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洪武年间,朱元璋采取严厉措施惩治贪官污吏…

朱元璋从一个贫苦的普通老百姓,经过二十年南征北战,消灭各地方割据势力,推翻了元朝,建立了大明王朝,成为开国皇帝。


开国后,朱元璋着手建立一个官员人人清廉、百姓安居乐业的王朝,建章立制,完善法律制度。


在所有的恶行中,朱元璋最憎恶的是贪污,他永远忘不掉,幼年时,官吏们贪污了本该发给他父母的赈灾粮食,导致父母活活被饿死。每当想到这件事,他都恨的咬牙切齿,“这些狗官都该死“。


洪武二年,他曾动情的对大臣说“从前我当老百姓时,看到贪官污吏对民间疾苦丝毫不理,心里恨透了他们,今后要立法严禁,遇到有贪官敢危害百姓的决不宽恕”。


朱元璋


朱元璋颁布了有史以来最严厉的肃贪法:贪污60两以上银子者,立杀。

为了震慑贪官污吏,他建立了一项新政策,在县衙的大门、二门之间,建立土地祠,官员贪污被处死后,在此被剥皮,人皮充上草,制成人皮稻草人,放在官衙内,警示官员不要贪,称为“剥皮楦草”。


即使这样,官员们的贪污行为也没有被制止,屡禁不止。他又想了一个高招,百姓如果发现官员贪污,可以将贪官绑起来,送京治罪,沿途州县必须放行,有人阻拦,不但被处死,还株连九族。

另外,他派出大量检校做探子,发现官员贪污,直接上报朝廷,给予处罚。

官员因贪污被处死的越来越多,据统计,自开国以来,因贪污被杀的官员几万人。朱元璋十分不理解,为什么这些饱读史书的读书人,以“朝闻道,夕可死”作为人生的信条,当了官以后,却是“朝获派,夕腐败”呢,变化真是快,既然这样,“今后官员贪污,不必六十两以上,全都杀掉”。


即使这样,因为贪污被杀死的官员,仍越来越多,洪武十九年,全国十三省从府到县的官员很少做到满任,大部分被杀了。在当时的史料中有这样滑稽的记录:该年同批发榜派员364人,都是进士或监生,一年后,因贪污被处死6人,戴死罪、徒流罪办事358人。

由于因贪污犯罪的人太多了,各省州县的衙门缷员太多,严重影响了各地方衙门的正常运转,朝廷又出台了奇怪的方法,让犯死罪、徒流罪的官员,带着脚镣继续审案子,这真是太奇怪了,带着脚镣坐在大堂上审犯人、判案子,办完案子,完成了衙门的业务,再去服法,该处死的处死,该流放的流放。

这就是戴死罪、徒流罪办事。


朱元璋在惩治官员贪污方面,确实下了大力气,但是,效果不是很好,朱元璋的政策制定和执行出了问题,官员的贪污个人品质是主要原因,但是当时官员的待遇过低有关,朱元璋的肃贪手法过急也是原因之一。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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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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