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摔倒扶不扶这个话题一直没有一个准确的定论,有人说扶,有人说不扶。
前几年的春晚,沈腾与马丽还以这个话题演绎了一个小品,引得人捧腹大笑。不过,这个小品最后的主旨是应该扶起老人,而且好人应该有好报,不能冤枉每个人。
我国的传统美德也是尊老爱幼,遇见老人晕倒将其扶起是正确的做法,但也要注意保护自己。
2020年,我国浙江就发生了一件老人晕倒,保安好心将老人送到医院,却被老人儿女告上法庭的案件。这位老人最终没有被救治过来,遗憾离世。
而老人的儿女认为是保安追赶老人才造成老人摔倒的后果,要求保安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经过法院的审理,保安的清白被监控证明,最终法院驳回了老人儿女的诉请,保护了保安的权利。好人应该得到好报,应该被世人表扬,而不是落得倾家荡产的下场。
老人姓王,平时在小区里售卖自己种的玉米,换点蝇头小利。不过,小区不是买卖的场所,为了保护全体居民的利益和小区的秩序,物业不允许大家在小区内部占地买卖。
如果有人违反规则售卖商品,保安都会劝他们离开或者让他们去小区里的市场售卖商品。
2020年的一个夏天,王老太推着小车在小区里售卖玉米,不知是由于天气炎热还是身体不适,王老太没走几步就晕倒在地。
周围的人在旁边窃窃私语,却没有一个人敢上前扶起王老太,王老太越来越虚弱,整个人都瘫倒在地上,仿佛没了呼吸一样。
这时,保安老叶正在小区巡逻,他看到这里人群聚集,连忙上去疏散,这才看到了躺在地上的王老太。
和周围的群众打听了具体情况之后,老叶立刻叫了救护车并通知了王老太的丈夫和子女。
不过,当时情况紧急,只有比王老太岁数还大的丈夫来到了现场。
老叶看着两位颤颤巍巍的老人,不忍心让他们自己去医院。于是,老叶跟着他们一起上了救护车,来到医院之后,王老太就被送进了手术室,丈夫一直守在门口。
老叶不想打扰这份感情,他也认为就算让老大爷去办理相关手续,他也不会,最终还是要自己帮忙。
所以,老叶就帮助两位老人办理好了入院手续,将一切都准备妥当。王老太在手术室里一时半会出不来,老叶就先离开,回到工作岗位继续值班。
次日,王老太的子女就从外地赶回来,他们向父亲询问了具体情况,一口咬定是老叶将王老太推倒,导致王老太旧疾复发。
不过,王老太的状态一直不好,所以他们没有时间找老叶“算账”,只是守在母亲身边。
王老太坚持了十天,最终还是撒手人寰,没有为老叶解释一句。
母亲去世之后,孩子们感到非常难过,如果不是有人故意推自己的母亲,自己的母亲怎么可能自己摔倒呢?
他们坚持着这样的想法,将老叶告上了法庭,在他们的想法里,如果不是老叶将母亲推倒,他不会这么好心送母亲去医院,别人都避之不及呢。
收到法院开庭通知书老叶感到非常难过,自己明明是做好事,怎么还成了被告,并且被王老太的孩子要求赔偿四十九万?
难道现在的社会真的变了,人们都应该见死不救,不应该做好人吗?不论老叶怎么想,法院的开庭时间不会变,他只能祈求法院还他一个公道。
开庭那天,法院调查了王老太摔倒当天的情况。
王老太子女主张,但是小区物业不让在小区内部摆摊,于是就让保安追赶母亲,在推搡之下,母亲摔倒引起旧疾,因病去世。
因此,应当由保安和物业一同赔偿。
法院不会只听取一面之词,他们也询问了老叶的意见,老叶就将那天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地说了一遍。
老叶说,自己到那里的时候,王老太已经晕倒了,自己不能见死不救,所以才帮忙叫了救护车,并跟随一起去医院。
在老叶看来,自己是做好事,不应该受到惩罚。
在法庭调查环节,双方都说明了自己的主张,然后就进入到了法庭质证环节,也就是双方提交证据的环节。
王老太子女拿出的证据是一份死亡报告,报告显示王老太死亡原因是旧疾复发,因病去世。
他们想利用这份报告证明是老叶的推搡才导致王老太旧疾复发的。
不过,这一份证据无法证明这一点,还需要提交老叶推搡王老太的证据,比如外人的证言或者当时的监控画面等等。
仅仅因为老叶帮忙叫了救护车就推定老叶推搡了王老太是没有道理的。
因此,法庭没有支持王老太子女的这个主张,他们提供的证据证明力不足。
而后,物业公司提交了一份证据,这份证据是当时王老太摔倒的监控。监控显示,王老太摔倒时老叶并没有在画面当中。
一直到几分钟之后,人群聚集,老叶才从远方赶来,这份监控完全能证明老叶与王老太摔倒之间没有关系。
王老太的子女在看到这份监控之后非常不好意思,他们对着救命恩人狮子大张口,还要求老叶赔偿四十九万。
最终,法院没有支持孩子们的主张,驳回了他们的诉请,因为物业和老叶的证据很清晰。
王老太的子女不仅失去了母亲,还失去了做人的底线,他们这属于恩将仇报。
王老太的子女不相信老叶的原因是他们不愿意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好人,愿意在风气这么不好的时候出手帮助老人。
是他们狭隘的心胸限制了自己的格局,导致他们将自己的恩人告上法庭。如果不是老叶的出手相助,他们第二天赶回来,可能见到的只是母亲的尸体。
而他们认为是老叶将王老太推倒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这个小区里面确实存在老人与保安产生冲突的事实。
他们产生冲突的原因就是老人在小区内部售卖商品,影响小区的秩序,影响其他人的生活。
不过,这一点物业公司也给出了解释,他们确实禁止这样的行为,但是从来没有与老人发生过肢体冲突,更不用说将老人推到了。
相信通过这一件事,王老太的子女能够相信这个世界的善良,如果他们能够主动和老叶道歉,那么他们还不算太冷漠。而老叶也通过法院的判决证明了自己,这份判决也给了所有好人一个定心丸。
我们的世界还是光明的,不会再出现让好人受委屈的事情。
面对老人子女将老叶起诉的情况,有人可能会问,难道谁都能起诉吗,他们起诉有法律依据吗?
下面本文就给大家讲解一下起诉的要求,以及他们是以什么理由起诉的,以及法院为何这么判决。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要满足四个条件。
第一,原告应当是与本案有关系的公民、法人、组织。
也就是说,并不是谁都可以起诉,起诉的人一定要与案子有利害关系,比如说是合同当事人等等。
假如自己和案子没有关系,只是觉得不公平就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是不受理的,除非案件的当事人进行了委托。
而这样的委托也不是谁都可以接受,法援规定了三种可以接受委托的人。
一种是律师,这是律师的工作,另一种是近亲属,当案件的当事人不方便自己出庭,可以委托自己的近亲属代为出庭。最后一种是法律工作者,比如说公司的法务等等。
提起诉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起诉要有明确的被告,也就是要将谁告上法庭。这里明确的被告的含义是知道被告的名字、电话、家庭住址。如果被告要是法人,要知道对方的工商信息,否则法院也无法立案。如果没有被告的信息,那么只能先到公安局调取信息,再到法院起诉。
第二,起诉要由明确的诉请,也就是事实和理由,当时发生了什么,我为什么提出这样的主张。比如说,某人借了我的钱不还,我要求对方还钱,这就是事实和理由。而明确的诉请是指我要求对方还多少钱,利息多少等等,如果诉请不明确,法院也无法作出判决。
第三,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法律明确规定了某一诉讼应当到哪个法院管辖,只要找到法院即可。
只要符合这四个条件,大家就可以提出诉讼,王老太的子女满足这四个条件,所以可以对老叶提出诉讼。他们起诉的理由就是老叶侵权导致母亲死亡,所以要求老叶赔偿,而他们没有胜诉的原因是他们没有证据证明老叶侵权。
法院的判决都是根据证据作出的,谁主张谁举证,无法举证的就要面临败诉的风险。王老太的子女没有证据,所以败诉了,被法院驳回了诉请。
页面更新: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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