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融合!西晋东晋时期的少数民族,人口往中原迁徙

在以农耕为主的汉族的居住地周边,自古以来就曾居住过诸多少数民族。他们通过交易、战争等形式不断与汉族展开往来,特别是从东汉时起,这些少数民族开始大规模地迁徙至中国内地。当时以匈奴为首的乌桓(乌丸)、鲜卑、羌族、氐族等民族,进入中国并逐渐定居下来。


匈奴

匈奴是自战国末期以来,以蒙古高原为中心,活跃于中国北方边境,并对中国构成了巨大威胁的民族。匈奴以游牧为生,在西汉建国时,统治匈奴的冒顿单于(单于为匈奴君主的称号)向周边诸民族扩张势力,甚至对西汉也形成了压力。

面对匈奴,西汉帝国最初采用了和亲政策,自公元前二世纪后半叶的武帝(前一四一一前八七年在位)以后,西汉帝国才展开了对匈奴的反击。与此同时,匈奴还出现了内乱,西汉帝国于公元前一世纪末在迫使匈奴分裂为东、西两部后,灭亡了西匈奴。

然而,东汉初期匈奴在舆单于的统治下又扩大了势力,其率领着位于匈奴东方的游牧民族鲜卑、乌桓,开始不断侵入、掠夺东汉的北部边境。不过,四六年舆单于死后,匈奴爆发了围绕着继承人问题的内乱,加之自然灾害不断,其势力开始衰退。于是在四八年,匈奴分裂为南、北两部,被分别称为南匈奴和北匈奴。

在此期间,北匈奴开始向西方迁徙,并在二世纪后半叶从中国的史料中彻底消失了。另一方面,日逐王比自称为呼韩邪单于,率领南匈奴于五O年归顺东汉。


这支匈奴将王庭设置在西河的美稷(今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居住于五原(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至代郡(今山西省阳高县)之间,即相当于今日内蒙古自治区以及山西省、河北省北部一带。在这里,他们继续从事游牧业,同时开始与汉族杂居。

据《后汉书·南匈奴列传》记载,其人口最初仅有四五万人,但其后不断有人从北匈奴归降而来,至九O年其人口已达到了二十三万七千人。由于这一期间与汉族杂居,南匈奴逐渐接受农耕生活,失去了游牧民族的特征。


从二世纪前半叶至中叶,南匈奴人口已近五十万,但其对于东汉的隶属程度却愈发加深。一八八年,南匈奴爆发内乱。羌渠单于为部众所杀,其子於扶罗以平阳(今山西省临汾市)为根据地登上单于位。

然而,不认可於扶罗即单于位的部众在美稷拥立须卜骨都侯,南匈奴分裂为两派。其间,山西於扶罗单于之弟呼厨泉单于在二一六年投降曹操,曹操将其扣留在邺(今河北省临漳县),并让其族民缴纳租税。因此,山西的匈奴部众丧失了独立性,甚至其中的一部分逐渐奴隶化。


曹魏政权成立后依然继续实行扣留匈奴单于的政策。结果导致南匈奴失去了统一的中心,逐渐衰落。至三世纪中期前后,在居住于并州(今山西省)的匈奴中,兴起了新的统一化趋势,出现了自称为匈奴王刘靖、右贤王刘豹的人物。

与此相对,曹魏政权为阻止其统一,采取了分而治之的政策。直到西晋初期,这一政策曾被反复实行。匈奴最终被分割为五部,在此期间匈奴逐渐定居,在西河、太原、平阳、新兴等郡(今山西省)过上了半农半牧的生活,人口也增加到了一百万以上。


乌桓

乌桓(乌丸)是被匈奴冒顿单于灭亡的东胡后裔,属于游牧民族,西汉武帝之际,其活动范围主要在匈奴东方的老哈河流域(今内蒙古自治区东部),作为臣属于匈奴的势力为人所知。由于武帝对匈奴的打击,乌桓逐渐迁徙到幽州的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诸郡的塞外地区(今长城以北),即相当于现在从河北省北部至辽宁省一带。从王莽的新朝开始到东汉初期,乌桓也曾与匈奴、鲜卑等联手侵扰中国。

然而,作为光武帝怀柔政策的结果,四九年乌桓大人郝旦向东汉朝贡,光武帝将乌桓酋长八十余人册封为侯王、君长等,使其移居到辽东属国,以及辽西、右北平、渔阳、广阳、上谷、代、雁门、太原、朔方等郡(涉及今辽宁省、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区),作为一种应对匈奴、鲜卑,以及其他周边势力的措施对乌桓加以利用

然而,在进入二世纪后,乌桓在与鲜卑、南匈奴等联手侵扰东汉边境的同时,也曾有过与东汉的郡兵一起进攻鲜卑之类的举措,处于叛服无常的状态,不过最终其逐渐从东汉叛离。

据推测乌桓的人口在灵帝(一六七一一八九年在位)时代初期达到三十万人。在上谷、辽西、右北平、辽东属国,难楼、丘力居、苏仆延、乌延各自为王。

以一八四年黄巾之乱的爆发为契机,中国呈现出群雄割据的局面,居住于长城之内的乌桓也受到影响。当时乌桓主要居住于幽州,而当时幽州牧(长官)为宗室出身的刘虞,于是避乱的汉族难民涌入到幽州。


作为群雄之一的公孙瓒在一九三年杀死刘虞,一九九年群雄中的另一位领袖袁绍又杀掉了公孙瓒,占领幽州。这期间在乌桓统治势力中,辽西的丘力居于初平年间(一九O-一九三)死去,其侄蹋顿统帅了辽东属国、辽西、右北平的乌桓,这一势力被称为三郡乌桓,其曾与袁绍联合扩大了势力。

不过,在二OO年的官渡之战中,袁绍败于曹操,又因为二O七年蹋顿在柳城(今辽宁省朝阳市)被杀害,乌桓陷入灭亡的状态。于是曹操获得了蹋顿麾下的二十万乌桓人,并将其中的作战人员编入自己的军团。他们在曹操麾下大展身手,被称作天下名骑。

鲜卑

鲜卑与乌桓一样为东胡后裔,但其是从晚于乌桓的东汉时期开始出现在中国史料之中的。这是因为西汉时代鲜卑活动于乌桓北方的西拉木伦河以北地区,其在当地以游牧、狩猎为生。至东汉初年,当乌桓迁徙至东汉领域之内后,鲜卑才南下到达辽东(今辽宁省辽阳市)的长城附近,最终在中国史书中登场。

鲜卑曾与南匈奴、乌桓等联手一同侵扰中国,反过来其也被东汉利用来对抗匈奴。在一世纪后半叶,鲜卑与东汉保持了稳定的关系并试图扩大自身的势力。北匈奴西迁后,鲜卑还进入了作为匈奴故地的蒙古高原中、西部。在此之后,鲜卑于一二二年侵犯了相当于现在山西省北部的雁门、定襄直到山西省中部的太原(今山西省太原市)一带。


此后在二世纪前半叶,鲜卑对于东汉时而降附,时而侵扰,其还与南匈奴、乌桓等反复展开了合作和对抗。

二世纪中叶,当名为檀石槐的君长出现后,鲜卑迎来了全盛期。檀石槐获得了北至丁零、东至扶余、西至乌孙的匈奴故地,统治了东西一万二千余里、南北七千余里的疆域,置王庭于今河北省北边的弹汗山一带。

而且,在一五六年以后,正如“幽、并、凉三州缘边诸郡无岁不被鲜卑寇抄,杀略不可胜数”(《后汉书·乌桓鲜卑列传》)中记载的那样,鲜卑连年侵入从现在辽宁省至甘肃省的东汉北部边境,令东汉政府颇感苦恼。檀石槐为统治这一扩大了的疆域,将鲜卑分为东部、中部、西部三部,在各部设置有多名大人(领导者),并建立起让这些大人统帅部族的集权体制。

然而,伴随着檀石槐之死(一八O年左右),鲜卑进入分裂时代。东汉所采取的相互牵制、离间鲜卑诸大人的策略取得了效果,基本阻止了鲜卑对于东汉的侵扰。进而,曹操实施了怀柔政策将鲜卑的诸大人即步度根、扶罗韩、轲比能、素利、弥加、厥机等任命为王,于是这些大人纷纷向东汉臣服。

三国时代初期,在鲜卑中由轲比能、素利、步度根分别率领的三部势力展开了对抗,并相互争斗。最终,轲比能部愈发强盛,对于其他两部逐渐具有了较强影响力,而且其还利用统治范围内的汉族发展农业耕作。

不过,轲比能于二三五年被曹魏的幽州刺史(曹魏、晋时,将州的长官称为刺史,“十六国”中的多数国家则同时使用牧与刺史的名称)、护乌桓校尉王雄杀害。果造成了鲜卑诸部的再度离散,其中一部分向曹魏臣服。


此后,从三世纪中期至后期,鲜卑未能再次统一,辽西出现了宇文、段、慕容诸部,阴山北部出现了拓跋部,此外秃发、乞伏、吐谷浑(参照第206页)等所谓西部鲜卑向着河西(今甘肃省内北流黄河以西的地区)、陇西(今甘肃省东部渭水上游、洮水流域)方面迁徙,各地还零星分布着小的部族。

羌族

由于羌的名称在甲骨(殷代占卜所用的龟甲兽骨)中就已出现,因此将羌族说成是与中国历史共存的民族也并不为过。

西汉时代,羌族在现在甘肃省东南部至四川省北部地区的范围内,过着以游牧为主、农耕为辅的生活。在政治上,羌族分为先零、烧当、卑湳等多个部落,不断经历着联合与离散,与此同时其也曾与匈奴进行合作。西汉在武帝以后采取了旨在切断羌族与匈奴间联系的政策,并通过武力来镇压叛乱。

但另一方面,西汉也曾在军事上利用羌族。进入东汉时代,光武帝在统一全国时,陇西的隗嚣政权与蜀的公孙述政权一直抵抗到了最后。在打败这两个政权的过程中,原本臣服于他们的羌族在三五年归顺东汉,不久东汉政府将其迁徙至天水、陇西、右扶风一带(今甘肃省东部至陕西省西部)。

此后,东汉政府以及三辅(对以西汉首都长安为中心的行政区划的总称,包括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的豪族等不仅将降服并成为俘虏的羌族迁徙至关中(今渭水盆地一带),还将这些羌族分散到北部的北地、上郡、西河等地(今陕西省、山西省)居住。

其结果造成羌族零星地分布到了华北各地,并逐渐向着农耕的生活方式转变。然而,居住于内地的羌族,在一O七年以后屡屡发动反叛。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反叛愈演愈烈,连年困扰着东汉政府。而且,在反叛的过程中,降服的羌族还被迁徙到了位于洛阳(今河南省洛阳市)周边的东汉中心区域内,由此造成了羌族居住地域的进一步扩大。


在东汉末的混乱中,与汉族相比羌族牺牲的人数较少,因而当曹操统一中国北方之际,在关中、西北等地羌族人口的比例大幅上升。由于羌族骁勇善战,曹操曾将羌族作为军事力量加以利用。同样,在与魏进行对抗的过程中,蜀获得了羌族的居住地区,同样将羌族编入军队。群雄与三国政权均曾在战争中积极利用羌族。

氐族

氐族原本居住于现在的甘肃省东南部、陕西省西南部、四川省北部地区。与羌族相比其农耕化发展得较早,在西汉时代就已开始转向以农业为中心的经济形态。由于西汉武帝设置武都郡(今甘肃省成县)等政策的实施,氐族中的大部分隶属于陇西、南安、天水、略阳、武都、阴平等渭水上游一带的郡。

进入东汉后,政府对于氐族没有进行像对羌族那样的大规模征服和强制迁徙,而是采用了安抚政策,因此两者间关系相对安定。

然而至东汉末,邻近的诸势力为补充人员而对氐族展开争夺,引起了氐族的动荡。在二一四年,氐王阿贵、千万与群雄之一的马超联合共同对抗曹操。与此相对,曹操令夏侯渊征讨氐族,并对其施行了强制迁徙,由此造成氐族大量流向关中、天水等地。另外,曹操将以汉中(今陕西省汉中市)为中心的五斗米道(张陵创立的宗教教团,将五斗米作为治病的谢礼而得名)势力下的氐族也迁徙到了关中,于是氐族中的一部分被曹魏获得。另一方面,蜀于二二九年占领了武都、阴平(今甘肃省文县),并将当地的氐族纳入到政权之中。像这样,氐族在魏、蜀两势力之间经历着激烈的动荡。


丁零

原生活于蒙古高原北方的突厥系游牧民族丁零在西汉时代曾处于匈奴的统治之下。匈奴南北分裂后,丁零在一世纪后半叶迁徙到了蒙古高原北部。当时,由于鲜卑正向蒙古高原扩张,阻止了丁零的进一步南下。不过在鲜卑的檀石槐死后,丁零趁乱再次南下,到达了长城附近。此后,二一二年丁零与乌桓、鲜卑等一同加入了曹操攻打孙权的战争,如此一来其开始参与到中国内地的局势之中。随后在三国时代中,丁零追随鲜卑,与此同时也保持着与曹魏的交往,其中的一部分还迁至中国内地居住。


夫余、高句丽


夫余与高句丽曾活跃于中国的东北边境。西汉时代,夫余在以乌桓东部的第二松花江①流域为中心的区域内,过着以农耕为主的生活。

此后,东汉时代夫余曾隶属于玄菟(今辽宁省沈阳市),不过其在公元二世纪时侵扰了乐浪(今北朝鲜平壤市)、玄菟等地。此后在二世纪末,公孙氏(历经公孙度及以下的康、恭、渊四代,建立了处于实际独立状态的政权,统治着辽东与山东半岛的一部分)在辽东独立后,夫余归顺公孙氏,进而又臣服于曹魏和后来的西晋。


高句丽曾活动于夫余南方的鸭绿江中游流域,自公元前二世纪末前后开始,其受到西汉郡县统治的影响,这促进了其农耕社会的发展。进入公元一世纪后,高句丽曾侵入了相当于现在河北省北部的右北平、渔阳、上谷,以及太原等地,对东汉政府构成了威胁。

随后在公孙氏独立时期,其与公孙氏联手,扩大了势力。然而,当曹魏灭亡公孙氏后,高句丽开始遭到来自曹魏的压力。二四六年曹魏的幽州刺史毌丘俭远征高句丽,其首都国内城(今吉林省集安市)陷落。族民中的一部分被迁徙至荥阳(今河南省荥阳市),此后又从属于曹魏、西晋。


中国王朝应对少数民族的措施

官爵的授予

正如前节所述,自西汉时代以来,中国王朝与周边诸民族间的关系变得非常紧密。中国王朝摸索了如何将这些与中国有着各种程度关系的少数民族吸收到自身的秩序和体制中来。其中策略之一就是授予他们官爵,将其纳入到皇帝的统治之下。


即根据对皇帝的德、礼、法接纳程度的差异,西汉将臣下分为内臣、外臣、客臣。对于少数民族,西汉将匈奴作为客臣,将其他多种少数民族作为外臣。并且,对于这些少数民族,西汉根据其势力的强弱,授予他们国王、王、侯、君、长的爵号与印绶。

此外,在一些情况下,西汉还在自身的爵制体系内,原封不动地承认各民族固有的称号,并授予其印绶。印绶是指印章与将印章佩戴至身上所用的绶带。为了实现文书行政的运行,官僚被授予与其官职相应的印章,并用绶将印章佩戴在身上。西汉授予少数民族印章展现了西汉王朝希望将少数民族纳入到自身的支配体系内。


着少数民族不断向中国内地迁徙,西汉还进一步设置了相当于少数民族特别行政区的“属国”来管理他们,在此基础上还利用他们作为对抗其他敌对少数民族的力量。当时,西汉对于投降了汉朝的君长与属国之民等授予列侯、关内侯之类的爵位,将其纳入到汉的秩序体系之中。爵位中甚至还存在着“率众王”、“言兵侯”、“献牛君”等适用于少数民族的称号。随着隶属程度的加深,西汉还导入了“蛮夷降者”、“归义蛮夷”等概念,力图将其逐渐转化为内臣。

曾给东汉至西晋时代的中国王朝造成了巨大麻烦的少数民族,可以列举出匈奴、乌桓、鲜卑、羌族、氐族、丁零、夫余、高句丽等民族。


他们形成了部族社会,并且其中很多民族过着畜牧的生活。在上述等方面上,这些民族构建了与汉族迥异的社会。于是随着少数民族问题越发尖锐,中国王朝开始谋求更为适当的管理方法。东汉时代,由于南匈奴迁入至北方诸郡,以及西羌族的迁徙定居等事态的出现,异民族的居住范围获得了显著的扩大。

像西汉时代那样以划分内臣、外臣为基础的管理方式变得愈发困难。针对这样的局面,迫于现实的东汉政府首先调整了爵位。


《续汉书·百官志》中记载“四夷国王、率众王、归义侯、邑君、邑长,皆有丞,比郡、县”。也就是说,东汉政府对于周边的少数民族授予国王、率众王、归义侯、邑君、邑长等地位,并给予他们等同于郡、县等长官的权限。

这种政策在三国至西晋时期仍被沿用,其实际情况可以从《后汉书》、《三国志》、《晋书》的记载,以及出土的印章等资料中得到确认。依据这些资料,可以得知除王、侯、君、长等称号之外,还存在着王、侯、邑侯、邑君、邑长、君、长、仟长、佰长等身份之前冠以“率众”、“率善”、“归义”、“守善”、“亲”等美称的称号,也就是像“率众王”、“率善邑长”、“归义仟长”之类的称号。


在授予爵位的同时还伴随着印绶的授予。印包括:国王、王=金印,侯=镀金印,君=银印,长=铜印;金印配紫色的绶、银印配青色的绶、铜印配墨色或黄色的绶,镀金印很可能系青色的绶。不过,根据出土实例可以确证,授予印章的实际情况为王也同样使用镀金印或铜印之类的印,侯、长等也使用金印。

总之,中国王朝在调整各民族的内在秩序与其在中国王朝中的秩序的同时,甚至不惜改变原则也希望将各民族重新编入中国一侧的秩序中来。这暴露出其面向少数民族的政策既富有弹性又颇为善变。



除爵位以外,中国王朝还会授予大都护、大都尉、都尉、司马等官职。这些官职主要为武官,用于授予那些在各民族、地域的核心人物中对中国王朝贡献程度较大的人。中国王朝一侧承认特定人物在各民族、地域内拥有一定的军事权力,与此同时还力图将这些人物纳入到自身的统帅体制中来。

中国王朝为积极应对少数民族而设置的机构就是所谓的“异民族统御官”。这一名词包括了在校尉、中郎将前冠以民族名的各种称谓,是姑且所采用的名称。此外,也有研究者将其称作“异民族统治官”、“持节领护 官”、“四夷统御官”等。


异民族统御官在西汉武帝时登上了历史舞台。《后汉书·乌桓鲜卑列传》中所载武帝时开始设置的护乌桓校尉就是这种官职。但由于此后在《史记》、《汉书》等文献中均没有相关的记载,因此其可能在设置后不久就被废止了。

不过,当护乌桓校尉在四九年再度出现后,其成为一种常设的官职。在管理内附乌桓的同时,其职务还包括全面负责对鲜卑的赏赐、质子(人质)、互市(贸易)。由于直到二世纪后半期尚未出现冠以鲜卑名称的异民族统御官,因此鲜卑被认为直到东汉初期仍从属于乌桓。


有关匈奴的异民族统御官首先出现的是“出使匈奴的中郎将”。《汉书·匈奴传》中可以见到多位西汉末期被派遣至匈奴的中郎将。这种官职在进入东汉后,以使匈奴中郎将的形式被制度化,五O年段郴被首次任命为使匈奴中郎将。此后至东汉后半期,还设置了护匈奴中郎将,不过护匈奴中郎将在东汉时代仍是一种临时性的官职。

护羌校尉是从西汉时代开始设置的官职,然而在查阅《后汉书·西羌传》后可知,护羌校尉似乎不是一种常设的官职。三三年,为统辖羌族设置了护羌校尉,但第二年便被废止。直到从七六年开始,才成为常设的官职。


此外,由于匈奴、乌桓、鲜卑等频频爆发反叛,并且为压制南北匈奴,防止两者间彼此往来,六五年设置了度辽将军。正因为度辽将军是在这种情况下设置的,所以即使其没有被冠以民族的名称,也可以将其视作等同于异民族统御官的官职。

如上所述,在一世纪中期前后,包括度辽将军在内,设置了各种异民族统御官。也就是说,异民族统御官在制度上的形成时期可以追溯至这一阶段。并且,这种官职的形成展现出这一时期民族问题开始作为中国王朝的国内问题出现,其意味着与五胡十六国时代相关的社会状态正始于这一时期。


东汉末期,以远征乌桓为契机,曹操任命阎柔、牵招为乌桓校尉,这一官职至魏帝国建国后仍被沿用。此外,护羌校尉也同样被魏继承下来。三国时代,已不见使匈奴中郎将的踪影,在东汉时代曾作为临时性官职的护匈奴中郎将成了常设的官职,并且还设置了护鲜卑校尉。另外,一时期还可见到由州刺史兼任异民族统御官的事例。

其始自二二八年幽州刺史王雄兼任护乌桓校尉,此外护匈奴中郎将曾兼任并州刺史,护羌校尉曾兼任凉州刺史。这一现象与刺史权力的扩大有关。在少数民族与汉族杂居的背景下,当初派往少数民族的使者或是为管理内附少数民族而设置的异民族统御官,与作为管理汉族的地方长官刺史在职务上出现了重合,最终导致了上述情况的出现。


此后在进入西晋后,设置了更多的异民族统御官。《晋书·职官志》记载:

护羌、夷、蛮等校尉,案武帝置南蛮校尉于襄阳,西戎校尉于长安,南夷校尉于宁州。元康中,护羌校尉为凉州刺史,西戎校尉为雍州刺史,南蛮校尉为荆州刺史。及江左初,省南蛮校尉,寻又置于江陵,改南夷校尉曰镇蛮校尉。及安帝时,于襄阳置宁蛮校尉。

护匈奴、羌、戎、蛮、夷、越中郎将,案武帝置四中郎将,或领刺史,或持节为之。武帝又置平越中郎将,居广州,主护南越。


由此可知南蛮校尉以下的众多异民族统御官是在西晋开国皇帝武帝时设置的。在有实例确认的西晋时代的新设官职中,还存在着西夷校尉、东夷校尉,可见西晋初期异民族统御官的种类获得了飞跃式的增长。并且,异民族统御官与州刺史间的兼任也被制度化,这些在应对少数民族的政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少数民族不断迁徙至中国内地居住,与汉族间也逐渐有了各种各样的摩擦。中国王朝也开始摸索新的应对策略。西晋的侍御史郭钦在二八O年针对少数民族问题曾向武帝上疏。《晋书·北狄匈奴列传》中记载了以下的内容:


戎狄

(指异民族,戎为西方、狄为北方的异民族)强犷,历古为患。魏初人寡,西北诸郡皆为戎居。今虽服从,若百年之后有风尘之警,胡(匈奴)骑自平阳、上党不三日而至孟津,北地、西河、太原、冯翊、安定、上郡尽为狄庭矣。宜及平吴之威,谋臣猛将之略,出北地、西河、安定,复上郡,实冯翊,于平阳已北诸县募取死罪,徙(强制迁徙)三河(河南郡、河东郡、河内郡)、三魏(魏郡)见士四万家以充之。裔不乱华,渐徙平阳、弘农、魏郡、京兆、上党杂胡,峻四夷(四方的少数民族)出入之防,明先王荒服(在舜的时代所分五服中最远的部分)之制,万世之长策也。

也就是说,郭钦认为山西的匈奴临近西晋的中心部且非常危险,如遇变故,关中北方将很有可能面临着完全化为匈奴之地的险境,因此须即刻确保关中北方掌握在汉族手中,并迁徙那些居住在长安、洛阳周边等地的少数民族至境外。然而,武帝并未采纳这一建议。



距此约二十年后的二九九年,曾给关陇地区(今陕西省、甘肃省)造成了极大混乱的氐族齐万年的叛乱被最终镇压下去。此时,山阴县令江统写成了《徙戎论》一文。《徙戎论》收录在《晋书·江统列传》中,其内容大致如下:

氐族、羌族占据了关中一百万人口中的一半,并且并州的匈奴、荥阳的句丽族(高句丽)的人口也在不断增加。由于他们都很好战,并且与汉族的风俗习惯迥异,杂居会引起社会的动荡,最终将成为令人畏惧的祸根。为防止这一事态的出现,应迁徙各民族回到其原住地。即应该将羌族从冯翊、北地、新平、安定遣返回先零、罕开、析支之地,并将氐族从扶风、

始平、京兆迁徙到陇右的阴平、武都。



晋惠帝最终没有采纳江统的献策。不到十年,诸民族的叛乱果然愈演愈烈,时人深感江统的先见之明。然而为时已晚,西晋在诸民族的独立过程中走上了灭亡的道路。

郭钦、江统等人希望通过将少数民族从中国内地强制迁徙回其原住地,来谋求中国社会的安定,他们的这种主张被称作“徙戎策”。历代王朝根据各个时期的具体情况制定的授予官爵以及用专门的少数民族官职来进行管理的方式已不能确保社会的安定了。



“徙戎策”正是因此重新研究出来的应对少数民族的措施。这是一种民族分离政策,是希望从根本上铲除造成社会不安的主要因素。然而,对于西晋王朝来说,已经没有强制迁徙数十万少数民族的余力了。“徙戎策”最终未能在西晋实行,少数民族进一步向中原内地迁徙,结果就是五胡十六国时代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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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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