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北宋时期的黄河退滩地

|胡叁叔

编辑|胡叁叔

引言

黄河在北宋期间经常发生决流,甚至是改道。导致了整个北宋年间,毫无安宁之日,严重地影响到了农耕活动。

在这种情况下,北宋官吏和民众积极地运用对黄河洪水的认识,进行了大量的引黄、治淤等工程,以促进黄河的水资源开发与利用,学者们对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

黄河退滩地与引黄灌溉、引黄淤田,是黄河泛决、洪水退去后所产生的一种泥沙。

黄河决溢频繁,多次改道,退滩地的形成是在北宋时期持续发生的,所以,如果把北宋时代称作是中国黄河退滩地区发展的最高潮,就不足为奇了。

而随着人民对黄河退滩地区的开垦工作的不断深化,宋廷逐渐加大了对黄河退滩地区的控制力度,并将其纳入了国家的金融体系。

伴随着北宋政治环境的变迁,黄河退滩地区的经营范围也从上升到下降。

到了现在,对于黄河退滩地区的开发利用,历史学者们还没有专门的研究和讨论过。在此基础上,对黄河退滩的尝试进行了初步的论述,尚祈方家人指出了不当之处。

北宋时期黄河退滩地的史载概况

在中国黄河历史上,很久以前就已经有了黄河退滩,但有关文献的记载一直到宋朝时突然增加很多。

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局面,除了与现有资料所记载的宋朝历史资料有关系外,还与黄河频繁决溢、多次改道有关。与宋朝相比,以前关于黄河退滩的记录就比较罕见了。

比如广顺年间,王景向沧州报告幽州的饥荒百姓,周太祖郭威就下了旨意,让王景去赈济灾民。

其沧、景一带有泥沙、退滩之地,蒿莱之地,贫瘠之地,肥沃之极,耕种之人极多。

可使新来之人,有劳役之权,不可侵占田地,碍于他人之事。若要在其他国家居住,也可随意,关津港口不能阻挡。

从赈灾诏书的主要内容来看,黄河退滩地区对灾民进行赈济,是一项很大的工作。

这一记载,看来是北宋以前开发利用黄河退滩地区的一种稀有的历史资料,除此之外再无其它确切的记载。

当然,黄河退滩地的历史要比这个时期更久远,但据现有的文献来看,这是历史上最早的一次。

到了宋代,关于黄河退滩的相关文献数量明显增多。而造成此现象的原因,主要有黄河决溢流的频繁发生和频繁的改道。

而随着黄河退滩的增多,黄河退滩地区的开发利用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一点在历史文献的记录中可以清楚地看到。

熙宁七年,宋廷即在“黄河退滩”之时,提出了“田”之策。其产生也从一个方面说明了黄河退滩地区在那个时期已经具备了相当的规模。

自此以后,关于黄河退滩的文献不断地在史料中涌现,从元丰、元佑到政和末期,宋廷对黄河退滩地区的发展与利用进行了对应的记载。

根据作者的粗略估计,在《续资治通鉴长编》、《宋史》等基础史书中,关于黄河退滩的各个阶段,共有8次泥沙。

由此可以看出,黄河退滩地区的经济发展,在神宗、哲宗、徽宗三个王朝之间分别出现了4次、2次、2次,尤其是神宗王朝的表现尤为明显。

从时空分布上看,黄河退滩的主要分布在京畿路、河北西路和河北东路一带,尤其是河北东路一带的黄河退滩地,形成和分布更为突出。

从地理位置上来说,大名府、澶州、滑州等黄河退滩地都比较密集,这与黄河决堤、调水、等都是以黄河为中心的原因。

北宋黄河退滩地的日趋高涨

在北宋,由于治安日益平稳,人口日益增多,土地问题日益突出。为争取更多的土地,北宋人的耕地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从而使山地、滩涂等地区的耕作变得更加激烈。

在此期间,黄河退滩地区逐渐被北宋人划归为耕地范围。黄河北部退滩地持续开垦,与其土地利用相对较少的土地资源密切有关。

比如河北,其领土上的人地冲突就更加明显了:河北一带,四面不过一千多公里,广信,安肃,顺安,雄,霸,十八九都是池塘,十八九都是农民。

澶、卫、德、博、滨、沧、通、大名之西、北、咸、咸之盐池,十三四之人,不得耕种。

因此,为了缓和人类与土地之间的冲突,人们一直在加大对黄河退滩地的开发力度,这是理所当然的。

从主观上讲,宋代关于黄河退滩的确切记录虽迟,但在熙宁年间也迅速见效,其经营利用规模也是北宋鼎盛之年。

可以说,随着黄河洪水日益严重,人们在黄河退滩地区的开发上已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在黄河持续决流和长时间的治理过程中,大量的黄河退滩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形成。

王安石变法的成功,使得宋廷逐步将黄河退滩地区经营管理的正常化。

比如熙宁二年八月份,中书省说,有贵族与百姓相残,有元老爷为水患,无人知晓。

这样的黄河退去之地,若归于黄河退滩之列,也就不足为奇了。

宋廷立即下令,将中书省的折子交给河北转运司,今日北流,封黄河,弃田地,无人可寻,无人可攻。我等着朝堂上的官员,与我司的官员一同检讨,领取请柬,纽定地租,都由我来领。

在黄河退滩之争中,宋廷通过规定租税额度,租佃民田,以抑制当地豪强对黄河退滩地,以维持人民对黄河退滩地区的开发与经济利益的稳定。

熙宁五年七月,王安石曾经称赞过黄河退滩地区对改善土地肥沃的作用,说北流之地,以大量的土地和私人土地为北流之用。

过去的时候,大量的卤水,现在都变成了沃土,从那时起,河北将会像京东一样富裕,这是何等的功劳?

王安石的称赞虽有夸大之处,但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到,退滩的大规模的开发,对于黄河北流的侵蚀和土壤肥力的提高,都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因此,王安石的改革运动也得到了极大的关注和重视。

熙宁七年二月份,范子渊等都会上疏,说:疏通两条支流,清水镇,疏通,肋河三道,合拢,清水镇,二龙江,民田,全部撤出。

宋廷当即下旨,疏通一条支流,由此可以看出,范子渊等人在后边三条支流上的封锁,将会造成黄河退滩的大批地区。

而根据今年6月都水监的报告,范子渊等人在大名一带开辟直河,将黄河的主要支流引向二条河,使蒲泊、清水镇、许家港、四界首一带的数千亩农田得到了修复。

良田数十万亩,百姓有了耕地,这里面当然也包含了大量的黄河退滩地带。黄河退滩地区的大规模出现,对扩大大名地区耕地和当地土地的肥沃将起到重要作用。

北宋黄河退滩地的逐渐衰退

元佑时期,王安石改革的许多措施都被废除了,黄河退滩的管理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然而,黄河退滩地的管理工作却得以继续,并已有了一些成果。

在黄河退滩地开发利用期间,宋廷曾利用黄河退滩地,以此来提高国家的税收。

比如元佑时期,苏轼在元佑四月份的时候,就提出了“退滩、户绝、无纳等官地,不得再出售,也不限制去州、县,以肥沃品定顷亩,征兵征兵”,这样的建议,就是要在黄河上开发退滩之地。

元佑五年十一月,中书省正打算将陈安民送往开封境内河北东路、河北西路和黄河一带,以便与各州县、百姓、佃河滩、土地等进行租赁,以应对黄河东流和北流的“岁计不足”问题。

刘挚则觉得此事涉及民众广泛,不可操之过急,不然只会给州县、乡绅、河里带来利益,十州民众都要遭殃。

刘挚又建议:“不如将州县都发一份名单,让河畔百姓,凡是冒充江边耕种的人,以亩产为准,严行限制。限满即差官,与江州司巡抚,再定贪赃枉法,这等年纪,也是有先后顺序的。”

刘挚的这一举措之所以能够实行,是因为他得到了吕大防等人的拥护。

曾布在元符元年8月就提出,河北塘湖,有四千多亩耕地,能用来耕作,可见退滩之地之广阔。

哲宗朝,王诏出任滑州知州时,因滑州下辖县百余亩黄河退滩,百姓劳作劳力,将黄河退滩之地的退滩之地充分利用。这一改革对减轻人民负担,保障了草料的有效供给起到了一定的促进效果。

以黄河退滩的方式安抚灾民,召集流民恢复生产,在哲宗王朝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比如元佑四月份,李常和其他官员就说:新河两岸的内滩,都是被淹的人种植小麦,以备不时之需。

为了回应这个建议,宋廷命令河北转运司进行调查,并“传旨,以示朝廷执行。”

由此可以看出,宋廷在灾年期间,准许穷人在黄河上开辟出一片滩涂,以减轻受灾民众的苦难。

同年,左正言和朱光庭透露,宋用臣曾经让曾孝广在西京永安县沿河一带,把所有的土地都交给了朝廷。

面对这样的局面,朱光庭建议:“我要调往京西黄河一带调兵遣将,把他们的土地交给的百姓。”这里,朱光庭所说的黄河一带,很有可能就是退滩之地。

绍圣年间,宋廷还派出了左大臣,邀请郎王奎到黄河一带去,借黄河新堤旁的退滩之处,吸引难民重新创业。

绍圣二年三月份,宋廷又颁布了一项新的法令,要求所有黄河弃堤和退滩之地,都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安排难民居住。

如果难民无法到达,就会“制定赋役制度,召集土居五等人作为担保,将产业交给他们,每家只有两亩地。至于偷耕、退耕、收缴等,均予奖惩。

元符二年十一月,宋廷还颁布了河北路黄河退滩之地的法令:三年之内,有流民和三等以上百姓的租佃者,免除三年租金。其已前诸邑负亦权住催理三年。若能借钱,由举人来办。

宋廷为了防止官员、豪强侵占黄河退滩,对他们进行了严加管束,凡官员、吏人及有权有族的请佃及诉讼给与者,各徒二年。

哲宗朝黄河退滩的管理,总体上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与熙宁时期的情况相比,无疑是严重的。

徽宗时期,对黄河退滩的开发利用,已完全成为宋廷剥削人民的工具。

杨戬等人在推广公田法和搜刮民田时,曾经以山东、河朔天荒田地、河堤退滩、退滩、赋税为例,并把黄河退滩一带的大片土地都划归了剥削范围。

发源于汝州,遍及京东西,淮西以北,废堤、弃堰、荒山、退滩、大河,都实行了民佃制。

宋廷还将黄河退滩地卖给豪绅,以此来扩张自己的经济来源,徽宗时期,为了弥补皇室子弟财力短缺的问题,陈守向建议宋廷使用黄河退滩地的一部份收益。

黄河退滩地、淮浙围地、常平赡学所未征者,皆可作为补偿。类似这样的抢夺民田,对外出卖田地的行为,也常常包括了黄河退滩地区。

从上述的活动中可以看到,宋廷在徽宗时期在黄河退滩地区的管理,与以前的情况相比,已经大不如前,而且已经成为了一种剥削人民的工具。

与神宗、哲宗朝黄河退滩地区的商业活动相比,其目的与性质都有了根本上的不同,从而使黄河退滩地的衰落更趋严重。

结语

综上所示,笔者认为随着黄河决溢和改道的频繁发生,黄河退滩地区在北宋也发生了许多变化。

虽然黄河流域的农业生产规模不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但可以引起区域的农业生产和农业生产的波动,而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补偿洪涝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随着黄河退滩地的不断增加,宋廷逐步采用征税的办法将其出租给百姓,使黄河退滩地成为了政府的一部分。

黄河退滩地的运作,还被赋予了丰富边疆军粮、安辑灾民和流民、推行分田和劳役制度等多种功能。

而随着宋徽宗时期的日渐衰落,黄河退滩也越来越成为宋廷剥削百姓的一种经济工具,并且日渐式微。

黄河退滩地的发展过程与宋廷从盛到衰大致是一致的,因而可以说是观察南宋的一个重要方面。

参考文献:

[1]汴京遗迹志.北京:中华书局,1999.

[2]册府元龟.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

[3]续资治通鉴长编.北京:中华书局,2004.

[4]欧阳文忠公文集.四部丛刊本.

[5]宋会要辑稿.北京:中华书局,2006.

[6]文献通考.北京:中华书局,1999.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2-26

标签:滩地   黄河   北宋   神宗   北流   时期   河北   耕地   土地   百姓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