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成语番外篇(48)西汉三朝元老周勃:待罪请室 始知狱吏之贵

今天要讲的是西汉三朝元老、丞相周勃和他的“监狱风云”。

有一个规律性现象:封建帝国专制之下,没有任何人是真正安全的。包括手握生杀大权,予取予求的皇帝,“当神器之重,居域中之大”,看似威风不可一世,实则一早到晚总是担心被人篡权夺位或者遭人暗算,所以在把守森严的禁宫大内深居简出,每次不得已外出如祭祀之时,也需要有无数人肉盾牌里三层外三层地护驾,能近身的近卫、侍中更是祖宗八代都得门清,饶是如此,还惶惶不安。

各级官僚更是等而下之,所谓伴君如伴虎,尤其遇到类似朱元璋嗜杀成性的皇帝,一言不合就会翻脸,大臣们刚刚还蟒袍玉带、手持象牙笏板侃侃而论天下大事,转眼便被扑倒在地猛打屁股,甚至满门抄斩、祸灭九族,御赐的“丹书铁券”还不如废纸一张。

今天要讲的小故事就与上述现象相似,故事的主人公就是文章开头提到的周勃,他的遭遇还验证了现代学者吴思先生创造的一个专有名词——“合法伤害权”。

话说周勃和陈平消灭诸吕,拥立汉文帝后,被升任右丞相,赐黄金五千斤,食邑一万户。

文帝对他也非常恭敬,常目送他远走。周勃也很得意,喜形于色。见到这种情形,有人劝周勃赶紧见好就收,周勃于是谢罪辞职,果然被皇帝批准。

一年多后,丞相陈平去世,周勃二度为相,但10个多月后,就被皇帝要求带头回到封地绛县,实际上被变相免职,赶出朝廷。

回到封地后,周勃一直提心吊胆,每当河东郡守、郡尉巡行至绛县,周勃就担心大祸临头,经常身披铠甲并带着全副武装的手下来见郡守。

这种反常表现给了小人可乘之机,很快有人告发周勃谋反,汉文帝批示“依法处理”,周勃旋即被逮捕入狱。

虎落平阳遭犬欺。周勃入狱后,面对谋反指控,不知道该怎样辩护,而狱吏也再不把他这三朝元老看在眼里,不时嘲笑欺辱他。

对此,著名学者吴思先生在《血酬定律》一书中提出了“合法伤害权”,大体意思是说某些当权者能够利用自己的管辖权,在自己可以做主的范围内,以冠冕堂皇的理由,甚至用合法的手段给其治下的民众以伤害。

世路难行钱做马,愁城欲破酒为军。

为了不受虐待,周勃偷偷捎信给家人送千金向狱吏打点。狱吏受贿后,立刻换了一副笑脸,还在版牍版面写上“请公主作证”暗示周勃如何脱罪。

所谓的公主指的是汉文帝的女儿,周勃的嫡长子周胜之的夫人。

一语点醒梦中人。于是,周勃从监狱里传出消息,让家人把受封赏的财物都送给汉文帝的老妈薄太后的弟弟、文帝的舅舅薄昭。

得人钱财,与人消灾。薄昭随即向薄太后进言,力陈周勃无罪。

这天,文帝进宫向薄太后请安,太后拿起头巾扔向文帝说:“周勃以前身配皇帝亲授的印玺,在外率领大队人马,他不在那时谋反,现在一个小县城里,无职无权,没有兵马,这时反倒要谋反吗?”

文帝被问得哑口无言,且此时也已经看到周勃的供词,于是说:“已经查清楚了,马上放他出来。”

就这样,周勃被无罪释放。洗清罪名后的周勃一方面感谢皇帝“有法必依”,但另一面心里明白多亏了狱吏指点,于是感慨说:“我曾经身将百万之众,哪里知道狱吏的尊贵呢?”

对此深有感触的还有司马迁,他在《报任安书》中回忆自己的狱中生活时说:“今交手足、受木索、暴肌肤、受榜箠,幽于圜墙之中。当此之时,见狱吏则头抢地,视徒隶则心惕息。何者?积威约之势也。”

大体意思是说,当自己带着刑具羁押在监狱时,看到狱吏就赶忙跪下磕头,看到狱吏就恐惧喘息。为什么呢?这是狱吏的威风和禁约所造成的。

所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无论曾经多么牛气,一旦失势,是龙得盘着,是虎得卧着,不服还真不行。

对了,对于这种现象,古人还有一句话说得好,“时位之移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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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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