的治理传统中,这种想法是不足取的。但是,让我们看看这位知府在府志中被推崇的四项工作:


造浮桥


浮桥是一条立于浮舟上的大型木构建筑,横跨在流经芜湖城门、汇入长江的河流上。明初各地都积极地重建桥梁,以恢复在战争中被损毁的基础设施。


桥梁建筑的第二次高潮出现于15世纪末,特别是1465年中南部大水灾之后。建造浮桥要比固定桥更便宜,因而明代中叶时受到地方官员的欢迎。


他们面对中央资金需索的压力,被迫想办法在官僚架构以外安排支持基建的投资,这时候他们往往会寻求地方豪富的资助。很多明朝中叶的桥梁兴建或坍塌,取决于地方官员能否成功地寻找一些愿意出钱资助的人。


尽管明初桥梁的兴建,官方与民间的工程相若,但到明代中叶时,地方人士所建桥梁的数目远比官方为多。


在地方志中,很多桥梁的赞助人被称为“义民”,那是对富商的雅称。对于那些执意认为政府应当是所有基建投资来源的人来说,找寻商人资助桥梁和道路的兴建无疑是一件令人诧异的事。然而,明代中叶的人们肯定不这样想。


对地方福利几乎完全放弃的秦制帝国

商人才是有能力、有意愿造福乡土的义民


这里可参考著名士绅张岳(1492—1553)的意见。他在1529年请假回惠安县家乡居住时,编纂县志并于翌年刊行该书。


张氏在书中抱怨本地桥梁道路的维修比宋朝还差。他推论该地区在宋朝时有很多很好的桥梁道路,因为当时沿海贸易给当地带来了富裕。


环顾当时惠安正在复苏中的商业经济,他认为这正是地方商人出钱资助基建工程的时候。他指出:“国家承平日久,民物殷阜,宜有余力以兴百务也。而桥梁之修反不及宋季世。”


正如本章结尾所述,商业贸易在16世纪20年代只是刚刚复苏。张岳未免太急躁了。


但是,二十年后一个被俘的葡萄牙海员,遭受押解途经泉州至福州(惠安在泉州北部)的沿海大道,却有不同的感受:“道路齐备而平坦:当我们走水路时,我们问前面的道路是否也一样便利,得到了肯定的回答。”


此行中的另一人也注意到:“除了在缺少石源的地方用砖头,道路都是用方石堂皇地铺筑起来的。”在通往泉州的滨海山区的道路上,“只要需要,便将路段用锄修整得平平整整,很多路段不亚于平原地区”。至少以欧洲的标准而言,这些都是好路。


建学宫


知府徐节不只是重建桥梁。洪武二年太祖曾下令全国(以一县一校的比例计算)建立或重修学校。学校即使不是那些作为生员的学生的听课之所,至少也是他们必须登记注册的机构,所以其重要性在地方士绅的世界中尤为突显。


到徐节生活的年代时,很多官办的学校已非常破旧,因此明代中叶人们开始修葺旧校舍,并设立捐地以用于日后的修葺费用。


地方官员们必须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以外,为这些工程另觅资金(同样地,中央政府不愿拨款支持他们)。至于求助的对象是谁,取决于他们在哪里可以得到精神或财政上的支持。


虽然没有证据显示是谁为徐知府的学校付款,但可以确知的是,当此后十年内芜湖知县为其学校加设图书馆时,他是向商人而不是士绅募集建筑费用的。


到明代中叶时,地方政府在财政上越来越依赖商人的财富。商人可能会积极支持建筑一所学校,期望他们的子弟可以借此跻身于士绅的行列。


修郡志


徐知府在1497年完成了府志,它的刊行使得本书的研究得以进行。


在明朝的第一个世纪里,很少地方志能够幸存,因为真正刊印出来的不多。但是,大约自1500年以后,这些地方志开始大量存留。


很多地方志充满了仇商的倾向,因为这些方志的编纂者,大部分是失意的道德主义者,他们没能从科举考试制度的底层向上爬,转而致力使自己的人民依循儒家端正品行、遵纪守法的传统观念。


他们急于使该地方看起来民风淳朴,因此贬低和淡化商人对本地社会的贡献。


我们不知道徐节所招募的编纂者如何在那本1497年的府志上描绘商业活动,因为此书只有零碎的部分保存在三座中国图书馆中。


然而考虑到该府不断增长的商业财富资源,我们倾向于相信,徐节是依赖商人的捐献去刊印那部方志的。


均驿递


“均平”是明朝将力役转为银税的一种委婉说法,因为这个程序的推行往往是按照税收负担更能平均摊分的原则进行的。


在这种情况下,徐知府推行的驿银转换,使他能够支付经营驿传的费用而不用强征本地居民的力役。作为诸如驿银等力役转为银税的变换结果,明代中叶的知县们能够每年征收数十万两白银,并以此支付本地的劳动市场。


货币化增加了白银储备的压力,但中央政府并没有准备配合这一发展。1450至1490年期间,官方生产的白银并不多,每年涨落介乎六十万至八十万两(两千至三千公斤)之间。


当驿银的征收开始生效时,合法的白银生产却减少到这个数量的一半。财政上支持政府运作的白银供不应求。


这种不平衡状态刺激了对日贸易在16世纪第二个二十五年里逐渐增长,因为中国商人用本国的产品换取日本银块,并把白银注入本国市场。


徐节并没有把他任何的成就看作一些促进贸易、满足商人需求或参与经济货币化的措施。作为皇帝的奴仆,上述任何一个目的都不在他责任之内。他只是被朝廷委派负责维持交通路线的开放,以方便政府官员、税收物品及讯息到达首都。


作为一位关注并维持其管辖范围内交通及财政持续发展的地方官员,徐知府正在推行所有的上述措施。而在推行这些措施的同时,他恰好也在推动有利商业发展因素的力量。


他这样做,并没有考虑那些因素,也不一定了解到太平和芜湖等地正被卷入更加商业化的环境之中。




本文节选自《纵乐的困惑:明代的商业与文化》,已获出版社授权独家首发。该书运用大量史料,讲述了明朝怎样从令人窒息的洪武体制转向晚明繁荣,视野宏阔,辨析精微,大司马强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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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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