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行政伦理思想形成的历史背景及其成长经历

社会背景是一个人思想形成的基础,不同的社会背景造就了不同的思想体系。当时的明王朝政治上弊端重重,经济上积贫积弱,再加上边防上的内忧外患等状况,这些都成为影响张居正思想体系的重要因素。因此,从当时的社会背景出发,能更有效的认识其行政伦理思想。

张居正行政伦理思想形成的历史背景

张居正的大半生,即在四十一岁之前,都是在明世宗朱厚熜的统治下即在嘉靖朝度过的。嘉靖朝历时四十五年,张居正从童蒙到中举成进士,入翰林,从荆州进入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北京,其后出任职官,对社会忧危,官场冷暖,人际关系的诡谲多变,由知之不多到知之甚深,都是伴随着嘉靖朝自初叶到末叶此一特定阶段经历而来的。

他的向往和理念,彷徨、愤慨、忧思,政见主张的孕育和定型,他的初露头角和一度失落,以至毅然投入朝廷上层的斗争,也都是发生在嘉靖时期。

吏治问题,弊端丛集的政治格局

十四世纪末十五世纪初,明王朝经过几十年的休养生息,达到了极盛。然而,由于封建社会已进入衰老阶段,社会矛盾从缓和到激化周期缩短,十五世纪中叶,明王朝弊端百出,进入了由盛而衰的中世。而此后的一百多年,本就危如累卵的1明王朝又经历了无数的风风雨雨,最终导致了朝堂上权臣倾辄,弊端丛集的政治格局。

嘉靖皇帝的恩威不测

嘉靖皇帝朱厚熜其人,有着突出的性格和个人特点。他因明武宗正德皇帝朱厚照无子,才得以近系宗支的关系、外藩世子的资格被选继帝位。此人并不懒惰,智商亦不低于常人,思想反映也很敏锐,特别是在关系到本人威望和利害的问题上更是如此。

他登基以后,从不放松掌握权柄,而且喜怒莫测,过于杀戮;遇事坚持定见,固执不移;性格多疑,决不允许逆耳之言或异议存在。他在位期间,曾极端顽固的坚持贯彻执行过两件大事:一是为“议大礼”而“兴大狱”,二是执迷的崇信道教中的方士寻仙一派,虔心修玄并用以支配政治。这两个方面,在当时都被认为是有悖于传统宗法伦理,有悖于为君之道的。

所谓“议大礼”,表面上的争议焦点是确定继承皇位名义的问题,实质上是由于嘉靖自认为,本人由外藩入继,以旁支嗣位显得逊色,总想要通过更定礼仪的形式取得朱氏皇统正宗的地位。嘉靖皇帝朱厚熜是以朱厚照堂弟的身份入继大统的。故此,按照宗法伦理,朱厚熜理应尊弘治皇帝为皇考。

但是,他坚决不同意这样的安排,认为自己应该是成化皇帝嫡孙的资格继承大统,只承认弘治皇帝是皇伯父,正德皇帝不过是皇兄,无关乎继承。相反,他要称自己的父亲朱祐杬为兴献帝,母亲蒋氏为兴献后,专门建立兴献帝宗庙,祭如太庙,坟墓改称为显陵,藩邸所在的安陆州改名为承天府。

又其后,更援照其他已故皇帝尊加谥号的习惯,尊奉朱祐杬为睿宗。由王而考而帝而庙而总,也就是说,要在成化之后,弘治和正德之前塞进一个追封的死皇帝,如此,则弘治和正德也被摒为旁支了。

这样的做法,立即激发起一场大争论,朝议沸腾,廷臣分裂。以大学士杨廷和为首的一派坚持反对,他们主要是根据儒家的宗法伦常理论,特别是宋代大儒程颐所阐发的观点,认为为人后者,应该承认所后者为父母。只能称亲生父母为伯、叔父母,否则,就是违反人生大伦。

杨廷和的主张符合当时社会人士的传统认识,所以得到绝大多数臣僚和士大夫的坚决拥护,他们反对以分属小宗的兴王上继成化,认为这是纲常的大变,是绝对难以接受的。

故此,嘉靖对于表示异议的臣工给予狠狠的打击。凡上书死谏、伏阙跪哭的臣僚,无不遭到贬斥、考讯、廷杖、逮狱、谪配远荒的惩处。嘉靖三年,一次即逮捕伏哭阙门的学士丰熙等142人,另一次有逮捕郎中马理、杨慎等134人,待罪者凡220人。

嘉靖指斥他们“欺朕冲岁,党同执议,败父子之情伤君臣之义。”甚至连受顾命的重臣杨廷和蒋冕、毛纪等也相继被斥逐出去。而对那些善于窥测意旨,巧与迎合的人则破格提拔。公平的说,大礼议争论本身不过是茶杯里的风波,对立的两派各执一端,其实并没有绝对的是非。其实,真正挑起这场漫长而激烈争论和搏击,造成朝臣分裂为势不两立营垒的只是嘉靖本人。

他不惜使用杖、逐、谪、杀的野蛮收官以反对异议者,不惜以国政停罢,朝纲大乱为代价,不惜在刚登位之际便制造保护严重的治理危机,以换取到此一继统不继嗣的名义,和为已故的父亲争取到一个皇统谥号和专庙。

心理细考其用心,是为了满足自己所渴求的天潢嫡裔,正当得位的虚荣。 嘉靖皇帝的另一大特点是“好神仙术”。作为一国之君,嘉靖沉溺邪说邪术,必然对国家社会政治产生极坏的影响。

嘉靖自登位之始,即在宫内屡事斋醮,焚奏青词,,吏部尚书刘宇等早在嘉靖元年即为此上书进谏,但均被置之不理,这也暴露出新皇帝与朝臣们存在的重大分歧。 嘉靖认为青词是邀取天神垂爱的有效渠道,是修玄的重要方式之一,故终生上凑青词不息。

许多大臣为曲顺帝意,宁置国家政务于不顾,却将主要时间精力用于这种对偶华丽,内容空洞荒诞不经的祷告文字,嘉靖也将是否巧于揣测己意,是否精于和勤于撰写青词,作为界定臣僚是否忠诚可信,是否有能力才干的主要标准。

内讧不已的内阁

明嘉靖时期,内阁作为国家的最高政务机构,负责国家具体的各项行政事务。由于嘉靖皇帝长年罢朝,从一定程度上来说,皇帝的权力就相应的转移到了内阁成员的身上。

内阁既是文书班子,能进入内阁的绝大多数都是翰林,连内阁的大印也是沿用翰林院的官印,所以明代内阁又是翰林所在的文渊阁的别称,主持阁务的就是首辅。与历代王朝不同的是,明代的阁臣实际上是皇帝的文学侍从,所以,嘉靖好青词,阁臣个个都是诗词高手。

明代以前的历代宰相都是行政最高长官,注重的是处理实际事务的能力,“汉相俱由郡守,宋相须历州郡,盖取其知阖闾之疾苦与人情之练达也。”

明代的首辅不过是内阁中的首席文人,按建制的初衷并无行政权力,所做的不过是与皇帝谈论诗文,修撰国史,秉承皇帝的意旨起草文书,充当皇帝的笔杆子,称为“票拟”,即使这有限的权力也不能独立行使,还要秉笔太监“朱批”,才能交给文书房抄写、传递,这才能生效。

按这个制度,皇帝躬览庶政的时候,内阁的权利确实不大,也不可能成为宰相府,这是明初的祖制,后世一般都遵循此行事。但这种局面到了嘉靖中叶发生变化,由于嘉靖沉迷静修,为了不受庶政的干扰,必然要寻找代他行使权力的机构,内阁是最佳的选择,所以嘉靖皇帝对内阁的重视超过他的父辈和祖辈,文渊阁因此得以扩建并正式被命名为内阁。

严嵩从嘉靖二十一年进入内阁以后,以出众的文才和善于揣摩圣意的心机得到了皇帝的青睐,被赐以“忠勤敏达”的印记,能够随时出入宫廷,受到一般阁臣所没有的恩宠。

由于嘉靖皇帝长年因居西苑,严嵩在朝堂上只手遮天,内阁和首辅的权威性大大提高。当时的内阁与明初的内阁已不可同日而语,首辅实际上已代行了宰相的职能,这是明代官僚体制的又一次变化,严嵩倒台和嘉靖去世后,内阁举足轻重的地位被保留了下来,成为官场权力斗争的一大焦点。

隆庆元年内阁中李春芳是个好好先生,因善写青词得到嘉靖的欢心,位居高拱之上,嘉靖去世后与高拱共事,自敢难以为强人所容,提前致仕,回乡安度晚年;郭朴因与徐阶有隙,乞归故里;陈以勤善于韬晦,老于世故,不结党也不事张扬,不结怨也不得罪人,疲于周旋,告病而退。

徐阶、高拱、张居正都属于有雄心有能力的强者。徐阶老谋深算,原是次辅,按次序晋升为首辅,自不在话下。新老皇帝交替之日,往往是除旧布新之机,新皇帝上任,经常要以革除积弊的姿态,建立自己的威望。

嘉靖皇帝长年不上朝,贻误国事,大臣们深为痛心。徐阶要有所作为,不得不利用颁布遗诏的机会,矫正既往,也由此开启了内阁的一场又一场的风波。

国将不国,百废待兴的社会环境

明中后期的社会环境已然处于一种百废待兴的状况下,历经了嘉靖、隆庆两朝,当时明朝的政治、经济、军事已然不复明初的盛状,而是以一种不可控制的态势急转直下。

皇帝不上朝,朝中奸臣当道,导致了人民的生活负担日益加重,同时由于当时社会问题成风,这些苛捐杂税的压力变转移到了最底层劳动人民的身上。同时,由于各级官吏的欲壑难填,对于军队的建设问题也逐渐忽视,导致了明中后期大明王朝的军队只是徒有其表,国防能力急剧下降。

“掠县破州,荼毒生灵”——边防的屡次告急

正统十四年,土木之变爆发,土木之变标志着明王朝和蒙古关系进入了新的阶段,明王朝失去了战争的主动权。同时,土木之变也标志着明代国内民族的问题开始激化。

到了嘉靖年间,外部的蒙古部落的势力不断壮大。嘉靖二十一年,蒙古骑兵攻占山西,明朝军队因兵力不足,武器落后等原因接连退守。嘉靖二十九年,俺答攻入山西大同境内,很快便挥军北上,直逼京师,史称“庚戌之变”。

庚戌之变给明朝统治集团以极大的刺激,使他们认识到,如果不妥善解决蒙古入侵问题,完全可能再出现一次晋室东迁,宋氏南渡的悲剧。 明中叶国内民族的问题激化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南方的土司叛乱。

由于明朝沿用了元朝制定的土司制度,承认四川、云南等地的土司政权,导致土司之间经常发生争权夺利的斗争,这类斗争最终就转化为对朝廷的叛乱。正统二年十月,云南麓州宣慰司思任进攻南甸土官刁贡罕,次年,思任打败刁氏,攻占腾冲,南甸,潞江等地,自称“法”。

朝廷要求思任取消王号,思任置之不理。正统四年五月,明朝派沐昂为统帅,增兵再战,次年二月又败于陇把。正统六年正月,明朝再易统帅,集中了十五万大军,“转饷半天下”,苦战七年才平息了叛乱。

嘉靖元年,广西又爆发了岑猛叛乱。正德年间,广西田州府同知岑猛率兵报参加反抗江西农民活动,立有军功。岑猛希望升任知府,不仅未能如愿,反被明官一再勒索,于是发动了叛乱。嘉靖五年四月,明朝派督御史率兵八万讨伐岑猛。

次年五月,岑猛部下卢苏、王受再次发动叛乱,朝廷派王守仁主持反对。大小土司相互残杀,“乱复大作,两江震骇”。

明朝无力弹压,只好承认卢苏所立的岑芝。不断爆发的民族纠纷,使大明王朝应接不暇,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大明王朝当时已经处于了极度虚弱的状态,如果在不实行改变,就很有可能走上被颠覆的道路。

“灾异贫仍,刑狱冤滥”——法弛刑滥的现实

一个国家的盛衰,往往可观察其法制是健全还是弛废。“自古乱亡之国,必先坏其法制,而后乱从之。”这久已在历代兴亡的历史中得到验证。 明代中央一级掌管司法事务的,原规定是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即所谓的“三法司”。“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纠察,大理寺驳正”。

也就是说,归属中央审判的案件应由刑部主审再由都察院详议评允,又送大理寺复审,然后再达成一致的判决意见,奏请皇帝最后审定。这样规定的目的,本来是为了慎重刑狱,使三法司互相牵制,又防止互相推诿,无所责成。

但这样的架构重叠,职权交错,也往往会形成互相踢皮球,徒留制约的形式,并未能有力地保证执法准确和司法公平。特别是,君主专制政体决定了君主的权力凌驾于国家规章之上,司法权必然要依附并服从于君权,皇帝可以不通过主管司法部门,而使用费司法系统和人员干预或径行审判,由皇帝直接指挥和控制,置法律于度外。

在明代,表现最突出的,就是有意设立和倚重诸如东厂、西厂、内行厂和锦衣卫等特种缉捕部门,它们都可以奉旨押捕人犯,受理各种案件。朝廷颁行的法律,竟由皇帝率先破坏可见当时法弛刑滥的境况严重到何种地步。

国匮库竭,民穷财绝的经济困境

财政在古代叫作“国用”。国用状况的好坏,即国库是否充实,是国家兴衰的重要标志。明中叶的统治危机明显地集中表现为最为严重的财政危机。财政危机是促使人们要求改革的直接原因。

明代财政收入有三大项,即赋税、工商业税和官营产业的收入。三者之中以赋役收入占绝大部分,赋役之中又以田赋为大宗。征收税粮以米麦、丝帛、棉花等实物为主,兼征银钞。

明代将部分税粮存留在当地,作为官府经费和宗藩禄米,将另一部分税粮起运到京师和军队驻地,作为皇室、朝廷和军队的军费。永乐、宣德年间,岁输京师白银三十余万两,漕粮少则一百四十八万石,多则六百七十四万石。正统以后,岁输京师的漕粮保持在四百万石。

但是,由于当政者不仅未能意识到正在酝酿的统治危机,反而被国库充盈的繁荣现象所迷惑,忘掉了“财力有限,欲望无穷”的常理。例如,宪宗封了数千名食禄而不治事的传奉官,作为对亲信或有功者的赏赐,增加了官俸开支。他迷信佛教道教,修建了不少寺观,仅京师的大永昌寺就耗费了国库的几十万两白银。

又如,他派亲信太监汪直巡视边防。汪直大肆勒索边将,边将被迫用军费行贿,“边储为之一空”。成化十七年,宪宗为满足宫廷需要,将太仓存银的三分之一拨入宫廷直辖的内库。调拨之后的太仓存银只有一百二十万两,比之于成化初年的老库八百万两存银,下降了百分之八十五。

孝宗即位后,罢免了两千多名传奉官,斥退了一千余名僧道,力图改善财政状况。但是,这时隐占土地的问题已十分严重,与此同时,官僚集团却日益庞大。所以,在弘治后期便出现了财政入不敷出的巨变。弘治十八年五月,孝宗去世,武宗继位。

按惯例应该赏赐群臣,计算下来需用白银一百八十余万两。但国库中只有一百零五万两,其中还包括即将发放的军饷五、六十万两。鉴于挪用的军饷会引起军心动荡,只好削减赏赐,由国库和内库共同抽出五十五万两白银了事。

这一件事暴露了财政问题的严重性。正德元年五月,在户部侍郎陈清、户科给事中张文等人的请求下,武宗召集大臣集议财政问题。户部尚书韩文在清查了历年账目之后说,近年太仓岁入白银一百四十九万两,比正统时下降了约百分之四十,支出却上升到四、五百万两,超过正统时两三倍。

长期的入不敷出终于耗尽了祖宗的积蓄,明朝的财政危机自此正式形成。1521年,世宗朱厚熜继位,着手解决财政问题,下令停止“不急公役”,同时将朝廷掌握的宣府、南京、临清、德州等地的仓库的白银一百余万两调入太仓。嘉靖初年,岁入白银恢复到二百万两左右,岁支大体上控制在二百万两以内,最低时只有七八十万两,财政状况略有好转。

但是,由于世宗以为财政危机已经克服,从嘉靖十年开始大量修建宫室,再加上斋醮、采造等其它费用,宫廷开支急剧上升。从嘉靖元年到嘉靖十五年,仅营修一项开支了六七百万两白银,平均每年四十万两左右。

嘉靖十五年以后,每年营建开支为两三百万两白银,比之嘉靖初年增加了几倍,“劳民耗财,视武宗过之”。嘉靖二十八年八月,世宗令户部查账,结果是:嘉靖十年以前,京仓和通州仓岁入漕粮三百七十万石,岁支二百八十万石,仓中常有八九年的贮积。嘉靖十年以后,岁支曾至五百三十七万石,每年亏空一百六七十万石,只好以历年积贮弥补,所以,京仓通州仓的存粮只够支用四年,减少了一半左右。

嘉靖八年,内库存银四百余万两,外库存银一百余万两。只好用嘉靖初年的积蓄弥补,出现了挖肉补疮的情况。 然而,还没有等世宗君臣采取措施,次年便发生了“庚戌之变”,军费开支剧增,国库存银为之一空。

到嘉靖三十年,户部上奏说:当年预算支出五百九十五万两白银,亏空高达三百九十万两白银。世宗无计可施,只好在南直隶、浙江等地加派田赋因一百二十万两,以弥补赤字。此后,岁支多者五百万两,少则三百万两,“岁入不能充岁出之半”,财政危机更加深化了。

直到嘉靖末年,财政问题仍未解决。隆庆元年,穆宗朱载垕下令清点世宗留下的烂摊子。查账结束后,户部尚书马森上奏说:太仓现存白银一百三十五万余两,而岁支预算为五百五十三万余两,只够开支三个月。京仓、通州仓存粮六百七十八万石,而岁支月粮为二百六十二万余石,只够两年。

穆宗和大多数中世之主一样,生长在深宫之中,不知民生疾苦,也不知创业艰难,很同意滋生享乐之心。过了不久,穆宗一再强迫户部调用太仓存银供自己挥霍。

明中叶的土地兼并、赋税不均导致了两个后果:一是农民被迫逃亡、起义,从而造成阶级矛盾的激化;二是豪门富户隐占土地,逃避赋役,从而造成财政收入下降。

与此同时,农民战争、国内民族战争、抗倭战争,再加上皇室奢侈,官僚机构膨胀,造成了财政开支的剧增,明王朝的统治危机终于通过财政危机的方式爆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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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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