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不贪为宝

乐喜,字子罕,宋平公时担任司城一职,主管工程发包与建设。这一职务相当于今天的国家房产局与工程建设局局长。可谓实权在握。

有这么一则广为流传的故事:有位宋人得到了一块玉,献给子罕。子罕不接受。献玉的人说:“我把这块玉拿给玉匠看过,玉匠认为这是一块宝玉,因此我才敢献给您。”子罕说:“我把不贪财物视为宝物,你把玉视为宝物,如果你把玉给了我,我们俩都丧失了自己的宝物,不如我们各自保有自己的宝物。”献玉的人叩首说:“小人我怀端着这块宝玉,畏惧招来杀身之祸,不敢过乡越里,把这块玉献给您是为了免除一死的。”子罕就把这块玉放在自己的乡里,让玉匠雕琢加工后变卖了,把钱给了献玉的宋国人,让他成为富人后回到家乡。

乐喜还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一位防火专家。公元前564年春,宋国都城(今河南商丘市)突然起了大火,乐喜当即命在城区任职的官吏率领徒属,采取了三项举措:一是在还没有着火的街巷“撤小屋,涂大屋(大屋难拆,故抹泥巴来提高其耐火程度,力争阻断火路)”;二是置备盛土、汲水和盛水的器具;三是根据人力情况贮存灭火用的水和泥土;四是修缮器具,组织巡逻,加强警戒;标明火势蔓延的趋向。五是令有关官吏迅速召集城内及郊外的民夫赶赴火场。六是命令司寇和主管兵马及宫廷事务的官员坚守岗位,各尽其职,准备好刑具、车、马、甲兵,加强城内各要处如宫廷、府库等的守备,密切注意火势,并严防违法犯禁之人趁火打劫。

从上述扑救火灾的指挥部署上看,乐喜称得上是位组织火灾扑救的专家。他所实施的“撤小屋、涂大屋”的方法,迅速组织灭火力量,进行人员疏散、加强重要部门的守护和全城的巡逻警戒等等,对于控制火势、减少损失、避免混乱都是非常有效的。后世提出的“拆屋以断火路”的“救火之要”,即是借鉴了乐喜指挥的这场灭火行动。


可以说,乐喜为后世形成较为完整的火灾扑救办法来说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而在公元前数世纪的世界消防史上,宋国上下对这场大火的成功扑救,也是一项了不起的大成就。

乐喜是一位很注意个人道德修养的人。一次,乐喜在自己的府邸接待楚国聘使。楚使见“南家之墙,攀于前而不直;西家之潦,径其宫而不止”,觉得不可理解。乐喜解释说南邻是“工人也”,从事皮革制的鞋帮生产已经“三世”,如逼他家迁徙,一来宋国之求鞋者将不知其处,二来这户“工人”生活也就将没着落了,所以没有逼南邻迁徙。至于西边的邻居,是因他家所处的地势高,我的房子地基偏低,潦水自高而下流经我家,如若禁潦水东流,亦属不近情理。一番话,使楚使大为叹服,回到楚国,立即上殿谏阻楚王:“不可攻打宋国。因为宋君贤,且有仁相。“

乐喜还非常尊重民众,他多次规劝国君要关注民众的利益,为了民生,国君官员要部分放弃个人的利益。要戒奢欲,不违农时。

宋国出现饥荒时,他力主拿出国库的粮食来赈济灾民,并动员士大夫们向饥民出借粮食。他把自己家的粮食分给灾民,而且不打借条。他的行动为宋平公赢得了民心。可谓是一代贤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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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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