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皇室妇女的嫁妆是如何管理?参与社会经济活动是怎样的?

一、管理嫁资

(1)管理嫁资

随着嫁资、婚娶赠与管理权的提升,妇女逐步取得了家庭经济的权利,得到了经济地位的提升。嫁资是指女性嫁入夫家带去的财产,在夫有权时期,妻子的一切都要归丈夫所有,嫁资也同样如此,正常来说,嫁资是建立在缔结婚姻的基础上实现的,那么婚姻破裂,嫁资理应归还妇女,但事实上恰恰相反,婚姻甚至成为了男性敛财的合法手段。

(2)管理婚娶赠与

古罗马帝国时期,婚前赠与逐渐盛行,用于在婚前平衡无夫权婚姻的嫁资,即提供守寡的俸禄,以此确保女性的物质生活。尽管婚娶赠与是将丈夫财产转移到妻子手里,但是实践过程中往往并不采取转让手续办理,即仅仅是形式上的赠与,女性并不能从中获利,和嫁资法律保护手段一样,对方无权任意处置自己的财产。为确保婚娶赠与顺利施行,法律规定妻子享有丈夫财产的法定抵押通过管理嫁妆等形式获得财富,且对这些财富拥有完全支配权。虽然她们会在死后将财产留给子女继承,但是一般来说,这些财产只有在母亲去世后她的子女才会拥有继承权,所以为了获得母亲的遗产,子女的对待母亲会像对待父亲那样敬重。

(3)管理继承的财产

之所以保护女性的嫁妆与婚娶赠与,原因之一便是古罗马时期的妇女没有继承权,本质上是用于补偿妇女权利的缺失。在古罗马社会中,女性往往被认为是别人家的妻子,若女性还享有继承权,那么将会把财产转移到夫家,损害父家利益,为此,不赋予女性继承权。随后,继承制度得到了改变,要求无论男女均有法定继承的权利,女性将获得与男性一样的财产继承地位,为了避免财产划分不均,法律要求按人均分配,女性的家庭财产继承权也会提高其社会地位。

古罗马妇女获得的财产越来越多,但是开支并不大,皇室妇女可不必承担公职的额外花费,更不用展开公关应酬、教育经费、养家糊口等。在无夫权婚姻中,妇女的财富十分可观,有些皇室妇女甚至拥有大量庄田。正是如此,男性对妇女的财产越来越觊觎,于是通过法律限制妇女财产,如奥庇安法中,规定妇女禁止穿戴色彩鲜艳的衣服,不能在城内乘坐马车。

沃科尼亚法规定,没有遗嘱死亡条件下,妇女禁止继承遗产。古罗马妇女在面对财产威胁时,并没有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而是站起来护卫自己的权益,很多妇女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财产。值得玩味的是,在共和国晚期,失贞妻子通过指控丈夫,竟然可以胜诉,可见财产所有权在古罗马妇女心中已经十分坚固了。古罗马妇女对金钱的控制欲望越来越强烈,除了生前掌握经济大权外,死后也要处理遗产。

从法律上来讲,孩子和母亲的财产联系,并没有在法律上体现的多么强烈,那么在没有遗嘱的条件下,子女没有继承母亲的财产权利,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子女继承母亲遗产的情况十分常见,在古罗马皇室妇女中,不少人成为了巨额财富的掌管者,皇室妇女不再是唯唯诺诺的小女人,而是随着她们经济地位的提升,而日渐注重自我人格的展现,财富无疑是提高自身力量的重要工具。

当然,皇室妇女拥有的财产,并不意味着摆脱了父权的压迫,只能说明文化价值与法律权利之间发生了矛盾关系,从而生成了如此复杂的产物。本文认为,尽管古罗马妇女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自我解放,但是并不是完全的解放,虽然财产累计可以逐步扩大妇女的权利,但是这部分群体主要是皇室妇女,而普通妇女并不会拥有太多的财富,她们依旧无法摆脱男子控制。

二、参与社会的经济活动

由于男女在心理、行为等方面的差异,决定了男女的分工不同,在古罗马早期,女性并不被认为是独立的个体,而是需要依附于男性生活,没有独立生活和行使权力的能力,仍需男性监护,那么为了避免家庭财产损害,女性往往不被允许参与经济活动。与此同时,女性主要职责便是照顾丈夫、养育子女,不被允许支配财产,自然无法参与经济活动。

无夫权婚姻制度的不断演变以及女性财产的法律保护,女性拥有了一定的财产,且随着女性地位的提升,她们将不再局限于家庭的日常生活,而是开始辅助丈夫参与社会经济生活,并发挥自己的经济才能。古罗马帝国时期的元首家族妇女,尤其是奥古斯都时代,这些女性摒弃了呆板苛刻的法律条文,利用家庭财产投身于社会服务工作,特别是朱利亚-克劳迪时期的皇室妇女,积极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如捐赠学院、捐建寺庙等,不仅实现了自身价值,更让女性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尊重。

三、皇室妇女的宗教活动

宗教在古罗马社会发展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在古罗马,无论是婚姻、家庭,还是法律、社会、政治各个领域都离不开宗教的身影。女性繁衍后代一直以来都是宗教中的重要环节,可以说古罗马的女性的生活与宗教密不可分。关于宗教对女性的限制,早在最古老的相关法典中就能看出“有罪女性不可接近祭坛”。她们不仅没有被宗教生活排除在外,反而随着宗教生活的丰富和社会的进步,作用逐渐显现出来。其中,《十二铜表法》中明确规定,“举办丧事时,不可以用女性代哭”,到西塞罗时期,为了避免大规模的丧葬,还要求女性“不得抓破面颊,不得放声大哭。”

为了防止女性在夜间行祭祀礼仪,并要求女性“不在深夜祭祀”等。随着古罗马女性权利意识的觉醒和社会地位的提升,她们通过努力摆脱男权控制,来寻求心灵上的寄托。这集中体现在丰富的宗教活动上,例如:“酒神节”,该活动不仅禁止男性,女性还可以在夜间放纵自己,这吸引了大量的女性参加,极大程度上的表达出了宗教狂热。

“波纳迪娅”崇拜的宗教活动,也禁止男性参与,让有困难的女性向她求救。这些宗教活动,让女性有了释放自己的空间,解放了女性的个性,为女性提供了精神寄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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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30

标签:古罗马   皇室   妇女   继承权   嫁妆   社会经济   财产   宗教   权利   男性   女性   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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