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山陕地区,从流民到流寇,明朝末年大厦将倾,人心思乱

从“流民”到“流寇”,明代“山陕地域共同体”的形成,西北边塞供给需求与“山陕地缘共同体”的形成出于行政区划的时代特征,明代的“山陕”覆盖的面积相当广大,事实上成为明朝疆域内“西北地区”的代名词,与今天山西、陕西两省的行政辖区范围及地域概念有着很大的差异

“山西”地区直到元明时期才逐步完成了完整意义上的省域整合。我们能够看到,由于受到长期认知习惯的影响,在明朝人士心目中,以大同为核心的雁北地区与山西中南部地区之间的差异还是相当突出的。

明代北方各地行政辖区与军事卫所辖区相重合,相交织,山西、陕西两省也不例外。明朝山西布政使司下辖太原、平阳、大同、潞安四府,泽、汾、沁、辽四州。

而山西都指挥使司下领太原左、太原右、太原前、振武、平阳、潞州、镇西等七个卫,以及保德州、宁化、沁州、汾州四个所。但与此同时,山西北部又置山西行都指挥使司,下辖大同前、大同后、大同左、大同右、天城、阳和、镇虏、玉林、高山、云川、朔州、威远、安东中屯等十三卫,以及山阴、马邑二所。

明代的“陕西”地域十分广大,包括陕西布政使司与陕西行都司的辖区,大致包括了今天陕西、甘肃、宁夏二省一区的大部分地区,以及青海省的部分地区,与今天的陕西省的范围有着很大的差异。

据《明一统志》记载,明朝在西安城(今陕西西安市)设置陕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下辖西安、凤翔、平凉、庆阳、延安、巩昌、临洮、汉中等八府,又设置陕西都指挥使司,领西安左、西安前、西安后、固原、平凉、庆阳、延安、绥德、榆林、巩昌、临洮、汉中、秦州、兰州、洮州、岷州、河州、宁夏、宁夏中、宁夏前、宁夏后、宁夏左屯、宁夏右屯、宁夏中屯、宁羌等二十五卫,以及凤翔、金州、灵州、镇羌四个千户所。

与此同时,又在甘州城(今甘肃张掖市)设置陕西行都指挥使司,领甘州左、甘州右、甘州中、甘州前、甘州后、肃州、山丹、永昌、凉州、镇番、庄浪、西宁等十二卫,以及镇夷、古浪两个千户所。

明代“山陕”不仅所辖地域广大,而且在全国边防体系中的地位极为重要。清人万斯同在其所撰《明史·地理志》中对于山西的地理价值高度推重:“山西居京师之上游,藩篱完固,则堂奥可以无虑。大同斗绝,边陲三面皆险,与宣府互为唇齿,故防维最切。而太原以三关为固,套骑充斥,逾河以东,飞越之途,所在多有。三关不守,而汾晋之间皆战场矣,故太原之防,与大同相埒,而为京师保障,则大同尤首冲矣。

同时,他也在《明史·地理志》中高度评价陕西的山川形势与区位价值:“陕西,山川四塞,盖中原之喉吭而天下之肩脊也.·····据崤、函而拥岍、陇,类可以并吞八荒,鞭捶六合,而西北两边扰我耕牧,户牖之虑,尤岌岌焉。”万斯同的评价,可以被视为是明代人士对于山、陕两地区位价值认知的一个概括性的总结。

其实,山西、陕西两地的重要战略地位,主要体现在明代“九边”防御体系之中。“九边”之中,山、陕诸镇实居其大半,举足轻重。综观明代边防历史,“九边”之设置与调整,也经历了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初设辽东、宣府、大同、延绥四镇,继设宁夏、甘肃、蓟州三镇。专命文武大臣镇守、提督之(镇守皆武职大臣,提督皆文职大臣)。又以山西镇巡统驭偏头三关,陕西镇巡统驭固原,亦称二镇,遂为九边。弘治年间,设总制于固原(今宁夏固原市),联属陕西诸镇。嘉靖年间,设总督于偏头(今山西偏关县),联属山西诸镇。又设总督于蓟州,联属辽东镇戍,益严密焉。

因此,在所谓“九边”(即九大重镇)之中,山、陕两省实占“六边”之地,即拥有大同、延绥、宁夏、甘肃、山西、固原等六个重镇,如加上宣府,则这也就构成了明代文献中经常提及的“西北七镇”。

“西北七镇”地脉相通,相互倚重,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承担了最为严酷的防御重任。如长期奉命驻守陕西边镇的杨一清曾经评述陕西边防形势说:“陕西各边,延绥(初在今陕西绥德县,后徙至今榆林市)据险,宁夏(今宁夏银川市)、甘肃(今甘肃张掖市)扼河山,惟花马池(在今宁夏盐池县)至灵州(治今宁夏灵武市)地宽延,城堡复疏。寇毁墙人,则固原、庆阳、平凉、巩昌皆受患····臣久官陕西,颇谙形势。

寇动称数万,往来倏忽。未至征兵多扰费,既至召援辄后时。欲战则彼不来,持久则我师坐老······唐张仁愿筑三受降城(在今内蒙古包头市等地),置烽堠千八百所,突厥不敢逾山牧马······国初,舍受降而卫东胜(在今内蒙古托克托县),已失一面之险。其后,又辍东胜以就延绥,则以一面而遮千余里之冲,遂使河套沃壤为寇巢穴。深山大河,势乃在彼,而宁夏外险反南备河。此边患所以相寻而不可解也。

而大同镇(在今山西大同市)因突人塞外,防御形势可谓最为凶险。山西起保德州黄河岸,历偏头,抵老营,二百五十四里。大同西路起丫角山,历中、北二路,东抵东阳河镇口台,六百四十七里。宣府(在今河北宣化)起西阳河,历中、北二路,东抵永宁四海治,千二十三里。

凡千九百二十四里,皆逼巨寇,险在外,所谓极边也。山西老营堡转南而东,历宁武、雁门至平刑关,八百里。又转南而东,历龙泉、倒马、紫荆之吴王口、插箭岭、浮图峪,至沿河口,千七十余里。又东北,历高崖、白羊,至居庸关,一百八十余里。凡二千五十余里,皆峻山层冈,险在内,所谓次边也。

外边,大同最难守,次宣府,次山西之偏、老。大同最难守者,北路;宣府最难守者,西路。山西偏关以西百五十里,恃河为险;偏关以东百有四里,略与大同西路等。内边,紫荆、宁武、雁门为要,次则居庸、倒马、龙泉、平刑。迩年寇犯山西,必自大同;犯紫荆,必自宣府。

关于当时的明代北方的“边地”范围,还有一种“六十一州县(处)”的说法。嘉靖年间,著名大臣高拱在《议处边方有司以固疆圉疏》中特别指出:

臣惟蓟、辽、山、陕沿边有司,虽是牧民之官,实有疆场之责······臣等查得蓟辽则昌平、顺义、密云、怀柔、蓟州、玉田、丰润、遵化、平谷、迁安、抚宁、昌黎、乐亭、延庆、永宁、保安、自在、安乐等州县;山西则河曲、临县、忻州、崞县、代州、五台、繁峙、定襄、永宁、宁乡、岢岚、岚县、兴县、静乐、保德、大同、怀仁、浑源、应州、山阴、朔州、马邑、蔚州、广灵、广昌、灵丘等州县;陕西则固原、静宁、隆德、安定、会宁、兰州、环县、安塞、安定、保安、清涧、绥德、米脂、葭州、吴堡、神木、府谷等州县,此六十一处,乃是边方,前项事宜惟当行之于此,其它虽是蓟、辽、山、陕所属,不得概以边称。

在上述六十一处“边地”中,山西与陕西便占了四十二处,占了总数的69%。可见,“山、陕诸镇,乃四夷之防”已成为明代朝野之公论,即明代边疆地区抵御所谓“四夷”的最重要任务,是由山、陕诸镇所承担的。明朝大臣杨廷和甚至提出:“西北七镇,尽天下地方之半。”又“西北一半天下”这显然是就“西北七镇”在明朝防御体系中所占地位而言,而不是严格按其面积而论。

当然,就军饷及粮食供给而言,西北七镇的需求量也相当惊人的。正如明人所言:“西北之边,自大同、偏关,以及宁(夏)、固(原),无处不苦,河套增戍糜饷,国家物力大耗于此矣。

然而,更应该看到的是,身处边塞之地,山西与陕西两省百姓不仅身当兵锋,频遭外来侵袭之苦,同时又因地缘关系,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供给西北边镇粮饷的重任。这一点在明朝初年已显现无遗。如洪武九年(1376年)三月己卯,朱元璋在“免山西、陕右二省夏秋租税诏”中指出:

山西、陕右,地居西北,山河壮丽。昔我中国,历代圣君皆都此,而号召万邦。曩因元主华夏,民无的主,已经百年矣。朕自丁未年,复我中土,继我圣人之位,建都炎方,于今九年矣。

其间西征敦煌,北讨沙漠,军需甲仗,民人备之。外有转运艰辛,内有秦、晋二府官殿之役,愈繁益甚,自平定以来,民劳未息,今始方宁,正当与民同享太平之福。朕于今年三月二十五日敕中书度仓库军有余粮,特将山西、陕西二省民间夏秋租税尽行蠲免,以醒吾民·····

在这份诏书中,朱元璋特别强调了“比年西征敦煌,北伐沙漠,军需甲仗,皆资山、陕”,十分典型地道出了山、陕两地在明代西北地区防御体系建设中的突出位置与贡献。

山、陕供亿军兴”,长城南北的战争,给山陕民众带来了沉重的负担,长期以来也成为朝臣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由山、陕百姓承担的“民运”,是供给北方边镇物资的最主要方式之一,其作用举足轻重。

如明臣庞尚鹏指出:“盖九边额供之数,以各省民运为主,屯粮次之,此十例也。而盐粮乃补其不足,亦千百十一耳。”崇祯元年(1628年),毕自严在《旧饷告匮疏》中也指出:“国初,九边主客兵饷,俱有各省民运,以资供亿,后来间发京帑,不过一时权宜之计·····”而明朝大臣的奏疏都反复证明,在给边镇的“民运”份额之中,山、陕两地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又如弘治十五年(1502年),韩文在《会计天下钱粮奏》中指出:“然洪武年间,供给南京止于湖广、江西、浙江、应天、宁国、太平及苏、松、常、镇等处而已,供给各边止于山西、陕西,及河南、山东、北直隶等处而已。”

明代著名学者章潢曾在《屯田盐法总论》中十分生动形象地描述了山陕百姓在供给边地所付出的巨大牺牲:

······山陕之民僦牛车,具徒伍,奔走颠踣于风雪山谷之中,而无救于待哺之期会。平时岁丰,室家不相保;一有兵荒之警,上厪宵旰之忧,亟发内帑以济之,乃至无从得粟,则知实边贵豫,济变贵急······

明代朝臣突出反映山、陕边民疾苦的奏章还有不少。如弘治八年(1495年),马文升在《陈灾异疏》指出:“山陕二西人民供给各边粮料,终岁劳苦,尤甚他方。及佥派天下各王府校尉、厨役、斋郎、礼生,每当一名,不数年,必致倾家荡产。且洪武年间,封建诸王,惟秦、晋等十府,规模宏大壮丽,将以摄服人心,以固藩篱,其余诸王府,俱各差减,盖恐费民财而劳民力也。

又“······加以湖广征蛮,山陕防边,供馈饷给军旅者,又不知凡几,赋重役繁,未有甚于此时者也。

又如马文升在《题会集廷臣计议御虏才略以绝大患事》中强调:“照得顺天及直隶保定八府,实畿内近地,陕西、山西极临边境,河南、山东俱近京师,凡各边有警,其粮草马匹,一应军需,俱藉四省八府之民,儧运供给,必须生养休息,存恤抚摩,使其财力不匮,缓急之际,方克有赖。

地跨边疆之地,又近邻京畿地区,既受外虏之患,又遭边运之苦,山陕两省百姓的处境可谓苦不堪言。关于山西、陕西两省的民运困境,明人毕自严曾在《申饬民运考成疏》中特别提到:“山陕二省并无京运内供钱粮,原令以该省全力注之各边,以扞外卫,内而查参之法既踈,民运之逋滋甚,大非祖制,就近输将之意矣······至民运莫多于山陕,亦莫欠于山陕,而查参所不及之地,亦莫甚于山陕,诚不得不变而通之。

可以看出,山西、陕西二地百姓,需要负担及承运“西北七镇”的粮饷,而民运负担极重,以致造成逋负严重,“民运莫多于山陕,亦莫欠于山陕”,可谓“一语中的”。对于山陕百姓而言,边镇的民运已成为不堪承受的巨大包袱了。长期拖欠,已成常态了。

为了保证北方边镇的供给,明朝官府也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与改革,但是,边镇供给问题却始终成为山陕百姓无法摆脱的沉重负担。

如《明史·李敏传》载云:成化年间,“(李敏)寻召拜户部尚书。先是,敏在大同,见山东、河南转饷至者,道远耗费,乃会计岁支外,悉令输银,民轻赍易达,而将士得以其赢治军装,交便之。至是,并请畿辅、山西、陕西州县岁输粮各边者,每粮一石征银一两,以十九输边,依时值折军饷,有余则召籴,以备军兴。帝从之。自是,北方二税皆折银,由敏始也。

即使是在这种状况下,九边缺饷的问题依然十分严重。如时至万历年间,工科给事中王元翰在上疏中指出:“·····九边岁饷,缺至八十余万,平居冻馁,脱巾可虞,有事怨愤,死绥无望,塞北之患未可知也·····”

也就是说,“折银”也好,“本色”也罢,只要边镇所需粮饷的总额没有改变(甚至会逐年增加),山陕百姓的负担也不会有实质上的减轻。

边政持续,边镇的粮饷需求是难以改变的,然而,必须看到,山西与陕西两地自然条件并不十分优越,甚至在一些年份灾荒频发。山陕地区的农业及粮食生产会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一旦发生严重灾荒及饥馑,山陕百姓自身尚无法得到温饱,又如何有余力去供给边镇?最后恐怕不可避免地造成“内外双困”的局面。

如明人康海明确指出:“······况今边境之扰,未甚妥帖,前日榆林、大同之役,马死食匮,所费不知几千万,而无用之兵,又坐食于边,山陕之民,丁运之法,无不备举,老幼妇子,流离移析,外患未除,而内地已困,宁不为可惧邪?

康海又在《送别少司徒张公督饷北还图诗序》中同样痛切地指出:“······则天下之饷,莫不仰之河南、山、陕,自戊子至今,频经岁凶,方旱而水,室庐倾覆,禾稼漂没,流移之民,蔽山盈谷,捐弃老稚,哭声徧野,巨村名聚,萧然空堵,廑九重之虑,竭司农之财,匍匐拯救,小得大遗,幸未枕籍郊原而死,如甲辰尔,又能供赋税给边邪?!”

毋庸置疑,如果脱离北方人民生存与生活史的实际,仅从数字上分析与考定明代边镇粮饷问题,根本无法体会到明代山陕百姓为供给边镇地区所做出的巨大牺牲。

可见,“九边”的历史,从某种角度来看,实则明代北方沿边地区的民众负担史。关于明代边镇人民的负担与痛楚,明臣何乔新所撰《大同停征税粮疏》一文中看得相当真切:

夫边民之苦,较之腹里特为异甚。腹里每亩征草二束,而大同乃每亩四束;腹里税粮,每有轻折,而大同存留之外,皆供王府禄米。此其苦一也。

地寒霜早,耕获不得其时,或有虏患,人畜俱亡,此其苦二也。

军储缺乏,每每有动调人马,辄搜民间。名虽和买,其实害不可言,此其苦三也。

商贩不通,无贸易之利,此其苦四也。

州县长吏,举人者少,进士者绝无,惟知科索,不知抚字,而各卫所首领官员,及分守守备内臣,比肩而立,皆须供亿,民少官多。此其苦五也。

是以数十年来,村邑萧条,版籍凋落,其视成化、弘治以前,十去六七,此而不恤,必至无民。若苟无民,岂有大同?既无大同,岂复有京师?夫边民者,所以捍御腹里,朝廷恩泽,宜特加优渥。今乃有腹里所无之苦,无腹里所有之恩,何也?

关于“边民之苦”,大同镇的情况,应该是“西北七镇”之中具有代表性的。“有腹里所无之苦,无腹里所有之恩”。

山陕民运在西北边镇物资供给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却没有得到什么优惠与体恤。山陕百姓为了保障供给边镇,付出了巨大的牺牲,却没有得到明朝官府的任何认同与赋税上的优免。当然,从另一方面看,这种漫长苦痛的历史,却会极大地拉近两地百姓之间的情感以及彼此的认同。

从历史上看,山陕两地人民从供给边地以赢利的做法,从秦汉时期已经开始了。如《史记·货殖列传》载云:“及秦文、孝、缪居雍,隙陇、蜀之货物而多贾,献孝公徙栎邑,栎邑北却戎翟,东通三晋,亦多大贾······杨、平阳、陈西贾秦翟,北贾钟代。钟代,石北也。地边胡,数被寇,人民矜懻忮,好气任侠为奸,不事农商,然迫近北夷,师旅亟往,中国委输,时有奇羡。

可见,早在先秦时期,出于地缘关系,秦晋或山陕两地处在了一个十分紧密且特殊的经贸网络关系体系之中。这种经贸关系体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或两种路径:

一是秦、晋均地近边界,均有供应边防需要之责任以及与边外民族开展商贸往来之便利;

一是秦晋两省之间因地缘的关系贸易交流同样十分频繁,无论是“东通三晋”,还是“西贾秦翟”,秦晋两地都将对方视为区间贸易、交通的首选目标。

而边塞盐粮贸易,同样是促进明代山陕商人势力大发展的主动力之一。《明会典·盐法》称:“国朝盐课,专以供给边方粮饷。或水旱凶荒,亦藉以赈济,其利甚博。”即利用食盐专卖权,来解决边塞驻军的粮饷供给,是明代最重要的经济制度之一。

出于地域毗连的关系,山陕百姓同样的边境盐粮贸易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如位于晋西南地区的河东盐池是明朝盐业供给的一大基地,明朝特设河东都转运盐使司,河东盐的行销地主要集中于陕西、河南、山西三省之地。

根据《明会典》,河东盐运司岁办盐的数量达到六千零八十万斤。又河东盐运司每岁办盐四十二万引,存积盐一十二万六千引,常股盐二十九万四千引。河东盐的行销地主要有:西安、汉中、延安、凤翔、归德、怀庆、河南、汝宁、南阳、平阳、潞安等十一府,汝州、泽州、沁州、辽州等四州。也就是说,河东盐行销地包括了陕西布政司的大半地区与河南布政司部分地区及山西布政司的南部地区。

我们看到,尽管山陕两地百姓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与牺牲,但是,边镇的粮饷的供给问题依然难以顺利解决,召商中盐成为解决边镇粮饷问题的一种重要方式。

如大臣杨一清在题本中指出:“查得山陕各镇,自来处置边储,不过曰空运,曰召商,曰籴买,三者而已。弘治十三年间,大虏在套,动调京军,差大臣督理军储,空运腹里州县粮草,累民陪补,至于破产鬻儿,今日断不可行,况腹里空虚,亦自无粮可空,惟有召商、籴买二事可行。······揆今事,不得不然,惟有召商、报中似为得策。客商射利,虽小必趋,官府储粮,小费何吝。故在客商增一分之价,则官司有一分之益。”

开中制度是明朝官府召商解决边地粮饷问题的最主要方式之一,而开中制度正是山西等地开始的。洪武三年(1370年)六月辛巳,“立开中盐法,从山西行省请,诏商输米而与之盐,谓之开中。其后各行省多召商中盐,以实边储,自五石至一石有差。

《明史·食货志》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解析:“有明盐法,莫善于开中。洪武三年,山西行省言:大同粮储,令陵县运至太和岭,路远费烦。请令商人于大同仓入米一石,太原仓入米一石三斗,给淮盐一小引,商人鬻毕,即以原给引目赴所在官司缴之,如此则转运费省,而边储充。帝从之。

召商输粮,而与之盐,谓之开中。其后各行省边境,多召商中盐,以为军储,盐法、边计,相辅而行。”

明臣庞尚鹏在《清理盐法疏》中指出:“窃惟国家经费,莫大于边储,两淮煮海为盐,岁课甲天下,九边之供亿,实赖之。先年边计常盈,公私兼利······”利用盐引之利,来吸引商贾向边镇地区贩运粮食,是开中制度的核心,也是这一制度的高明之处。

不过,明代的开中制度经历了一个相当复杂的变化过程,“善法”并没有得到善终。

有明一代,西北边疆形势发生了极其错综复杂的变化。这种变化与明朝官府的政策直接相关。明代初年,最高统治者们能够考虑到边地形势的凶险程度,因此采取相当宽松的经济及赋税政策,调动起边地官兵与商人们的积极性。

我们在明人的奏疏中清楚地看到,开中制度实施之初,政策由于利润丰厚,受到全国商人(当然也包括山、陕本地商人)们的热烈响应,纷纷来到边地,建筑屯堡,从事农业垦殖活动。然而,以叶淇为代表的明朝官员以“利归朝廷”为宗旨,强制改变“开中”制度。

结果,“利归朝廷”之后,却换来了边塞空虚,粮饷不足的恶果。随着开中制度的废止,盐粮交易由边塞转入内地薄,于是,大批原来在边地从事商贸及耕垦活动的商人开始内迁,离开了边塞之地,专门从事盐业生产与贸易。而在这种状况下,为了保障边镇的供给,边镇官员又强制边塞地区的居民,即“山陕客民”,从事边地粮食的运输及贸易活动,成为一代新起的“边商”。

无论如何可以看出,从明朝初年“开中法”的实施开始,“山陕商人”开始大批地参与到边镇地区的经贸活动之中明朝后期,又是大量“山陕客民”主动地或者是被迫地充当“边商”,依旧在西北边地从事盐粮贸易。

可以说,山陕商人群体的命运是与西北边地的命运是无法分割的,而山陕商人群体在明代的崛起,业已成为古今学者们的一个公论。可以肯定的是,无论是以往的“盐商”群体,还是后来新增的“边商”群体,生活在边塞邻近地区山陕两地土著居民都充当着商贾储备军与主力军的角色。有明一代,这些前仆后继的“山陕边商”,都是后来驰名天下的“山陕商人”群体的渊源。

从“山陕流民”到“秦晋流寇”山西、陕西两地一衣带水,紧密的地缘关系所形成的相同及相似之处,很真切地反映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很早就很起了人们的浓厚兴趣。明朝人士对于山陕两地的相近及相似之处有着不少生动描述。如谢肇淛《五杂组》卷四记云:“仕宦谚云:命运低,得三西。三西谓山西、陕西、江西也。此皆论地之肥硗为饱囊计耳。”此处“三西”之论,恐怕着眼于经济发展与社会富庶程度而言,以及由此带来的政治治理方面的问题。

山西、陕西两地同处黄土高原,不仅自然条件颇多相近之处,同时在应对自然灾害方面也有极强的相似性与共同性。例如,不难发现,山陕两地在自然灾害发生的共时性特征就相当突出。

明代是历史上的一个灾难高发期,今人称之为“明清宇宙期”,山陕两地同为多灾区域,尤以水、旱灾害最为酷烈。以嘉靖年间举例有记载的如下:

嘉靖七年(1528年),北畿、湖广、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大旱。

八年(1529年),山西及临洮、巩昌旱。

十年(1530年),陕西、山西大旱。

二十四年(1545年),南北畿、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河南俱旱。

二十九年(1550年),北畿、山西、陕西旱。

三十四年(1555年),陕西五府及太原旱。

三十九年(1560年),太原、延安、庆阳、西安旱。

尽管十分简略,但我们依然可以看到山陕两地灾荒问题的严重性与同步性。因为两地独自受灾或与其他区域同时受灾的记载可谓不可胜数。与上述灾荒记录相对应,不少大臣在上疏中反复强调山陕地区灾荒所造成的恶劣后果与苦难情形。

如早在永乐十九年(1421年),朝臣邹辑就上言道:“今山东、河南、山西、陕西水旱相仍,民至剥树皮掘草根以食,老幼流移,颠踣道路,卖妻鬻子,以求苟活。”时至弘治、成化年间,山陕地区的灾荒问题已产生了全国性的影响,引起了朝臣们的强烈关注。

外逃趁食,是传统社会平民抵御灾荒最常见的形式之一。文献中的“逃民”或“流民”,正是这种形式的记录,我们称之为“灾荒性移民”。可以说,至明朝中叶,“山西地瘠民贫,遇灾即逃”,已成为朝野上下的共识。严重自然灾害的记载,也就成为山西各地百姓大量逃亡的标识。

明代陕西地区灾荒性移民的状况与山西大致相仿。同样以正统与成化年间为例,陕西地区也是灾荒连绵,同样引发了大规模的灾荒性移民潮。

在迁入地的选择中,“地缘便利”原则发挥了主导性作用。如河南地区为山西移民首选之地,京师一带则颇受河北、山东移民的青睐,而汉中地区常常聚集了大批来自陕西其他地区的移民。如《明史·于谦传》载:正统年间,“山陕流民就食河南者二十余万,请以河南、怀庆二府积粟廪给之。

成化年间,林俊在《扶植国本疏》中又指出:“..····陕西、山西、河南连年饥荒,陕西尤甚。人民流徙别郡及荆襄等处,日数万计,甚者阖县无人可者,十去七八。仓廪悬磬,拯救无法,树皮草根,食取已竭。饥荒填路,恶气薰天,道路闻之,莫不流涕。

然而,天灾人祸并没有停止的迹象。可以理解,遭受灾荒最为酷烈的山陕百姓显示出了更强的反抗精神,明朝末年,“秦晋流寇”之名传遍天下。逼迫山陕百姓揭竿而起的首要原因,无疑就是严酷的自然灾害,以及明朝朝廷对于赈灾工作的完全放弃。一日不食饥,三日不食死。坚壁而清野,上策无过此。贼岂生而然,本来皆百姓。必有不得已,一旦逆天命。

明人余绍祉曾为此诗加按语云:“流贼起关中,由阉党乔应甲巡抚陕西,朱童蒙巡抚延绥,贪黩不邮民。又连岁大祲,故王二、王左挂等并起,而饥民及三边饥军皆响应。帝又从给事中刘懋议裁驿站冗卒,山陕游民仰驿糈者,无所得食,皆从贼。

“山陕流民”与“秦晋流寇”的出现,正是明朝灾荒应对失败的必然产物,实质是暴力化抗灾形式的表达,这种状况在崇祯年间已至无以复加的地步。如崇祯十三年(1640年),“是年,山、陕、河南大旱,蝗起。冬,大饥,人相食,草木俱尽,土寇并起。”

“秦晋流寇”应该是山陕流民运动,即灾荒性移民潮的一种变异,也是山陕地区百姓抵御生存危机的一种极端表现。而山陕百姓的“抱团”与联合也是不可避免的。

清人松滋山人所编《铁冠图全传》第三十二回中有这样的说法:“李闯是陕西人,如今流贼尽是山陕两省之人,乡亲护乡亲,岂在不顺流贼之理?”可以说,在山陕百姓看来,“顺贼”之举虽不合法,但是合乎情理。

熟语云:“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确,正如明人乔祺所云:“夫天下大势,在东南,浙江为财赋之区;在西北,山陕为藩蓠之地。近年以来,东南民力,罄竭无余;西北兵威,困惫不振,譬之人身,元气索然,强自支持,其不仆者无几。

如果结合山陕两地在明朝军事防御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我们就更容易理解“山陕流寇”兴起及人的反抗精神以及对于明王朝稳定的威胁了。

九边”之建设,成为捍卫明王朝疆域安全的坚实后盾,但是,没有山陕两地人民供给各大边镇粮饷,各大边镇也不可能长久维持的。然而,问题的症结在于,山陕两地农业生产条件并不优越,且受到“土瘠”“民贫”“役重”等重重压力,再加之天灾频仍,抵御能力极其欠缺。

种种情况甚至造成了山陕两地百姓的生存危机,这种生存危机早在明代前期已情露无遗,其主要表征之一便是大量灾荒性移民的出现。

外来威胁理应全力防范,而边镇粮饷负担,最终成为山陕两地人民“不能承受之重”。久而久之,这种情况形成恶性循环,其结果是区域之败落,民生之凋敝,而这种后果又直接影响到整个王朝之生存。为摆脱这不堪承受的压力与困境,山陕百姓最终走上武力反抗的方式,明王朝因此而遭到颠覆,这也许是以农立国的传统封建王朝无法2避免的历史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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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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