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年间年入万两的贪官,被抄家灭门后,清廷的腐败不降反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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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清朝,中华民族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大一统王朝,它的特殊地位使得我们在今天不断地去探究他的“生与亡”,“功与过”,以及“兴与衰”。

可能有读者不太清楚,中华民族古代历史当中,清朝则是达到了历朝历代的最强,康熙、雍正、乾隆年间皆为众人耳熟能详的清朝三大国力高速增长期。但要是说国力达到顶点的时期,或者是说鼎盛时期,注意不是强盛或者兴盛,还是在乾隆时期。

同时俗话说得好,这鼎盛之下,必藏常人无法察觉之危机。就好比各个繁华的都市,能够保证每一个区域,每一个角落皆是富裕繁华之所在吗?

一、观此例者,察之危也

对于上一个问题,答案肯定是否定的。朝代也是一样,任何一个朝代的鼎盛时期之下,必会隐藏着种种危机

而解读的方法,除了研究一个朝代的特征,制度,习俗,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具体的案例去解读。

这个例子就是在乾隆死后、和珅倒台之后的,湖南卖官案,也就是湖南布政使,郑源璹案。

说到清朝的布政使,我们熟悉的名臣有林则徐、李卫和周大谟,而这个职位的职权,除了,掌全省之财赋和承宣政令,还有一项就是管理官员所属,也就管着哪个缺了哪个补,何时补,到哪儿补。

但是,清朝的总督、巡抚也是有这个权力的,那么堂堂的总督巡抚,为什么就不能管到郑源璹这个布政使呢?

那是因为,郑源璹属于和珅的门下。提到和珅,我相信读者们自然就能想到,其所贪之财乃数倍于清廷之收入,同时还多年权倾朝野。在当时,只要是能与和珅攀上关系,来头和势力绝对是不一般。因此,但凡是想继续在官场上混的,就只能由着他,让着他,这种人事调动的事情呢,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而他的卖官方式,无非就是先收上一笔,看看哪边的官员职位有缺位,然后说原来所要去填补的缺位已经被占,只能等着。但就是这一等,使得这些急于买官的人更加焦急,这时候再和他们说补缺得使钱,数目还不小,交了钱,缺位不就下来了。就这样,官还没当上,钱就已经花了两大笔。通过这样的方式,让郑源璹的油水越捞越肥。

当然,郑源璹所贪的这些钱财,除了得养着家里的妻妾,管家,仆人,还有戏班子,还需要拿出来相当一部分去交给和珅。毕竟有和珅罩着,任你是谁,都拿他无可奈何。

直到和珅被抄家赐死,彻底倒台之后,这件“卖官案”才被揭发出来。而郑源璹为此所丢失的,不仅是官职和钱财,而且还有自己的性命。

《清史稿》载:“乾隆季年,诸贪吏首(王)覃望,次则郑源璹。”

这种例子,我相信史书中还有许多没有记载,不过也已经足以反映出来清朝比前面任一朝代所面临的更加棘手却难以压制、解决的问题:贪污与腐败。

那么,这贪腐之根源,到底源于何处呢?

二、贪腐之行,何清之最重也?

腐败,贪污,历朝历代并不罕见,甚至是买官卖官,历朝历代仍有此事。

因为是我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同时期的西方正经历着工业革命,清朝的特殊地位和所处的特殊时期,使得其腐败现象尤为突出、明显。

探究其根源,就要从其制度上入手。

清朝有一句话: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可见官员们想要做到高官,必须得花钱,但是钱又不够,只能去贪钱。因此到了清朝,官员们的贪污腐败程度几乎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朝代。

那么,清朝的贪污腐败程度为什么会这么高?是因为官员的俸禄太低了吗?

答案还真的是和这个俸禄有关。清朝时期,官员的薪俸非常微薄,一品官员每年不过一百八十两。一石大米(按照当时的比例换算,重量是160-178斤)的话,一般是需要二两银子,一品官员俸禄一百八十两,只能买九十石大米,如果供应全家一年的话,真的是不太容易。

因此,清朝独创了一种钱财制度,叫做“养廉银”。“养”是培养,“廉”是廉洁,合起来的意思是“用来培养廉洁的钱财”,这也就表明,其最初设立的本意是想通过发放钱财,去鼓励官员培养廉洁的作风与习性。但是逐渐的,变成了一种“灰色收入”,反而到最后,正是它成为了地方官员最主要的收入。

养廉银是来源于地方的,钱粮、火耗或税赋,具体数额并不是全国统一制定的,而是要根据全国各地的经济情况来确定具体的数额。薪水的十倍到一百倍,一般来讲,这是养廉银通常的标准

以江苏省总督为例,他的养廉银的金额能发到一万八千两,湖北省总督能发到一万五千两。

哪怕是一个通判,江苏省能发到五百两养廉银。

京官没有养廉银,但却掌握了地方官员的任免大权。前文提到,京官的俸禄极低,刚好地方官为了加强与京城官员的联系,顺便巩固自己的地位,自然就得向京官行贿。

于是便有了“冰敬”、“炭敬”等,专门向京城官员的行贿手段。

不过,能享受到“冰敬”、“炭敬”的都是手中掌握实权的中高层京官。言外之意就是,下层京官没有办法享受到这种“收益”,在生活质量上自然是无法与手握实权的京城高官相比的。

曾国藩担任翰林院检讨后,家书提到:“男目下光景渐窘,恰有俸银接续,冬下又望外官例寄炭资,今年尚可勉强支持。”

官员是分等级的,只要有分级,就会有“套路”和“人情”,自然就少不了打点一番,甚至有的时候,“这些打点”的钱财,还不太够,自然而然就会选择利用职权谋求利益,这贪污腐败就自然形成了。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意思,可以理解为,即使这个知府再怎么清廉,只要他守规矩、规制,就算他不亲自搞贪污腐败,三年下来也照旧可以收到十万两雪花白银。正因为官职有分级,级别越靠上,下属“孝敬”的银子就越多。

如果是遇到那种擅长并且乐于搜刮的,收入更远不止此,就算是县级官员,每年少说都可以弄个一万两银子。并且,这一任就是三年,最终所得的利益其实可想而知。

还有一点,也是被读者容易忽略的一点就是清朝统治政权的特殊性,并不是汉族政权。即使不同于元朝,清朝统治者们也是尽力去学习汉族制度,但不可否认的是,在相当一定程度上,还是保留了其少数民族的一些特定的习俗和制度。

比如俸禄问题上,清初延续的并不是明朝的薪俸制度,而是一种关外的“分赃制度”,这就造成了,包括康熙皇帝本人在内也不完全反对官员贪污。

因此,就是这样,以一种自上而下的默认制度,同时加以层层盘剥百姓的方式,使得清朝成为了中国历史上,各个朝代以来贪污腐败最严重的朝代

三、欲治腐贪,还须治本

“日中则昃,月满则亏”和“物盛则衰”,这些原本是自古至今的道理,自古以来依旧适用于各个方面,修行,财富,声明,甚至权力,王朝的兴衰甚至也适用于这个道理。

有司之迹,象之以政,而能够反映王朝的兴衰之势的,这其中最直接也是最重要的,则要看官员的作风与表现了。同时不知道读者发现没有,往往是王朝的末年,更是贪污腐败之风反而更加频现,屡禁不止。

虽然历朝历代对贪污腐败之行都给是采取明令禁止,甚至是颁布严刑峻法来进行打击,但是贪腐现象还是层出不穷,甚至是更加猖獗。请各位回想一下,历史上每一次的惩治贪污与腐败,最终不还是不了了之?用心理学来讲,只要是人,便会有欲望,贪欲是无法从人身上根除的。说句难听一点的,只要有人在,贪欲便无法根除。

但是我们却可以采取措施去压制。那是因为之前的这些措施也好,改革也好,都没有触及到封建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更具体一点说,是制度的问题。自下而上的改革和自上而下的改革,到底哪一个更加有作用,有效率,通过比对从古至今的案例,我想各位读者也是心知肚明了。

当然又是那句话,我们有时候不能用今天的观念去约束古人,毕竟我们也没有改变历史的能力,古人也没有预测未来的能力。

结语

清朝,这个在中国历史是最为特殊的王朝之一,至今仍然吸引着众多的读者、学者去探索它的历史。总会有人,现在还是对清朝持有一边倒地持有负面态度,但是笔者认为,这些王朝,包括清朝,都是中华文明历史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正是他们的“兴与衰”,“胜与败”,使得中华文明展现出独有的灿烂。

参考文献

《易·丰》

《清史稿》

《越缦堂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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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31

标签:腐败   京官   王朝   俸禄   清廷   历朝   朝代   贪官   清朝   钱财   官员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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