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10880万元!车购税优惠促进汽车消费作用凸显

2022年6月1日起,国家实施了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政策,随后,又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经统计,截至2022年底,鞍山市城区(不含海、台、岫)累计办理新车20961台。其中累计免征新能源汽车2129台,免征车购税3740万元。2022年6月至2022年底,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11177台,减免车购税7140万元。共为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减征车购税10880万元,两项优惠政策的叠加缓解了因疫情对居民改善出行方式预期的影响。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自2014年起国家一直对新能源汽车实施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2022年9月,又第三次将这项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稳定了社会预期、提振了市场信心。为促进汽车大众消费,国家又出台了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政策,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车辆不含税价格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购税。减征政策科学设置“2.0升+30万元”的组合条件,精准将受益范围锁定在小排量、经济型、占比大的乘用车,起到了快速有效拉动当前汽车消费的作用。“延续性+阶段性”优惠搭配出台,免税政策和减征政策同向发力,对促进汽车市场回暖企稳,刺激国内消费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落实好这两项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纳税人及时享受优惠。在政策发布前,分局对办税服务厅自助终端相关功能进行了升级改造,拓宽网上办税渠道,方便纳税人通过网上渠道快捷享受税收优惠。加强新政策宣传辅导,通过税务官网、微信公众号、12366热线等方式,让纳税人应知尽知、早知早享,提高准确性,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落地、税收服务精准到位。建立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维护,建立工作台账。严把数据采集质量关,加强源头管控,实现数据填报“事前辅导+提醒、事中预警+阻断”。为确保税收服务有保障,通过设置局长信箱、公开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412-5896028)等方式最大限度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加强优惠政策宣传与解读,提高办税办事效率,保证各项税收优惠应享尽享、直达快享,发挥税收政策乘数效应,提振汽车消费,促进汽车行业发展,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同时通过税收调控引导绿色消费、低碳排放,鼓励汽车产业实现绿色转型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全媒体记者 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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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01

标签:鞍山市   新能源   纳税人   阶段性   税收   税务   年底   车辆   作用   政策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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