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4-5月多地电动车迎来新管理,“4+2”严查涉及罚款和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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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差不多过半,各地对于电动车的检查已经进入常态化,经常在城市骑车的人会发现,重要的路口会有交警站岗。那4-5月期间,多地电动车又迎来了全新管理办法,从车主和商家两个层面进行工作,我总结为“4+2”严查,涉及到罚款和扣车,下面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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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月多地电动车新管理汇总

自从2019年新国标出台之后,几乎每个月都有新的管理办法出台,到了2023年更是如此,在即将到来的4-5月就有多地将实施全新电动车管理办法,一起来看看有没有你的所在地。

云南省:4月15日,悬挂白底红字超标车过渡期结束;

黑龙江省:5月1日,《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陕西省:4月1日,《陕西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正式施行;

山东牡丹:持续开展超标三四轮电动车整治行动;

甘肃甘州:持续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劝导整治行动;

广西扶绥:3月15日起,开启三轮机动车、低速电动车专项整治。

以上这些地方有的是明确4、5月实施新规,有的是持续开展整治行动,不过这些管理办法的内容基本相似,主要可以总结为“4+2”,4项针对车主,2项针对厂商。

于车主:严查4类违规行为,涉及罚款

对于电动车的检查,第一个层面就是从车主入手,我看了不少地方的管理办法,相似的地方有很多,基本上就是4类违规行为,违法上道路行驶将会被罚款。

1、未佩戴安全头盔,或者不规范佩戴头盔,乘坐者也要戴头盔;

2、驾驶电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灯、逆向行驶、随意变道、进入快车道、高架路等;

3、违法超员载人:电动自行车只能载1名成年人,电轻摩不能载人,电摩可以载一名成年人;

4、驾驶的电动车没有登记注册悬挂相应的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或者伪造、变造号牌。

以上就是四个常见的违规行为,违规载人和不戴头盔的处罚力度较大,一般都是5元以上50元以内的罚款,而其他违规行为视情况而定,处以警告、罚款,拒不改正者要付法律责任。

于商家:严查2类违规车,一律查扣

检查车主是不能少的,但要想真正推进电动车行业的规范化,还要从源头治理,各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在联合开展整治行动,严查2类违规车,经发现一律查扣。

1、超标车:按照新国标规定,电动车要有3C认证、产品合格证、工信部目录,电动自行车要满足《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不符合这些标准的电动车一律为超标车。

2、改装车:最常见的就是解除电动自行车限速、提示音,以及篡改电池和电机,还有一类改变外观的,比如加装车篷、遮阳伞、挡风被,按照各地管理办法都是违法车辆。

有的商家为了利润,冒着风险售卖超标车和改装车,严重损害的消费者权益,各地监管部门正在严厉打击,一经发现全部查扣,并且要罚款,情节严重者还可能行政拘留。

小甄总结

4-5月是电动车检查的关键时刻,各地也都在此时推出了相关管理办法,从各类办法总结就是“4+2”,严查4类车主违规行为,严查2类厂家违规车辆,希望广大车主们以后能严格遵守交规,并且换车的时候也要注意辨别,远离不合法的车辆,保障自己的权益,也防止上道路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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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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