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捡垃圾可腰缠万贯?从唐宋垃圾处理,看古人对城市卫生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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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的初代领导人们就以“勤俭建国”为主倡导“垃圾分类”,只不过当时的分类并没有很明确。

2019年6月,我国正式颁布法令细化垃圾分类,并确认上海为第一个试点,严格规定错放垃圾、违反条例会被罚款。

很多人会奇怪,只是错放了垃圾,何至于罚款?但其实这个处罚已经很轻了,如果你生在古代,乱扔垃圾的处罚会更重。值得一提的是,在唐代捡垃圾、收废品还可以发家致富。

那么,唐宋时期作为我国古代的璀璨时代,是如何进行垃圾处理的?长安和东京(今开封)的城市卫生又如何?

断手、刺字、建公厕,唐宋以前被重视的垃圾

自人类聚居生活起,垃圾作为人类生产生活的产物随之产生,并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而对于如何处理垃圾,古人也曾费尽心机。

现如今虽无法准确追溯我国最早关于垃圾处理的记载,但从各界学者潜心研究的文献和先民古籍中,我们也可对遥远的垃圾处理窥探一二。

首先是我国古代已具备城市规模的时期——夏商周时期。这一时期先后出现了诸如安邑、安阳、阳城等主要城市,衍生出历史悠久的城市文明。

而为了维持城市的井然有序,除了注重城市建设外,还必须对人类制造的生产生活垃圾进行合理处理。而这一时期的统治者们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如《韩非子·内储说上》记载:

“殷之法,弃灰于道者断其手。”

灰,据考是当时人们对垃圾的说法。

不难看出,至少在殷商时代,如果有城市居民把垃圾随意丢弃在街道上,就会受到断手的处罚。这远比现代的罚款严重许多。

此外,在商周出土的青铜器上,普遍刻有清扫的图案,说明那一时期城市卫生已经引起了人们的重视,且很可能已有专门的人负责清扫。

《周礼·秋官》就有当时城市管理卫生机构的记载:

“狼氏下士六人,胥六人,徒六十人......狼扈道上者,谓不蠲之物在道,犹今言狼籍也。”

据东汉郑玄注解,这里的“者”即为“涤”,而狼氏的职责,就是负责清扫街道,处理城市中的生活垃圾,保持城市环境的整洁。

除了城市管理机构外,据《周礼·天官》记载,周代已出现了“公共厕所”,即:

“官人为其井匽,除其不蠲,去其恶臭。”

郑玄对“匽”一字的注解,意为“路厕”,设立在城市街道旁的厕所,除了方便城市居民外出如厕,不做他想。

公共厕所的出现,无疑对城市卫生环境的整洁干净起到了巨大的作用,有效的改善了当时的城市环境卫生。

而到了汉代,公厕进一步发展,不仅在建筑上设立男女分厕,还建立屏风屋顶,且对于粪便的处理更加高效,与农业生产紧密结合。

值得一提的是,以残酷暴行为名的秦代,对于乱扔垃圾一事也有相应的残酷处罚。《汉书·五行志》记载:

“秦连相坐之法,弃灰于道者黥。”

黥,即在脸上刺字,其过程的痛苦可想而知,比之古代流放的囚犯脸上所刻的刺青有过之而无不及。

由此可见,现代乱扔垃圾的罚款处罚,与古代的断手刻字相比,实在是小巫见大巫。当然,这样随意侵害人身健康的处罚,我们并不提倡,但其所起的警示作用无疑是有效的。

立法、利用、设官职,唐宋时被安排的垃圾

随着城市的发展,经过魏晋南北朝的混乱和隋朝的沉淀,及至唐宋,长安城和东京城声名鹊起,并成为了享誉世界的国际大都市。城市繁华固然令人欣喜,但面临的垃圾处理问题也日趋严峻。

唐代的长安城,居住人口可达百万,居民们每日生产生活所产生的垃圾数量可想而知。如果不能有效处理,那么整个城市就会变得乌烟瘴气。

然而唐代统治者通过立法,有效的解决了垃圾问题。首先,针对随意丢垃圾的问题,《唐律疏议》中有严格的规定:

“具有穿穴垣墙,以出秽污之物于街巷,杖六十。”

不仅违反者杖责,如果有关部门监管不力,则会被连坐,与违反者受同样的处罚。可见乱扔垃圾的后果是很严重的,不仅自身要注意,监管部门也不可掉以轻心,必须积极履行职责。

其次,针对环境卫生问题,唐玄宗专门下发了《修整街衢坊市诏》,严明:

“顷虽处分,仍或有违,宜令所司,申明前敕,更不得于街巷穿坑取土。”

显然,唐玄宗对于随意在街道内挖坑取土,破坏城市仪容的现象严令禁止。

再者,城市居民所产生的最多垃圾,莫过于粪便。这类垃圾如果处理不当,不仅污染空气,还会滋生细菌,产生疫病,从而影响城市居民的身体健康。

对此,唐代沿用传统,不仅将粪便用于农村农作物生长,还在城市内用于种植观赏植物。这大大的提高了粪便的利用率。

最后,对于人们生火做饭而产生的垃圾——草木灰,唐代也进行了高效的利用。据唐人郭橐驼的《种树书》记载,唐代时人们已认识到草木灰内富含钾、钙、镁、硫等矿物元素,用于作物可有促进生长发育、增加果实产量等功效。

因此,时人将草木灰收集起来,给农作物施肥。此外,草木灰还可以“去蚯蚓”,也可以防止冬季因为寒冷而导致的花瓶冻裂。

《岭表录异》还记载草木灰能去腥味,唐人多有使用此法去腥。而其中一个功能,直到近代也有人还在利用,即用灰水清洗衣物,可以有效的去油去渍。

这不得不让人感慨,原来草木灰有这么多的用处,且这诸多用法还是自唐朝起就发现了,先民的智慧果然惊人。

相比于唐朝用法律约束和废物利用这种倾向于为人服务的垃圾处理措施,宋朝的处理方式则倾向于清扫垃圾,既人“服务”于垃圾。

为此,宋代设立了专门的垃圾清扫管理机构,即街道司。内里可招募500余名“环卫工人”,统一穿青色的衣衫,并领薪水。这显然是现代环卫的雏形。

除了招募专人整理市容,对于粪便垃圾的处理,宋代还专门有人以倾倒粪便为生,这类人称为“倾脚头”。他们归为官府管理,每日负责把城市居民所产生的粪便收集、运走。

不难看出,无论是唐代还是宋代,都将城市治理得井井有条,以至于马可·波罗来华时,不免感叹:“行在一切道路皆铺砖石,蛮子州中一切道途皆然,任赴何地,泥土不致沾足。”可见当时的街道之干净、整洁。

衍生职业与商业回收,长安与东京城市发达的秘密

一座城市的繁华与否,除了一定的人口基数,还与它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密不可分。长安和东京之所以是国际大都市,与它们本身所具备的文化底蕴和政治经济息息相关。

而垃圾处理虽然是为了使城市井然有序而采取的措施,但在垃圾处理的过程中,也为城市的繁荣提供了一定的经济基础。

例如在唐代,因为要将城市粪便运送到农村用作肥料,便催生出了一种职业,专门负责回收、处理粪便。这样一来,粪便就变成了商品。

如《朝野佥载》记载:

“长安富民罗会,以剔粪为业……会世副其业,家财巨万。”

这是唐代民间从垃圾处理中发掘的粪便贸易,不难看出获利巨大,以至于后来官府也开始出售粪便了。如少府监裴匪舒曾上奏:

“卖苑中马粪,岁得钱二十万贯。”

由此看来,在巨大的商业利益诱惑下,唐代粪便贸易欣欣向荣,于无形之中维持了城市公共卫生的整洁。这显然是唐代重视垃圾处理所带来的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以粪便贸易为生的商人,与宋代的“倾脚头”本质上有所区别。宋代“倾脚头”隶属官府,属工人阶级。而唐代以此获利的商人,则属于资产阶级。

而在唐代资产阶级中,又有人以“捡垃圾”发家致富。此处的垃圾是除粪便以外的,城市居民生产生活所产生的垃圾总称,其中不乏可回收利用的。

如《太平广记》记载:

“河东人裴明礼,善于理业,收人间所弃物,积而鬻之,以此家产巨万。”

可见,在唐代,捡垃圾的人可以达到腰缠万贯,这里头的利益无疑是巨大的。

再看现代的拾荒人,几乎不可能单纯从捡废品变成一个百万富翁了。因为回收废品在现代,已经发展出了规模完整的商业链,联通各个行业,利用率更加高效。

而宋代“街道司”的设立,不仅开创了“环卫工人”这一城市守护者,还统一了服装,建立薪资标准,为后世城市治理奠定了基础。

从唐宋时期的城市垃圾处理来看,长安和东京的繁华不是空穴来风,应当得益于唐宋统治者和当时所有先民的努力。

法律的效用是有限的,只有唐宋先民自我约束,自发爱护城市环境,才使得诸如长安、东京、杭州等国际大都市享誉世界。

这是刻在中国人民骨子里的优良传统,也是古代都城发达的秘密。

结语

无论是唐宋前中国古人对垃圾处理的重视,还是唐宋时期先民们针对垃圾处理所采取的一些列措施,亦或是近现代对垃圾分类的规定。这些都表示我国自古以来都非常重视垃圾处理。

而历史之所以存在,其价值之一就是为今天的行之有效提供借鉴。现如今垃圾分类细则已深入我们的日常生活,这不仅惠及当代,更为后世人们创造了一个舒适的生存环境。

所以,这样功在千秋且力所能及的事,应当是我们每一个人自发的、坚持不懈的去做的。


参考文献:

《旧唐书》

《梦梁录》

《太平广记》

《唐律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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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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