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一司机加价未果中途甩客,官方:罚款3000元

来源:西双版纳发布

1月26日晚,一条《游客称在西双版纳旅游遭司机加价未果中途甩客》的视频在朋友圈流传,后被新浪微博“沸点视频”进行转发并引起关注,1月27日,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一时间启动与州市文化旅游局、公安、交警等部门的联勤联动机制,在多部门的全力配合下,积极与当事游客及涉事驾驶员联系核实情况并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视频中反映的车辆属西双版纳昆曼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勐海分公司客运车辆。该车于2023年1月26日21时从西双版纳火车站搭载上述游客至基诺山金菩麟梦幻奇缘庄园酒店,双方自行协商车费为300元。行驶途中,驾驶员以目的地较远、路程不熟悉为由要求加价100元,乘客表示不同意,经协商,驾驶员收取200元车费后让乘客在距离酒店6公里左右的地方下车,后由酒店派车接走乘客。

经调查, 该营运车辆存在途中甩客、擅自加价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的规定,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景洪大队决定给予其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在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以真诚的态度对此次事件给游客带来的不便表示深深歉意,并对涉事驾驶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当事游客对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快接、快办、快处的工作态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我感觉挺惊讶的,我只是发了一个视频,没想到工作人员立刻主动联系我,而且这么快就得到了有效处理,我对处理结果很满意。”游客李女士说。

据了解,为做好春运旅客运输工作,1月21日至26日,西双版纳州交通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车辆91辆次,执法人员364人次,巡查营运车辆1200余辆次,查扣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车辆6辆,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出租车1辆,检查客运企业6家,检查汽车租赁业户19家,处罚汽车租赁业户3家,处罚违规营运车辆2起,并将车辆违法信息发布至“景洪融媒”APP向社会公布,有效震慑了非法营运行为,维护了春运期间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了运输安全。

“在下一步工作中,交通运输部门将继续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运输组织和运力保障工作,畅通出行‘最后一公里’。将加大对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道路运输行业各类侵害游客合法权益行为,绝不姑息,全力维护西双版纳‘世界旅游名城’城市形象。”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岩罕应说。

温馨提醒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乘客

在乘坐出租车、网约车等营运车辆时

如遭遇拒载、中途甩客、擅自加价等情况

可记录车牌 、拨打投诉电话

进行投诉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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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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