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特别是每个王朝的晚期,政治腐败,社会混乱,老百姓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为了生活,很多家庭都是依靠卖儿卖女才能换来一点银钱。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种方式,那就是“典妻”。
在中国古代,如果一户人家的妻子无法生儿育女,为了绵延子嗣,他们除了会纳妾通房外,还有一个方法就是向穷苦人家“典妻”,又称“典婚”或“借肚皮”。
被典者家庭往往是经济贫困,丈夫或因病或不务正业等而无力维持生计,而受典者往往是已婚无子,家财富足,需要子嗣。于是两个男人一拍即合,各取所需。是否租典一般由丈夫决定,甚至不需要征得妻子的同意。那如果被租出去的妻子不愿意怎么办?基本不可能,被租出去的老婆,那就是个工具,没有任何的话语权。
在汉朝,文明社会初建,但是借腹生子、卖妻等情形在荒年还是普遍存在的。汉书当中说,“嫁妻卖子,法不能禁,义不能止。”也就是说法律管没管?管了,但是没什么用。
到了宋朝,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加上宋人看重儒家礼制,延续血脉,“典妻”更为普遍和严重了。因此,不少世人借妾生子,有些贫困人家因生活困难去怂恿妻子与他人私通,以换取钱财供丈夫使用,称为“贴夫”。
他们为什么典当妻子?一个字那就是“穷”。穷人家把妻子租出去换取钱财,富人家把别人的妻子租来延续子嗣。
毕竟在古时候,“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就算你是封侯拜相,荣登九五,没儿子也得让人指点一辈子。
所以从古代“典妻”来看,现代社会的代孕实际上就是旧社会“典妻”的一种延续。对于那些被典的妇女来说,“典妻”无疑是一张卖身旗,立好实现要求的契约一旦成立,就意味着妇女即将被迫跳入新的火坑,为人生育。
古代妇女地位低下,只是男人的附属品及私有财产,在漫长的岁月当中,她们不知忍受了多少欺凌与屈辱,而“典妻”只是妇女屈辱的一种形式。这也能理解为什么代孕在中国绝不能合法化了,毕竟一旦合法,女性直接成了移动子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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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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